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成都聚贤绘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投诉
我在2025年6月11日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一名销售被诱导办理了5800元的贷款,刚开始给我发了很多的兼职图和转账记录对我进行诱导,跟我说一单可以赚几十几百,还说一定可以赚得到钱,并且告诉我用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行.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了.距离报名到现在我才发现实际与报课宣传时不符,我压根挣不到钱然后我现在发现这种教育机构现在在网上非常多,都是虚假宣传以兼职为由诱导学生贷款!我是一名学生,本来就是想要赚点钱补贴家用,现在被机构诱导高额贷款,已经无力偿还分期了!而且!非常严重影响我的生活!非常影响我接下来的人生!希望该监管部门严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我的诉求就是取消分期的5800元贷款还有100块的订金费共计5900元请监管部门彻查并且给予回复!
投诉编号:99006526
投诉对象


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诈骗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评论 4

网友保保_4058f296
请问,这件事情解决了吗?因为我现在也是在和这个公司弄解约这个事情,他们就死咬着说这个不算贷款什么的不给我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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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贤绘教育诱导消费及课程不符
投诉详情
处理中
成都聚贤绘教育诱导消费及课程不符
我于2025年6月14日在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诱导下购买了有声配音班预定(分期付款)。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包括分期支付在内的信贷服务。针对这一点,我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是否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这一内容的查询,结果显示未查到相关信息。课程分期付款又属于信贷服务的范畴,因此我认为该公司行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侵犯了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该公司拒不承认具有贷款性质这一点。 该公司先以学习配音一个星期即可接单(短文阅读类型)的理由,声称可以边学习边赚取学费,诱导我订购服务,通过其指定的与第三方合作的分期小程序办理了分期付款,涉及金额5980元(提前交付100元,后余5880元),分期期数12期(一月一还款)。但一个星期后贵公司并未履行相关承诺,提供的接单任务并无短文阅读类型。另外,该公司先前保证的课程质量精品我也并不认可。以我所上的第三节课为例,课程内容上老师基本并无讲解与播音知识相关的内容,而是就接单途径、后续课程安排、学完播音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播音工作等再一次给消费者洗脑,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学习完这些课程之后从事播音相关工作可以赚取很多钱,诱导消费者继续学习课程;而且这一节课程内容与先前试课直播内容存在很大一部分的重合。另外,参考该公司所提供的课程的后续安排,我认为贵公司提供给我的目前所听的前三节课程的前两节课程内容(基本功)也并不符合播音入门的相关内容,因为所提供的后续课程安排的第一阶段——基础阶段仍有基本功内容的讲解安排,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该公司在课程安排上存在重复,是想通过前两节课程让消费者认为该播音课程可以学到点东西并诱导消费者继续后续课程学习。但实则前两节课程内容的学习并无真正接触播音相关入门知识,第三节课程的学习也是在重复刺激消费者,让其相信播音的市场巨大,再一次加深其对播音课程的信任和学习。 因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引诱消费者消费在先,在我虽已听了该公司提供的三节课程但不认可的情况下,我要求该公司解除与我签订的相关合同并不需要我支付任何费用。

成都聚贤绘教育虚假宣传及强制消费问题
成都聚贤绘教育虚假宣传及强制消费问题
本人于2025年 5 月 28 日联系上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配音课程,总金额5880元,分12期支付。在消费过程中,发现该机构存在以下问题: 1. 虚假宣传:实际授课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 2. 强制消费:在未充分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诱导签订分期协议,且课程无法退款或退课需承担高额违约金。 3. 质量问题:课程存在师资不符、内容陈旧、无售后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学习效果。 诉求 1. 解除分期协议,退还已支付费用 510 元; 2. 终止未生效的分期还款

被诱导贷款报课,要求取消贷款并退款
我在2025年6月14日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一名销售被诱导办理了5868元的贷款,刚开始给我发了很多的兼职图和转账记录对我进行诱导,跟我说一单可以赚几十几百,还说一定可以赚得到钱,并且告诉我用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行.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了.距离报名到现在我才发现实际与报课宣传时不符,我压根挣不到钱然后我现在发现这种教育机构现在在网上非常多,都是虚假宣传以兼职为由诱导学生贷款!我是一名学生,本来就是想要赚点钱补贴家用,现在被机构诱导高额贷款,已经无力偿还分期了!而且!非常严重影响我的生活!非常影响我接下来的人生!希望该监管部门严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我的诉求就是取消分期的5868元贷款还有100块的订金费共计5968元请监管部门彻查并且给予回复!

被诱导贷款并虚假宣传
我在2025年6月20日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一名销售被诱导办理了5800元的贷款,刚开始给我发了很多的兼职图和转账记录对我进行诱导,跟我说一单可以赚几十几百,还说一定可以赚得到钱,并且告诉我用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行.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了.距离报名到现在我才发现实际与报课宣传时不符,我压根挣不到钱然后我现在发现这种教育机构现在在网上非常多,都是虚假宣传以兼职为由诱导学生贷款!我是一名学生,本来就是想要赚点钱补贴家用,现在被机构诱导高额贷款,已经无力偿还分期了!而且!非常严重影响我的生活!非常影响我接下来的人生!希望该监管部门严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我的诉求就是取消分期的5800元贷款还有120块的订金费共计5900元请监管部门彻查并且给予回复!

