已完结
深圳昊学教育退费纠纷
本人与2025年7月24日在微信平台支付4980元学费,学费交完看到合同犹豫了,现在确定需要退费
投诉编号:99227222
投诉对象

深圳昊学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98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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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5月25号通过班级同学加上自学升本这个老师,一开始的的确确是抱着升本的目标去的,签订了培训的合同,一直没有观看视频,没有时间学习。也几乎没有打开资料之类的。于6月16日左右观看培训程序,发现并没有什么用处,都是回放,课程很差,根本没有用,连最基本的字词解释都没有。后来找培训机构班主任申请退款,沟通了两天。移交到客诉部。给我提供了他们另一个平台的资料。但是我并不满意,就这样的解决方式。于是我拒绝了这样的解决方式。后续查到这就是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不具备教育培训资格。这更加促使我想退这个机构的培训。培训机构声称不能退款表示退不了,还声称没有办法帮我申请,还声称已经给我解决方式了。还声称上级可能不会批我想退学退款这个申请,该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五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权利等现要求退回我支付的796元以及分期费用并解除分期共3980

深圳昊学教育退费及发票问题投诉
于八月1号购买,根据消费权益保护法第53条,教育培训合同性质特殊,消费者有权退要求退还费用。且商家不开票,涉嫌偷税漏税

深圳昊学教育退款纠纷及诱导消费
于2025年7月31日,在通过抖音平台加到的该公司声称南京教学点的一名女老师那里缴纳了1680元的成人继续教育的培训费,交完钱以后发了一份协议要求需要本人签字并人脸识别,交钱之前并未提及人脸识别,该老师说交钱前后说都一样,所以我拒绝签字并要求退款,对方威胁要么配合走完流程要么就这样自愿放弃,说是我不需要这个服务所以不退款,我认为对方违反了民法典和消费者保护协议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并且与对方交涉无果,对方冷处理我,我不接受协商并且我要求退还所有金额(所有的证据我都有留存)

深圳昊学教育诱导消费并拖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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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昊学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欺诈诱导消费者报名 2025年7月08日当天,我先生在微信广告上看到一则学历提升广告,联系后,该公司招生老师贺源祥加微信联系我,以25年春季新政策改革最后一批录取为由,催促我报名,说名额不多,今天是最后一天后面就截止报名了,并且马上要进行教育改革,强调下次教育政策改革就很难拿证了。该机构诱导招生无底线,具有欺诈性质。 09日上午11点10分先支付了3000元给该公司,然后该老师又让我通过我的支付宝分期了后面的4000元,分6期免密支付,第一期自动从银行卡扣款了400。后面的3600要每期付720,微信联系发消息,说退款不退,之前给的江苏省考试教育网址和学信网也是假的,不是官网根本查不到报名信息,和准考证,让签的合同里有合同漏洞,霸王条款,该老师贺源祥和铭昊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严重诈*,该教育机构以扣除学费、各种理由拒不退款、霸王合同、天价违约金等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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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深圳市昊学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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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提交信息后有位女生加我微信声称“苏州大学北校区内助学点”,在咨询过程她表示不是机构而是助学点(说她就在苏州)其实没有
2.我提出我是成人函授大专毕业,对自考的风险等咨询,这位女生老师说“没有问题只要不报医学类都能考过,说他们考前有押题且视频教学没时间学也没有关系等诱导行为;
3.我交学费过程她说可以分期付款,随即将二维码发过来我按她要求扫二维码办理分期;随后这位女老师把电子合同发我签核发现是“深圳市昊学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就质疑她,后来总感觉不对劲就再查下这家机构有无负面评价发现存在欺诈评价,后打微信过去女老师将手机给位新周的男老师对我进行话术降低我对她的怀疑;
4.声称可以体验一个星期然后就又把我转给深圳教学文老师窗口(那边的老师就在微信明确告诉我自学考试数学英语等难度是有的,让我微信回头她收到且愿意学习),打开app一看这样能学什么,都是视频教学,我将电子挡合同开一看开通教学App账户就收取25%(在学费中占20%),
我找这位深圳教学窗口的文老师,我说招生的那个女的和男的到底是不是他们机构的,文老师说是昊学这边合作的一个公司,然后我找所谓苏州这边的那位女老师和姓周的男的,女老师找不到其实那个微信叫周老师(不是女的),而且那个周老师又一个微信加我(微信名叫小扬子)这个周老师为了打消我顾虑截图他的身份证(身份证上名字叫周扬,那就是这两个微信是同一人,但那个女老师找不到,那个周扬说找他就可以说那个女老师请假有事(这里明显在欺*)
5.我执意要退学后面有个叫客诉唐老师打电话给我就一个劲问我为什么,然后让我提供证据,我证据提供给她她电话跟我说可能招生这边存在违规行为,她说调查后回复我,6/28下午这位客诉唐老师给我微信说退学方案让我再交996元后可以同意解除后面分6期的学费,我联系她不会,我问题调查结果也不回,这边所谓苏州招生的周扬也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
请平台给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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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21号晚上购买了好学教育的学历晋升于2025年5月22日晚提交想要退学在7天内退学他们一直推脱

深圳昊学教育诱导消费,要求退费及取消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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