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明东华融资担保高额担保费及借款证据投诉
我无2025年借款7400元,高额担保费1327.92元我本人要求反还我借款证据为证。
投诉编号:98866952
投诉对象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327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诈骗
#乱收费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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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明东华违规捆绑收取担保费
本人于桔多多*台办理哈银消费金融贷款本金10000元,分12期,该笔借款已全部提前结清。放款及还款全程,*台在未征得本人书面同意、未单独签署担保合同、未明确告知收费细则的前提下,捆绑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按月收取担保费,合计747.59元。
依据监管规定,贷款不得强制搭售担保服务,捆绑收取担保费属于违规收费。现正式要求:3个工作日内将747.59元违规担保费原路退还至本人扣款银行卡,逾期未处理我将通过银保监12378、地方金融监管局、12315同步投诉举报哈银消金、天津明东华担保及桔多多*台。
已退款
强制捆绑担保收费且未履约
本人借24400元分12期借款,每期扣除担保费143.29。办理时被强制捆绑担保,无法自主取消,担保公司从未实际履行代偿义务,且综合费率超法定上限。现要求全额退还全部担保费1719.48元,3日内退款到账,逾期将向金融监管、12345投诉维权。 捆绑收费是你们*台合作行为,内部分成与我无关,*台负责全额退费。
已减免利息
天津明东华无合同代扣担保费抬高利率
投诉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台借贷业务中,存在违规收取担保费、无合同代扣、变相抬高综合利率的违规行为。该公司在未与本人签订任何有效合同的情况下,每月扣取费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主要事实:本人在桔多多*台借款10000元,放款方为长安银行,合同载明担保方为青海吉银。在实际履约中,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与本人签订任何担保服务合同、未授权代扣的情况下,长期按月从本人账户扣取费用,扣款无合法依据。监管明确要求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24%,且合同约定综合资金成本为24%。天津明东华无合同扣款,使得实际综合年化达到35.94%。以担保费变相抬高成本,违反金融监管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
已销账
明东华担保公司违规收取担保费
本人在哈啰*台申请桔享花借款20000元,分12期还款,每期还款2008.7元。 该笔贷款放款方为盛银消费金融,每月还款被拆分为两笔分别扣除,一笔为盛银消费金融扣款,另一笔为黑龙江融牧建担保公司担保费扣款。 委托扣方为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公司!*台在借款时未明确、充分告知担保费收取标准及服务内容,属于强制捆绑担保、变相抬高利率。经计算,利息+担保费综合年化利率已超出*法定保护利率,违反相关金融监管规定。 退还已收取的违规担保费及超额利息;此前在黑猫*台上投诉!明东华融担保公司态度差!故意拖延时间不处理!
已退款
天津明东华强制搭售担保并收取高额费用
本人在哈啰!京东金融*台有多笔借款,全部由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具体情况如下:
• 哈啰桔享花:20000元(已结清)、3100元(已结清)
• 京东金融:9000元(剩余3期未还)、15100元(剩余2期未还)、3400元(已结清)、3100元(已结清)
以上借款存在严重违规问题:
1. 强制搭售担保服务:借款时必须勾选天津明东华的担保授权书,不选就无法借款,事前未明确告知高额担保费的存在,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2. 息费拆分规避监管:*台和担保公司将利率拆分为“资方利息+高额担保费”,表面利率合规,但两者合并后的真实年化利率接*36%,属于变相高利贷,违反了*关于利率上限的监管规定。
3. 只收费不提供服务:本人所有借款均正常还款,无任何逾期,天津明东华从未履行过代偿义务,却收取了高额担保费,收费无合理依据。
我的诉求
1. 要求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额退还本人所有借款中被违规收取的担保费(合计约8000元)。
2. 对未结清的借款,按合法利率重新核算,剔除违规担保费,多收部分一并退还。
3. 要求*台停止这种违规收费模式,并向我出具书面处理方案。
已退款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违规软暴力催收
本人投诉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我在唯品花*台欠款,本人因怀孕有实际困难,暂时无力还款,并不是有意欠款,但是你们其委托第三方催收实施违规软暴力催收,影响到我和孩子事实如下:
催收方更换多个手机号码不间断发送恐吓短信,宣称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联动村委街道约谈、联系直系亲属,冒充司法人员,扬言在社区公告栏张贴欠款告知,以此胁迫本人,多次重复推送相同内容,构成短信轰炸。对方擅自获取我的户籍地、社区、家属相关信息,恶意泄露威胁,拒绝友好协商,严重侵犯隐私权,扰乱正常生活,造成巨大心理压力。本人留存全部短信截图、发送号码、时间记录等证据。
诉求:1.立即终止全部违规催收、短信恐吓行为;2.彻查合作催收机构并整改追责;3.出具书面道歉与信息保密承诺;4.如若继续骚扰,将同步向公安、12315、网信部门举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已解释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违规收取担保费
从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5日,银行流水有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扣费,之前跟客服沟通,说是担保费,本人未与该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也没享受担保权益,给我没担保,向我收担保费干嘛?这不符合*借贷法律相关规定,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不合法费用,如果该公司不理会,推诿,不退款,本人继续向该公司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跟金融管理监督机构进行投诉。(因交易凭证只能上传9张,所以本人只能上传部分凭证)
已完结
天津明东华担保强制收担保费要求退还
2025年12月26日通过湖北消费贷款10000,强制收取担保费12期645.92要求退还担保费
已完结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高利放贷超24%年化
2025年2月14日我通过桔享花有你们*台的借款,桔享花存在乱放贷收费的问题,*台收取了年化率高达35.99%的利息,昨天反馈过问题,*台来电协商没有处理完成问题,麻烦帮我加急一下,及时处理问题。我的诉求是退回年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就是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放的钱,已经超出*规定的法规
已退款
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强制搭售高担保费及纵容暴力催收
本人通过京东金融桔享花(桔多多)*台,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元,担保方为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担保公司提出正式投诉,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 强制搭售高额担保费,综合年化严重超标
该笔借款名义年利率23.94%,同时被强制收取12%高额融资担保费,综合年化成本高达35.94%,远超*规定的1年期LPR4倍司法保护上限。该公司在未提供任何实质担保服务的情况下,强制收取高额费用,通过拆分利息、搭售担保的方式规避金融监管红线,属于典型违规收费。
2. 未尽担保监管义务,纵容外包暴力催收
本人仅因个人疏忽逾期1天,并非恶意拖欠且现已全额还款,但该担保公司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放任合作方委托第三方外包催收人员(手机号:198****1375)对本人实施软暴力催收:催收人员多次以联系本人亲友、工作单位、户籍地相要挟,恶意打探个人隐私,言语恐吓施压,严重违反《催收自律公约》。
3. 拒不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刻意隐瞒催收主体
面对本人合理知情权诉求,该担保公司与合作方一同拒绝告知违规催收所属外包公司全称、工商信息,纵容违规催收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正式诉求:
1. 要求天津明东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高额担保费;
2. 责令该公司督促违规催收人员向本人正式书面道歉;
3. 向本人书面告知催收手机号198****1375对应的外包催收公司全称及工商信息;
4. 若该公司拒不处理,本人将同步向银保监会、12378、12363进行正式举报追责。
本人已留存借据详情、催收短信、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恳请*台严肃核查处理。
已减免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