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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师大在线教育宣传不符,拒绝退款还强制分期贷款
2025年5月8日我报名了广州师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并取消办理的分期贷款!!!
投诉编号:98800453
投诉对象

广州师大在线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980元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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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求是
广州师大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取消我的助学贷款 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
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
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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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
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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