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文睿教育宣传不符实际,拒绝合理退款
2025年3月15日我报名了琳琳老师的辅导班,开课后
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
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
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
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
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
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
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
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
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编号:99007437
投诉对象

文睿教育(天津)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220元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售后三包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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