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其它

要求解除微信支付限制及调查不合法债权转让与管辖权问题

本人在2025年5月28日13:42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辽宁省*市人民法院 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502号; 一、联系法院,经询问才得知是因网络贷款合同纠纷,原告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未收到债权转让给该公司的任何通知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原告“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非法经验和恶意起诉情况。 二,本人在辽宁省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 (2025)辽1281财保502号,之前也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限制本人微信。导致生活出行不便,无法支付一日三餐与生活费!(因身上没有现金,平时都是微信支付),到目前为止已经两餐没吃饭 三、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辽宁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是重庆,经常居住重庆,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辽宁。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催债人员,多次进行恐吓威胁,对本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原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不法经营和恶意起诉情况。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贵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微信限制
投诉编号:98905499
投诉对象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暴力催收 #服务态度差 #系统故障 #隐私泄露
投诉进度
评论 2
网友保保_9fc76e1e

我也想问 这里投诉到底有没有用

网友保保_8348d8be

怎么解决的

查看全部 2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要求解除微信支付限制及调查不合法债权转让与管辖权问题
本人在2025年5月27日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支付功能。执法机关:辽宁省*市人民法院 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470号; 一、联系法院,经询问才得知是因网络贷款合同纠纷,原告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未收到债权转让给该公司的任何通知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原告“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非法经验和恶意起诉情况。 二,本人在辽宁省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 (2025)辽1281财保470号,之前也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限制本人微信。导致生活出行不便,无法支付医药费!(因身体原因,需要每日服药,而且都是微信支付),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影响生活,无法通过微信买药 。三、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辽宁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是山东潍坊,经常居住山东潍坊,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辽宁。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催债人员,多次进行恐吓威胁,留下的电话02474884463实则为第三方催收电话,对本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原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不法经营和恶意起诉情况。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贵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微信限制。
已其它
要求解除微信支付限制及调查债权转让与管辖权问题
要求解除微信支付限制及调查不合法债权转让与管辖权问题 本人在2025年5月16日收到微信被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辽宁省*市人民法院 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382号; 一、联系法院,经询问才得知是因网络贷款合同纠纷,原告是“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未收到债权转让给该公司的任何通知未经过我本人同意签字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原告“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非法经验和恶意起诉情况。 二,本人在辽宁省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 (2025)辽1281财保382号,之前也没收到任何诉讼文件,就随意限制本人微信。导致生活出行不便,无法支付一日三餐与生活费!(因身上没有现金,平时都是微信支付),到目前为止已经两餐没吃饭 三、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辽宁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辽宁。且该网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催债人员,多次进行恐吓威胁,对本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原告“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经营范围并不涉及金融贷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故怀疑存在不法经营和恶意起诉情况。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贵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微信限制
已完结
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冻结微信支付功能投诉
异地法院无管辖权限制微信支付功能投诉 投诉账户被异地法院限制支付功能! 本人在2025年5月27号收到被辽宁省兵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支付服务的限制与恢复。执法机关:辽宁省冰山市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465号;联系电话:02474884748 02474884749,这两个电话属于第三方催债公司,不属于法院。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异地限制,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本人户籍是 福建省泉州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财产保全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法院提起,辽宁省兵山市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解除消费支付限制。二、辽宁省冰山市人民法院却依然违规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在未对本人生活处境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违法冻结,本人日常生活,工作离不开微信,支付功能被限制后严重导致本人的基本生活都是问题,对生活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请贵院解除我的财产限制。
已其它
请求解除微信限制支付
2025年5月20日11时39分在微信被限制微信支付,显示文书编号:(2025)辽1281财保419号,但并未收到任何电子或纸质裁定书。本人联系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限制消费联系电话(02474884400)工作人员提供不出本人任何限制支付的任何信息,故质疑其为暴力催收第三方,并不属于该法院号码!本人在法院公开网查询到在该法院并无任何案件!说明该法院并没有相关证据,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无论是住所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辽宁省*市。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辽宁省*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并且已投诉至银监会,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已完结
微信支付被限制导致学校缴费失败,要求恢复功能
我的微信支付于2025年5月29日13点54分被限制微信支付,导致学校缴费失败,严重影响学习。我要求恢复微信支付功能。
已完结
故意冻结支付
故意冻结支付功能 导致生活不便 而且也不在这个法院的管辖权里
已完结
要求解除微信支付限制
微粒贷欠款,在未收到任何通知,及裁判文书,立案通告。于2025/5/29日强行限制微信支付,他们法院并不属于本人的户籍地,他们没有任何的管辖权。
已完结
微粒贷频繁骚扰及强制限制消费投诉
微粒贷,过度平凡骚扰,影响到我上班和生活,强行限制我消费平台
已完结
异地冻结微信支付账号问题投诉
异地冻结微信支付账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