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释
与四川鑫盛声优合同纠纷及退款问题
我于2025年6.21与四川鑫盛声优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在微信小程序悦乐付分期付该企业的声音课程 中途想要解除合同被告知需要付第一学期的课程费4000元 签订合同时该公司给我的邮箱发送了学习资料 后期我并未看过任何学习资料和直播课程 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 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并退还给我已经自动扣款的第一期课程费565元和签约时交的定金20元。
投诉编号:99196911
投诉对象


四川鑫盛声优
近30天投诉解决率10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85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服务态度差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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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我的诉求是要求退课并且解除合同,一百元定金可以不归还,要求此机构保护我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允许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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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盛声优虚假宣传诱导分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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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在开始的时候要填个表格,里面填自己一些私人信息,你们填了吗,会不会这个公司泄露信息啊
填了,我也有点担心,你现在还在合约期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