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释
大数金融暴力催收与隐私泄露投诉
本人并无在“大数金融”*台贷过款,有在美团app上有剩余欠款未结清,确实因为工作变故导致资金困难,有一段时间只要我有钱不影响生活前提下我一直有还,但现在确实生活困难,而且利滚利已经滚了很多了,现在却被大数金融疯狂爆通讯录,我通讯录大部分联系人收到了“【大数金融】周康生关于支付app欠款恶意透支,律师函已申请下发到户籍,后续将函件派访致户籍,请积极配合提前沟通,注意查收,拒收请回复R”此类信息,同时也有可能是其公司职工发往亲属手机的短信,我已全部收集,如果是受美团app所托,这行为极其恶劣,非法获取本人电话通讯录,侵犯本人个人信息,,根据《人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借款人有权撤回其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具体来说: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5条规定,即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同意了债权方处理其个人信息,包括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催收,借款人现在可以要求撤回授权,他们不能拒绝1。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如债权方)应当向个人告知授权方的名字、处理目的以及方式等,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这意味着债权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时,要将第三方的信息清楚地告知借款人,并且取得借款人的同意1。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这表明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台可能会要求读取借款人的通讯录,并把借款人的信息委托给催收公司,以便进行催缴。规定出台以后,借款人可以要求*台撤回授权信息,如果对方拒绝就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并要求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十五条:在展开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名称;第十六条: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第十七条: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第二十六条:催收人员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名义展开催收。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请立即删除电话并停止对本人以外的人的骚扰,书面对本人致歉,并需要*台配合我去举报第三方催收公司。承诺今后每日催收电话不得超过三个以上,谢谢。如若*台不同意,我将投诉至深圳与北京金融监管局,举报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投诉编号:99134460
投诉对象

大数金融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00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暴力催收
#隐私泄露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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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开始,收到大数金融短信轰炸,该行为恐吓泄漏本人个人信息以及本人通讯录,对我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要求大数金融停止催收行为,停止骚扰本人及本人通讯录相关人员,如有事情可以直接跟我本人联系,本人与该公司不存在债务关系,否则我将按照法律程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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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金融涉嫌暴力催收及超范围经营
投诉对象:深圳大数信科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前海大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俗称“大数金融”)
投诉事由:该公司在自身无合法资质的情况下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及债权处置业务,并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本人、同事及工作单位实施持续的、涉嫌违法的“软暴力”催收,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秩序,导致我面临失业。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15年与广东华兴银行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深圳大数信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数”)作为所谓“服务方”介入。该笔债务于2017年由“大数”进行了代偿,本人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告终止。
然而,自2025年12月至今,本人及单位领导同事持续遭遇非法催收,而所有证据均指向“大数”及其关联方:
1. 违规经营,债权来源不合法:经查,“大数”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仅为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明确不包含“融资性担保”。其对银行贷款进行“代偿”的行为,实质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已涉嫌严重超范围经营。其基于此违规业务获得的所谓“债权”本身合法性存疑。
2. 组织非法“软暴力”催收:催收方在无法提供任何合法委托证明的情况下,持续骚扰我本人,并变本加厉地将骚扰目标扩展至我的多名同事及公司领导。*期,其更将信息直接发送至我公司老板,内容为“李晓琴恶意拖欠,将委派法务到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做诉前调查取证,对接财务核查收入”。此举已远超合法催收边界,涉嫌编造事实、威胁恐吓、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属于明令禁止的“软暴力”催收行为。
3. 回避正面沟通,无视法律程序:本人曾要求其出示合法债权证明及经营资质,对方均回避。若其真掌握合法债权,理应通过法院诉讼等正规渠道解决,而非采取骚扰无关第三方的违法手段。
我的诉求:
1. 责令深圳大数信科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针对我本人、亲友、同事及工作单位的骚扰行为。
2. 对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组织非法催收的行为进行彻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督促该公司就非法催收行为对我及我所在单位造成的困扰公开致歉并赔偿。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