成都聚贤绘教育诱导消费及虚假宣传
本人于2025年7月2日在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诱导下订购该公司提供的有声播音班(预定)技能服务培训(分期支付,有第三方的参与)。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包括分期支付在内的信贷服务。针对这一点,我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是否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这一内容的查询,结果显示未查到相关信息。课程分期付款又属于信贷服务的范畴,因此我认为该公司行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侵犯了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该公司拒不承认具有贷款性质这一点。 该公司先以学习配音一个星期即可接单(短文阅读类型)的理由,声称可以边学习边赚取学费,诱导我订购服务,通过其指定的与第三方合作的分期小程序办理了分期付款,涉及金额5980元(提前交付100元,后余5880元),分期期数12期(一月一还款)。但一个星期后贵公司并未履行相关承诺,提供的接单任务并无短文阅读类型。另外,该公司先前保证的课程质量精品我也并不认可。以我所上的第三节课为例,课程内容上老师基本并无讲解与播音知识相关的内容,而是就接单途径、后续课程安排、学完播音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播音工作等再一次给消费者洗脑,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学习完这些课程之后从事播音相关工作可以赚取很多钱,诱导消费者继续学习课程;而且这一节课程内容与先前试课直播内容存在很大一部分的重合。另外,参考该公司所提供的课程的后续安排,我认为贵公司提供给我的目前所听的三节课程的前两节课程内容(基本功)也并不符合播音入门的相关内容,因为所提供的后续课程安排的第一阶段——基础阶段仍有基本功内容的讲解安排,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该公司在课程安排上存在重复,是想通过前两节课程让消费者认为该播音课程可以学到点东西并诱导消费者继续后续课程学习。但实则前两节课程内容的学习并无真正接触播音相关入门知识,第三节课程的学习也是在重复刺激消费者,让其相信播音的市场巨大,再一次加深其对播音课程的信任和学习。 因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引诱消费者消费在先,在我虽已听了该公司提供的三节课程但不认可的情况下,我要求该公司解除与我签订的相关合同并不需要我支付任何费用。

成都聚贤绘教育诱导消费及课程不符
我于2025年7月2日在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诱导下购买了有声配音班预定(分期付款)。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包括分期支付在内的信贷服务。针对这一点,我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是否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这一内容的查询,结果显示未查到相关信息。课程分期付款又属于信贷服务的范畴,因此我认为该公司行为明显违反了该规定,侵犯了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该公司拒不承认具有贷款性质这一点。
该公司先以学习配音一个星期即可接单(短文阅读类型)的理由,声称可以边学习边赚取学费,诱导我订购服务,通过其指定的与第三方合作的分期小程序办理了分期付款,涉及金额5980元(提前交付100元,后余5880元),分期期数12期(一月一还款)。但一个星期后贵公司并未履行相关承诺,提供的接单任务并无短文阅读类型。另外,该公司先前保证的课程质量精品我也并不认可。以我所上的第三节课为例,课程内容上老师基本并无讲解与播音知识相关的内容,而是就接单途径、后续课程安排、学完播音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播音工作等再一次给消费者洗脑,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学习完这些课程之后从事播音相关工作可以赚取很多钱,诱导消费者继续学习课程;而且这一节课程内容与先前试课直播内容存在很大一部分的重合。另外,参考该公司所提供的课程的后续安排,我认为贵公司提供给我的目前所听的三节课程的前两节课程内容(基本功)也并不符合播音入门的相关内容,因为所提供的后续课程安排的第一阶段——基础阶段仍有基本功内容的讲解安排,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该公司在课程安排上存在重复,是想通过前两节课程让消费者认为该播音课程可以学到点东西并诱导消费者继续后续课程学习。但实则前两节课程内容的学习并无真正接触播音相关入门知识,第三节课程的学习也是在重复刺激消费者,让其相信播音的市场巨大,再一次加深其对播音课程的信任和学习。
因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引诱消费者消费在先,在我虽已听了该公司提供的三节课程但不认可的情况下,我要求该公司解除与我签订的相关合同并不需要我支付任何费用。

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课程效果不佳要求退款遭拒
2025年4月2号,我通过支付宝,购买成都聚贤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课程,总额4380元 分12期,每月就是365元,一共4个月的培训服务期,我已经上了3个星期。发现培训效果不佳,我已明确出不再继续接受剩余的服务课程,并要求商家解除合同遭拒。商家声称,合同中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要扣留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但商家未提供任何证明其实际损失,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属霸王条款,违反了《民法典》第一585、586条和《民法典会议纪要》11条。支付凭证,我已提交附件,请求贵部门审查并公证处理,勒令商家退还我报名费并解除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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