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新通留学退款纠纷,要求退还未开课阶段二课时费
本人于2024年7月24日与重庆新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语言培训服务合同】,其中包括两个阶段的课程:阶段一【0810雅思初级班】;阶段二【英联邦-雅思-基础-小班课(待定班级)】,两个课程均为9800元,总计19600元。
在后续学习中,我仅完成了阶段一的课程,阶段二的课程一节未上,属于未开课的状态,之后跟机构老师表明有退费需求。根据合同中的【退费标准】中【1.1开课前退费】,机构应退还我阶段二的所有课时费9800元,但是机构却用我上了阶段一的课程就代表我阶段二的课程已开课为由,乱用退费标准,使用【1.2开课后退费】为标准,仅退还我7800元,这是不合理的。
后续再跟机构老师进行沟通,她方表明:阶段一的课程已开课就代表阶段二的课程已开课,因此应当使用开课后退费标准进行计算。但是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1.在合同中并未表明我阶段二的开课时间;2.在阶段一的课程结束后,有一段休息时间,机构老师并未及时组班,在机构老师组班之前,我及时向机构老师表明了自己的退费需求,因此不存在班级已组建好的情况。
我的诉求是退还我9800元整的阶段二课时费,现与机构老师沟通无果,她方仍持自己的观点,因此需要进行投诉请求,请求法律的帮助。
投诉编号:98895314
投诉对象


新通留学(浙江)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98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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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留学退费标准不符合同约定,要求退还阶段二课时费
本人于2024年7月24日与重庆新通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语言培训服务合同】,其中包括两个阶段的课程:阶段一【0810雅思初级班】;阶段二【英联邦-雅思-基础-小班课(待定班级)】,两个课程均为9800元,总计19600元。
在后续学习中,我仅完成了阶段一的课程,阶段二的课程一节未上,属于未开课的状态,之后跟机构老师表明有退费需求。根据合同中的【退费标准】中【1.1开课前退费】,机构应退还我阶段二的所有课时费9800元,但是机构却用我上了阶段一的课程就代表我阶段二的课程已开课为由,乱用退费标准,使用【1.2开课后退费】为标准,仅退还我7800元,这是不合理的。
后续再跟机构老师进行沟通,她方表明:阶段一的课程已开课就代表阶段二的课程已开课,因此应当使用开课后退费标准进行计算。但是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1.在合同中并未表明我阶段二的开课时间;2.在阶段一的课程结束后,有一段休息时间,机构老师并未及时组班,在机构老师组班之前,我及时向机构老师表明了自己的退费需求,因此不存在班级已组建好的情况。
我的诉求是退还我9800元整的阶段二课时费,现与机构老师沟通无果,她方仍持自己的观点,因此需要进行投诉请求,请求法律的帮助。

新通留学拒不承认协议存在,要求退款遭拒
我于2024年8月7号,与新通留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署了英国留学合同和考研双保险附加协议,协议明确表明,如果国内考研成功,即退回一半的费用,现在该公司拒不给我一式两份的协议,否认协议的存在

新通留学未履行转学申请服务承诺
2023年7月6日,我儿子与新通留学机构签订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服务费为210000元,合同中约定了新通留学向我们提供美国留学申请与转学申请两部分服务共计17项服务内容。
2024年9月,我前往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计划在一年之后进行转校申请。然而,新通留学机构在向我们提供完毕留学申请后,就不再向我们提供关于转学申请相关的服务。
比如:
从我儿子出国至今,除一次我儿子寒假回国我们主动联系机构询问转校事项外,新通机构从未主动联系过我儿子有关于转校的事项。
我儿子入学之后就表明自己转学的学习方向是统计学方向,但老师唯一一次给我们提供的建议却是经济学方向。
诸如此类,新通机构敷衍甚至没有为我儿子转学申请上提供任何服务。

