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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教在线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要求退款及解释

用接单赚钱诱导我,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投诉编号:98820574
投诉对象
广州中教在线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196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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