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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克力斯健身预付课程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2月起由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海克力斯瑞鼎城店跟随拳击喻教练转店至新迎新城店,购入拳课15节5700元(现余14节,360元/节)和次卡20次1000元(现余11次,50元/次),同年5月,再次购入拳课12节3360元(现余11节,280元/节),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未开具收据发票等。在签署合同时,对方并未明确告知有违约金的义务,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合同。 2025年7月,跟随转店的喻教练离职(全国锦标赛前三),经理直接告知将我已转至其他教练下,但其他教练无法满足我的训练需求,想退回未上课的课程费用,新迎新城店经理才告知违约金一事,并且要扣除我剩余总额的40%,其中包含800元体检费用(由于直接转店未再次体检),10%服务费用,30%违约金。 我剩余课程费用本该退还8670元(5040+3080+550=8670),若按合同违约金扣除仅退款5202元。协商期间经理态度恶劣,坚持我行我素,将责任推给消费者。看似给出方案,其实是变向让消费者被动选择,放话嚣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迁店”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费次数的计时卡却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我的诉求是能够得到退款处理,退回预付卡未使用的全部课程及次卡费用8670元,惩治霸王条款,停止侵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编号:99163089
投诉对象

海克力斯健身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867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退款纠纷
#预付卡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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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克力斯健身私教服务问题投诉
背景阐述:2024年10先后两次在海克力斯瑞鼎城店购买私教商品,费用在5.5W!目前门店服务品质严重下滑,且教练没有按照最初约定好的计划给我提供完整的训练计划,多次再不提前跟我沟通的情况下,更换上课时间及更换上课教练!
事实及理由:
1. 我的私教课一般都是每周二四六上,2025年6月最后一周因为我有事儿,所以我提前沟通调整成了周一周三,每天中午教练跟我确认时间,我确认可以去的情况下,但是临近上课半小时左右,通知我时间冲突了,需要给我安排其他教练!我个人是非常遵守时间观念的,我可以接受提前沟通,但是不能接受临时通知,这种我感觉是非常不尊重的行为!且作为消费者,我觉得我是有权利自主安排训练时间的!
2.鉴于这种调整时间临时调整教练的事情,从我开始训练至今发生过无数次了,我跟教练表达了我的不满,但是门店以月底需要冲业绩为理由,一直冷处理!7月初,我主动找门店谈,结果我被一顿教育,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的道歉和尊重,反而是来教我做人,以教练需要同时服务的会员较多,让我担待一下,且让我不要让我因为一件事情否定教练的专业!门店经理方华军威胁我让我找其他渠道投诉!
3.门店教练说我约课爽约,我看了一下整体的聊天记录和训练记录,除了2025年5月20日,当天我临时有事儿跟教练沟通了取消课程外,其余我都是准时的!当然课程记录里有我爽约的记录,我对着翻了一下聊天记录,发现我已经提前沟通取消了,但是并没有给我取消!
4.门店多次在不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以记录我的训练痕迹为理由,拍摄我平时上课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媒体(具体已经截图)!门店经理方华军谎称教练发布我的视频已经得到我的授权且认可,我并未跟该公司签署任何有关免费使用我肖像的授权书!
5.我提出退课,门店经理方华军要求我承担25%手续费,并且单方面认定我违约(并没有经过司法部门核查),理由是合同已经签字(签署合同时,对方责任销售并未告知条款内容,只给了二维码扫码签约,且并未跟我沟通私教课程有效期!合同缺少手写签约日期,对方公司仅上传电子章,缺少签字,对于该合同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基于以上,目前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本人诉求是退回未消费的课程,并针对侵犯我的肖像权进行书面公开道歉并追赔损失!

海克力斯健身年卡退款无人跟进
我在海克力斯办了年卡,为了保证办证并答应我该有的课程。结果后续一直没有,退卡要求我发相关手续,后续就没有人跟进。无人联系,一直拖着。欺*消费者

海克力斯健身退款纠纷及虚假宣传问题
2024年 6 月 18日我报名了海克力斯健身房南悦城店会员,支付了卡费3661元,并于6月18 日、7月18日、7月30日分别预付了私教课程费用13320元、9000元、33600元,开卡体验后我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想要退款35100元(未使用的4节康复课2400元+109节基础课32700元),2025年3月开始交涉退款事宜,并于3月22日收到对方确认退款的截图,但于2025年4月21日接到健身房电话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健身服务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健身服务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健身房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健身房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条款无效。

