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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一加旗舰店价保问题投诉
2025年5月23日,本人在抖音平台“一加旗舰店”购买一加13手机(12+512GB),订单价以实际支付为准。5月28日手机首次降价,商家仅对部分消费者退还差价;6月16日因平台优惠券,同款手机降至2999元,申请价保时客服仅同意赔偿100元;6月18日手机再次降价至2899元,申请价保时客服要求提供订单截图,并以“需用新账号下单国补订单”为由拖延,经沟通后改口仅补偿200元。此外,购买时商家承诺价保至7月3日,但价保规则在页面中字体极小,存在故意隐瞒,且在价保服务中对消费者区别对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1. 未履行价保承诺,涉嫌价格欺诈
- 事实:商家承诺价保至7月3日,但多次降价后拒绝全额退还差价,且设置“新账号、国补订单”等不合理条件。
-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进行交易(如虚假价保承诺)。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以明确的方式说明商品的价格、服务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 价保规则未显著公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事实:价保规则字体极小,消费者难以注意,属于故意隐瞒关键条款。
-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价保期限、条件),未显著公示的条款对消费者不具约束力。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等。
3. 区别对待消费者,违反公平交易原则
- 事实:商家对部分消费者退还差价,对另一部分拒绝,存在歧视性对待。
- 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不得在交易中歧视消费者,不得设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我的诉求是退回差价300元或者赔偿相应价位耳机
投诉编号:99033285
投诉对象


抖音一加手机旗舰店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50元
投诉问题
#价保问题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