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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航班取消后退票受阻,消费者权益受损
我们于6月17日晚预定了从深圳飞往北京的HU7716航班,订单票号为11************71。然而在6月16号晚,携程app界面显示该航班取消。之后,我们先后三次尝试进行非正常航班取消操作,均遭到拒绝。该航班原定于20:10起飞,实际起飞时间却推迟到了18号凌晨1:35,延误时长高达5个小时。当我们再次提起退票流程时,却被告知需要支付高额退票费。
在这两天里,我们多次与携程协商解决该问题,携程方面却告知我们,app发送的是航空公司官方通知,需要与航空公司官方确认才能免费取消。但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携程并没有提供有效协助,导致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以及航空旅客运输的相关规定,当航班因航空公司原因取消时,乘客有权选择退票并全额退款,或者改签其他航班且不应额外付费。在此次事件中,携程作为收费服务*台,在航班取消问题上,乱发未经确认的信息,给我们消费者造成极大混淆,并且让消费者承担最终成本,这严重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我的诉求如下: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原则,我要求免费退票,不应承担因航班延误和取消所产生的任何退票费用。
2.携程*台应尽快整改此类不得当操作流程,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与航空公司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投诉编号:99012584
投诉对象

携程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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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金融无授权扣款16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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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未在携程APP内申请过任何携程金融借款、分期、自动还款服务,也从未授权携程金融从本人信用卡进行自动扣款,且在携程APP内完全查不到该笔扣款对应的消费、借款订单记录。
携程金融在未获得本人明确授权、未告知扣款事由、无对应消费订单的情况下,擅自从本人信用卡扣取还款资金,属于严重的违规自动扣款、强迫消费行为,严重侵犯本人财产权益。
现正式投诉要求:
1. 立即全额退还本人被扣的162.92元;
2. 立即关闭本人携程账户所有未经授权的自动扣款、免密支付、金融服务协议;
3. 就此次违规扣款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解释与道歉;
4.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本人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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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一处理方式极其不合理,理由如下:
出票短时间内联系携程客服——这是最关键的维权点。我在找到联系客服渠道后立即主动联系航司纠错,未对航司及携程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座位仍可正常销售,并未对航司及携程造成任何影响。所收取的高额手续费,完全是机械执行霸王条款。
参照民航业通行做法——多家航司、旅行社均设有“错购客票免费退改”*,通常允许在购票后2小时内或一定时间内免费退改一次。携程作为同等大型旅行社,理应提供同等合理服务。
诉求:免费帮我改到正确日期,时间任意,并保留23kg行李额、联程机票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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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依据: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第26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其单方制定的“不可取消”规则,排除了消费者在未实际享受服务情况下的解约权利, 属于不公*、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2.根据《民法典》第497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本人取消订单距离预订时间不足两小时,酒店未产生实际损失,其收取30%违约金或拒绝取消的做法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3.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作出含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的声明。
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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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贵酒店未证明因本人未入住产生实际损失,全额扣款显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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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张图片是现在的价格!!!
后两张是之前购买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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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民法典》496、497条:*台/酒店单方设置的“过了时间概不退/不可取消”格式条款,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解约权,依法无效 。
2. 《消保法》26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置霸王条款、强制交易。
事实:我提前很久取消,酒店完全可以二次销售,并无实际损失,全额不退明显不公*、不合理 。
诉求:
1. 全额退款__1332.88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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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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