新通留学拖延退费,求助解决
本人2023年因留学原因网上加了新通留学教育的沈**老师,当时觉得老师做事认真建议不错就签了留学合同,交了14000,之后我去临安政务服务中心办护照,跑了好几天他们说维吾尔族不能在这办理护照,只能在户籍地办理,无奈下暑假回老家办理,但在新疆特殊原因下没给我办护照,我跑了前后一个月没办成,我以为之后政策会好起来,但一直没希望能办成,也因我爸妈希望我考公,我也认了,然后找沈老师退费,我2024年10月27号以来一直找老师催退费,前前后后一直拖到现在都没退,希望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此事。
本人诉求是退13000,因为当时说择校是免费的,之后中介老师没给我做啥,没必要扣我那么多钱

新通留学拒退马来西亚留学服务费
2021年9月,与浙江新通留学长春分公司(新通留学)签合同,委托机构办理马来西亚留学,但服务刚进行初期我发现机构联系的老师和专业都不对口,要求终止服务,可以扣除20%违约金,但机构拒绝退款,一直到现在没有再联系我,也没有后续任何服务,我投诉要求退返剩余钱款。截止目前,机构进行的服务只有套磁(但是学校老师和我专业要求不符,给我模版让我写相关材料,没有其他)

新通留学服务质量差,拒绝退款
我与杭州新通留学于2023年5月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机构未按时提供相关服务,且存在漏掉合同中的相关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在我与机构沟通后表示只能退款签证费2000元,其余一律不退,但我总共交了17000元,本着与机构友好协商的态度,换来机构多人互相推卸责任,不作为。在合同期间,机构对接顾问不仅不按时完成服务,还将承诺的背景提升,规划方案都抛之脑后,在短短几个月,换了3个文书老师,换文书老师的通知人甚至都是别人的名字,如此工作态度,叫消费者如何继续信任机构!因此要求机构退还申请费和服务费,禁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欺压消费者!截止今天,机构做的只有简单的翻译,何来扣完费用?
图中为部分不作为聊天记录。

新通留学南京公司未履行退款承诺
新通教育留学南京公司,学生本人于2022年5月6日签署留学申请合同,公司承诺签约一年内且未开始资料准备的情况下可以返还全款,一年后未开始准备申请留学资料可以返还一半费用。因本人2023年12月之前在备考国内研究生未开始任何留学资料准备,中介近两年也未经任何沟通仅给我提供了一份可申请院校清单。2024年2月4日本人到中介公司面谈时才得知原先的咨询老师已离职,本人也不想再留学所以在未收到任何申请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对接的老师告知不能退款,只能返还2000元的签证手续费。在接受这个方案后至今也未收到退款,多次沟通催促仍无果。

