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珠海养生馆服务纠纷及退款问题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M30****05 联系方式:191****2563 被投诉方: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盛思源古法养生馆 地址:珠海市拱北购物广场B1层G1137商铺 被投诉方电话:159****7408 一、消费事实经过 我于2024年11月17日起在该店购买三项服务套餐: 1. 八大淋巴套餐11,480元 2. 美容套餐2,680元 3. 排湿寒套餐10,027元,经多次诱导升级 累计支付24,187元,剩余未消费金额约16,372元 争议事件时间线: -2025年4月27日:技师孙主任操作不当致我膝盖淤青认为其不够专业;我质疑商家为了挽留我谎称长期帮我按摩的李主任外出学习实际上已离职;因此提出退款未做套餐的金额; -2025年5月29日:协商退款时,商家: ▶ 强制扣除总费用30%作为“套盒销毁费”(7,254元); ▶ 拒绝提供电子消费明细(仅手写白纸计算); ▶ 禁止拍摄价目表,声称“商业机密”; ▶ 拒绝我友人参与协商。 二、侵权行为及法律依据 1.谎称“李主任外出学习”(实离职) :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 2.无证开展“药物排湿寒治疗”:安全保障权、健康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2条 3.未公示价格、拒提供消费凭证:知情权、监督权,《价格法》第13条,《消法》第22条 4.强制扣除30%套盒费(未交付实物):公平交易权、财产权,《消法》第10条、第26条 5.操作致膝盖淤伤:人身安全权,《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 三、具体诉求 1. 退款:立即退还未消费款项16,372元;撤销非法扣除的30%套盒费 7,254元; 2. 三倍赔偿:针对“排湿寒”套餐虚假宣传及无证行医,按已消费金额(4,178元)的3倍赔偿 12,534元。 总计诉求:28906元(最低接受方案:退还19000元) 四、法律声明 被投诉方行为已构成: - 价格欺诈,违反《价格法》第14条; - 非法行医,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 - 消费欺诈,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 恳请依法查
投诉编号:99076597
投诉对象

圣思源美容养生馆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24187元
投诉问题
#乱收费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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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3200=$600
(三)带脉疗法:付费$1726/8次=平均$215.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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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诉求商家能以折扣价退$2714.4+$2280+$647.25=总共$5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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