海克力斯健身强制推销课程导致身体不适拒绝退款
2025年3月6日我在该健身房体验了一节健身课,结束后教练就开始给我推课,本人在健身前就告知教练本人有腰突的情况,但是训练时还是给我做了负重训和拉伸,导致下课后腰部就不适,但教练和经理为了推课跟我说是正常情况,还是坚持让我买课,最后我买了价值1350元的4节课。回到家后一直持续疼痛,睡觉也受到影响,深夜5点才睡着。2025年3月7日起床后也并未缓解,于是我联系到教练和经理给我退款。但是他们推三阻四拒不退款。上述行为已侵犯本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违背了本人的办卡初衷。本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使用该店按约定提供服务,故决定退卡。并且没有给我介绍合同内容和开票。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海克力斯健身小孩游泳卡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1月14日在海力克斯健身房办了一张小孩游泳卡,寒假班,1080,然后整个寒假都没人通知去上课,直至2月17号有销售联系我问我有时间去上吗,但是小孩只有三天就开学了,我拒绝了,2月26日我要求退款,因为不需要了,健身房告知我要退扣百分之30的费用,我要求看合同,我签的合同里面并没有这个条款,现在我要求全额退款,当时并没有给我开据发票

海克力斯健身房不合理扣除手续费引发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6月18日在海克力斯健身房金鹰店办理1095天的海椒钻石卡一张,2024年10月27日告知销售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健身,需要办理转卡手续,销售表示先进行三个月的停卡处理其在期间帮忙处理转卡的事项,但于2025年2月16日停卡期过期后,询问相关销售转卡事项,对方并未回复,2025年2月17日再次打电话到门店另行安排销售处理转卡事宜,销售告知转卡不划算,建议再加1500元的费用转为另一种形式的会员卡,得知后与此销售协商直接办理退卡,因销售不回复信息,当问到门店协商,销售提出了扣除剩余天数的30%手续费并且需要把停卡的三个月算在使用天数里,其给出的理由是停卡的三个月属于赠送天数,并不属于延期
1、签定停卡合同的时候没有告知退卡时要把停卡时长扣除,并且没有相应的条款明确写明停卡时长属于赠送时长。
2、扣除百分之三十属于格式条款,扣除手续费是按照合同履行的程度来进行扣除,界限是10%-30%,条款里必须写明10%-30%,如果单写30%这种约定是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力的霸王条款,而且这个条款是健身房预先拟定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是事先省事拟定好的,并不是针对每一位顾客单独拟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知等方式,做出限制消费者权力,加重消费者责任规定。
3、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有相关规定,合同里相关规定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不能明显减损另一方的权力,而健身房的合同减损了我作为消费者退费的权力,扣除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属于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违反公平原则,因此扣费的条款属无效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诉求:
1、按照原办卡天数减去卡中剩余的天数所得的真实使用天数退款,即1095天-983天=112天,按照交费金额3199元除以1095天即一天2.9元,减去使用天数需退还2874.2元。
2、我方可退还赠送一个月的健身卡一张,健身包一个

2025年2月15日在曲靖海克力斯嘉城店健身房丢失物品
我于2025年2月15日8:40-9:30在曲靖海克力斯嘉城店健身房的更衣室丢失了鞋子,要求海克力斯排查该时间段进入更衣室的会员,并且粘贴寻物启事,海克力斯工作人员跟我说无法排查,并且不允许粘贴寻物启事的告示,我要投诉海克斯康管理不规范,并且在会员东西丢失后不作为,只告知我说丢东西在每个健身房都会发生,他们没有办法解决

海克力斯健身预售卡退款遭拒
本人于2024年10月23号在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爱琴海购物商场六楼【海克力斯】健身房购买了他们的预售产品,三年健身卡,签署了协议并支付给商家¥3798, 商家并未提供正式合同;
在2024年11月1号在微信上和商家销售刘经理提出取消此会籍,被商家拒绝,并告知,如果退款,我本人需要支付30%的违约金;本人是在没有签署任何正式合同、且会籍未生效、未激活的前提下提出的合理退款请求 ,商家却拒绝、提出支付违约金的不合理要求,属于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多次与商家协商,均被商家拒绝; 且商家存在欺*行为,在预售期间,商家的销售顾问,带我参观了健身房里的设备,但等实际开业时,设备缺失,并不像在预售期间所展示的设备一样丰富,和预售期间所展示的产品不匹配;商家的工作人员也错误的告知2024年11月1日正常开业,导致2024年11月1号到店后,我白一趟,到现场后又告诉我推迟开业,对我造成损失;
希望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协助,顺利完成退款,谢谢!

海克力斯健身房不合理退款扣除违约金
我于2024年10月24日 打电话给海克力斯健身房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对方宣称需要扣10%+30%的违约金!并且说随便只能我们去法院起诉!只能这样!

海克力斯健身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7月30号在曲靖市麒麟区横店电影城3楼海克力斯健身房办理了年卡1700元,至2024年10月7号我提出退卡 ,经过是这样的,有一节私教课 ,我几次约没约上 ,约上了工作人员又爽约 ,没人教里面的器材使用 ,不会使用去了几次就没在去过 ,就是办完卡没人管,没有服务 ,所以我要求退卡 ,对方就要扣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还要扣580元仪器检测费用 ,是他们的原因导致我要退款 ,为什么要扣违约金 ,又没有签过合同 ,仪器检测当时是说免费检测 ,也没有收取费用 ,现在为什么要扣 ,就感觉不合理,我就八月份去过健身房几次,后面就没去过了,我协商至少退一千块 ,他们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