投诉新通教育霸王条款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2年4月3日与新通教育厦门分公司签订自费升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实际一次性缴付升学服务费用15840元(包括签证申请服务费3000元),服务内容为向我方提供1至4个入学申请和签证手续办理。
本人于2024年2月1日因对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且暂不需要留学申请服务向其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费,新通教育以已实现合同中规定的服务中的任意一项为由拒不退费,只退还签证费用3000元。
1.在合约期间新通教育并未向我方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因本人语言成绩未出分,仅限与中介顾问线上沟通,并未收到简历、文书、推荐信、定校等实质性服务,机构在未有任何服务付出情况下,向我方收取1万2的服务费,属于霸王条款。
2.机构始终坚持已向我方提供简历初稿撰写、选校方案等服务,本人在终止合同前未收到简历初稿的通知(包括服务群和顾问),邮箱也未接收到初稿邮件,我方不认为已提供简历初稿撰写这项服务。机构顾问仅向我发送收集材料的通知和香港留学的学校和专业名单,均未最终确认。我方认为机构未针对我本人明确列出选校和专业,仅列出香港的学校和专业不属于向我方提供选校方案。
3.本人于2022年11月已向顾问提出未出分前暂不做其他准备,暂停申请事项,一切等出分后再议。至此以后对于申请事项再无任何进展和沟通,包括前顾问离职更换新的顾问,新顾问并未和我有过任何有效沟通和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该机构的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法律规定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情形时,格式条款无效,并且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我方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投诉新通教育收费问题
有留学的想法后,就开始一家家机构去询问详情,4.1和想留学的同学一起去了新通,就简单的聊了一下,得知留学合同25000。4.4发给我B1卷子的链接,测试语言水平,4.8完成测试并提交,4.11告知我测试结果,4.12发给我B2测试链接。4.13和父亲去新通面谈留学合同价格,双方同意17000,并回去签署电子合同,支付宝转账并截图。当天未就培训合同达成一致。新通负责的老师承诺启动查校和文书素材收集工作,拉教学群以便排课。4.18询问一些合同细节,他解释了,但我依旧不理解,属于传达不清楚。4.19下载全程通APP为了更好查看服务进度。5.6通知我下周挑一天讨论初步的选校方案,包括具体学校和专业,但因为那个时候生病住院几天,他们没有再择时间,旅行其义务。5.26发给我基础信息登记表,5.29填写完毕,里面只是涉及了家里的经济状况等一些个人信息,无关择校,希望退款完成后能永久删除相关的信息,保护隐私。10.17询问西语考试准备情况,我跟老师确认现有条件无法申请到喜欢的学校后,说明年不想出国。11.15让我准备其他申请材料,我再次表明今年就算了,不想将就读自己不喜欢的。后面再没有提供任何服务,12.31去新通想当面终止合同,负责我的老师2号上班,上班后会帮我申请退款,到时候再把相关方案告诉我。至今没有回复。总的来说没给我提供任何跟留学有关的实质性服务。同时,在一些平台上问询合同解约发现了新通存在退款拖延,或者不能合理退款的情况,所以我希望通过上诉的形式,保护我的合法利益。

新通教育存在违约行为
投诉请求:扣除已实际提供的服务费用,退还19000/14*6(未完成服务)+3000(签证费)=11142元。
投诉事实及理由:
2022年9月15日,我与浙江新通留学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新通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说明》,约定委托该公司提供价值19000元的留学申请服务(英国及香港地区两大类专业14个专业及相关学校所需的配套简历、老师推荐信、14篇文书、学费代缴及专业申请等)。
2022年10月10日,双方确定第一版专业申请方案。
2022年11月3日,我提出加申“爱丁堡电影研究专业”,因为该专业不属于先前确认的两大类专业,新通公司要求文书书写需要额外付费,我基于预算考量,决定自己负责文书,仅由新通公司负责该专业的申请,并替换掉先前确认的14个专业申请之一。
2023年11月6日,我在官网搜索发现“爱丁堡电影研究专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11月8日并告知新通公司,11月7日,新通公司在我提醒告知后补充专业截止日期,但此时,我已经无法及时完成文书及相关申请。
最终,新通公司未完成服务为签证服务、学费代缴、文书(香港的4个专业文书(雅思成绩还未达标)➕英国1个专业文书华威icbp专业➕简历1篇➕老师推荐信1封)。
在与新通公司交涉后,仅愿意就未及时告知申请截止日期赔偿2000元及退还3000元签证费,最终双方就退费问题未达成一致。
我请求扣除必要费用及已实际完成服务的费用退费11142元。
我通过咨询律师,得知:
新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未及时告知申请截止时间)
新通公司一直声称“爱丁堡电影研究专业申请不符合先前两大类,新通公司无需对该专业申请负责”以及“2023年11月7日已经是在11月8日前告知申请截止日期,不存在过错”。
我申请的爱丁堡电影研究专业虽然属于先前确认的两大类专业之外的专业类型,但是与新通公司确认替换掉先前确认的14个专业之一,并且文书由自己负责,新通公司明确表示负责该专业的申请。2023年11月6日之前,新通公司从未与我确认该专业申请截止日期,在我告知的次日,也就就是11月7日才补充截止日期为11月8日,距离1天的时间我不足以及时完成相关文书及申请。
因此,新通公司存在不可推脱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