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点对点教育线下课未开线上课仅上一节要求退费遭拒
我于2025年1月9日报名了点对点专升本 但是目前我没有上过一节线下课 线上课我也就上过一节 我现在要求退课退费 可是他们霸王条款 不给退费
投诉编号:98788178
投诉对象

点对点教育(浙江)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00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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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教育退费承诺未履行,要求退还9000-1000元学费
1. 本人于**2023年11月5日**报名被申请人提供的专升本培训课程,全额缴纳学费**16300元**,并与机构(对接老师小金)书面协议。
2. **大一上学期**学习期间,本人仅参与**2-3节线下课程**及少量网课回放,未实际占用大部分教学资源。**大一下学期(2024年春季)**正式提出退费申请,对接老师小金明确承诺可退还**11000-12000元**,但至今仅退款**2000元**。
3. 此后一年内,本人多次联系小金老师催促退费,但其以“财务流程延迟”“工资未发放”等理由推诿,甚至自**2025年4月30日**后失联。现机构单方面声称“仅退2000元或不退”,严重违反承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履行部分的费用。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未按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等合理费用。
3.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培训机构不得超期超额收取费用,须按实际课时结算退费。
**诉求**:
1. 立即退还剩余学费**9000-10000元**(总额16300元 - 已退2000元 - 合理扣除已消耗课时费);

点对点教育退费纠纷,合同条款不公平,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我在2025年10月19日大一上学期报名了浙点对点专升本 当时负责人在签合同时并没有着重提醒我看相关退费事项,然后后续课程我因为学校课程或者活动冲突,大量课程没有上,寒假集训也没去,现在大一下半学期也是只上了三节英语课和一节数学课,从大一上半学期到今才上了九天半的课,课程冲突极其严重,我也以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专升本,所以想退费。但是现在负责人一直秉持合同上写了上了一学期课程之后不予退费处理,说这是全省统一的,不能因为我更改,不能退费,甚至想让我通过转名额来解决这个事情。我经过法律咨询发现机构负责人当时和我签这个合同就是防止我们学员后期退费,因为这合同里边儿的条款都是属于霸王格式条款约束来约束我的,对他们没有任何约束,所以我现在一提退费一事他们就拿出这个合同里边儿的条款来压制我。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为双方协商无果,所以只能以这种方式维权。我的诉求是将剩余课程的费用退还给我。

点对点教育(浙江)霸王条款投诉
格式条款无效霸王条约
签合同的时候我只有签字的份 我也不懂这些 她没和我提其他的 当天晚上才意识到自己签到的是霸王条款 当晚也反映该问题没得到解决 说按合同走 霸王条款 这就是份无效合同 那么不能按合同走 退全款
霸王条款
1.这个合同主要还是维护对方利益 对于我只有约束作用
2.关于教师安排 班级人数规定之类的 只有口头承诺 并没有体现在合同里
3.没有预付款 一次性全款16467 当时就引导我付钱 也没说什么多试试课 好不好呀
4.当天付款 当天提出诉求 课也没上 就被要求支付13%加上500书费将近三千块钱 这合理吗 这合同合理吗 这行为合理吗
《民法典》497条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经基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之规定,属于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后期了解 该机构 2024.9.29 因格式条款限制他人 被处罚5千 有记录可查 这是惯犯

浙点对点教育辅导班宣传不符且拒绝退款
2024年6月4日我报名了浙点对点教育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师资也跟描述不符合,住宿环境也跟当时聊的不一样,以及答应过会进行中途插班的补偿也并没有包含在内,集训又被随意安排,不负责任的把学员分配,住宿学生自己想办法,我明明套餐里还有一部分根本从未开始,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点对点教育(浙江)乱收费退费纠纷
机构不予退费乱收费,退费比例价值不合,与老师沟通无效,消防有问题危害学生健康,机构杂乱就大概在6月5号的时间左右,那个机构里面的一个人找上了我,他说让我去报那个机构,然后一开始他进来的时候说可以解决住宿的什么问题,然后就是他都说帮助解决,然后交完学费之后,他就开始把住宿的费用给抬高至了一天要300块,那个好友其实就是之前因为我本身在这个机构培训过段时间,然后他就推荐我去那个考研机构,但是现在这个课程它并不是对标的,就是他考研培训分为很多科目,然后他这个科目跟我自己现在目前学的科目是有差异的,然后到7月份的时候,他这个是有一个线下集训,然后我去到他们的机构,然后发现这个机构分布就特别的小,太不像一个学校,而且只有一层楼感觉就是就是也没有什么专业的,然后我跟他说能不能退费,他说只能够按照原比例退百分之多少,就是扣就是说要扣除45%的费用,那45%的费用我肯定也不能够接受,因为本身就没有上几节课,他抽出书钱我也能接受,但是我现在课程都还没有继续去听。也没有参加目前的一个线下集训,只是他给我开了那个网课,然后网课他线上开的我也没有听,然后他的意思是说给我转成另外一个方案,就是说换成一对一逍客的形式,再加上一个网课的形式,但是他说到时候给我换合同,就是到今天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然后他也没有给我换这个合同,所以说我现在就不想学了,就是想把这个费用退回来,可是我想要就是起码说我现在也没有听课,也没有干什么,他只是在一个服务群里面进行了一个打卡,那我说能不能退回?那我说最低也说得有8%十几吧,因为我也就只是拿了他们的书书钱,我有其他的他们也没有给我做什么,交费,我是从那个六月,九号交的,然后就是他之前那个机构加我好友的代理他就是那在那边弄完以后也不理事 诉求退款28000

点对点教育(浙江)乱收费退费问题
机构不予退费乱收费,退费比例价值不合,与老师沟通无效,消防有问题危害学生健康,机构杂乱

点对点教育(浙江)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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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教育(浙江)拒绝退款引发纠纷
我在2022年10月前往点对点专升本机构报名专升本课程,付款了1000元定金和14300元尾款共计15300元。在2024年我和该机构老师友好沟通提出了合理的退款方案,该机构拿出当年的合同条款说一概不能退款,我认为这种条款是格式合同,排除我的主要权利,加大我的责任属于霸王条款,该条款无效。我在该机构仅在大一的时候上过10次左右的课程,后面的所有课程我都没有去上过。我认为机构应当扣除我所上过的课时费书本费以及课时费 同时也可以扣除合理的违约金,将剩下我应得的退款返还给我。

专升本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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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教育(浙江)拒绝退款,教学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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