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梵猫养生馆欺诈消费者
购买梵猫养生全国通用、永久有效养生卡(3次),门店关门重开后,原卡无法使用。门店推脱至总公司客服(40******99),总公司客服推脱至已撤资老板,且存在拉黑客户电话的嫌疑(同一号码无法再次打通客服)。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恶劣。
投诉编号:98960942
投诉对象

VanCat梵猫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00元
投诉问题
#预付卡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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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浙江梵猫科技有限公司)总公司电话(40******99)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1幢1101
长沙梵猫公司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69号新壹城A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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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共计消费七次,小程序显示消费金额为803.5元,剩余2196.5元,并已使用一瓶赠送精油。然而,由于商家存在服务不到位、管理混乱、态度恶劣、内部沟通不畅,以及未按预约安排美容师等一系列问题(详见我所持有的证据),作为消费者,我感受到极大的服务落差。因此,我于2025年9月13日向商家提出退还卡内余额的请求,并同步向美团*台寻求帮助。商家最初予以同意,并承认其存在服务不当行为,基于电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材料都可以证明,退款并非因我个人原因所致。但在2025年9月14日,一位自称店长的人致电我,声称我“已消费不少于2600元”,并在未听完我方陈述的情况下直接挂断电话。此举进一步加深了我作为消费者所感受到的不公与弱势处境。
此外,我在美团*台如实评价消费体验并给出差评后,店家要求我删除该评价,该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正当的评价权利,剥夺了我发声的机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非因消费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的,人民法院按下列方式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
(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折扣商品或者服务的,按折扣价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
(二)经营者向消费者赠送消费金额的,根据消费者实付金额与实付金额加赠送金额之比计算优惠比例,按优惠比例计算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
当事人就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折价作出对消费者更有利的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基于上述事实与法律规定,我恳请贵部门依法介入处理,责令商家退还卡内剩余2196.5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建公*、透明、健康的消费环境。感谢您的关注与协助。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