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川和潮人美发预付卡充值后拒绝退款
本人于2024年4月30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段169号晶融汇2期3楼3号川和潮人美发店(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单元807号)办理会员卡并充值1000元,同年12月31日经商家虚假承诺诱导再次充值2000元,累计支付3000元(会员号:182****0467)。经营过程中该商家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1️⃣ 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未依法提供收款凭证及书面合同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隐瞒重大消费信息(包括履约方式、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
3️⃣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谎称指定发型师为公司股东、虚构节假日优惠)
4️⃣ 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单方终止服务承诺(承诺发型师不会离职却未履行)
▶ 维权诉求:
1. 立即退还卡内余额2140元
▶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维权进程:
自2025年4月21日提出退款申请至今,已通过电话(19次)、微信(30条)等方式维权,商家采取拖延推诿态度,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交易权。
投诉编号:98825142
投诉对象

川和潮人美发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214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预付卡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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