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天津榛美旅宿擅自取消订单致消费者经济损失

我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美团网购买该公司杭州民宿5月1日至3日的住宿服务,订单号498101*********3214,价格343.2元。入住前一天,被通知让取消该订单,导致我临时以将近原订单三倍的价格1120元购买了面积更小,距离景点更远的的另一家民宿,造成经济损失776.8元,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诉沟通,严重影响全家出游情绪。现要求该公司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给予“退一赔三”的赔偿。
投诉编号:98778167
投诉对象
天津榛美旅宿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373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扬州邯江万达广场2幢1709民宿玻璃门自爆致伤且拒绝赔偿
我于2025年7月30号入住了此公司在扬州邯江万达广场2幢1709民宿,在7月30号下午7:14的时候,我正在上厕所,他的玻璃门突然自爆,当时我的同行人第一时间给我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且第一时间给老板打电话告知了情况,但是老板一直推脱说是我们进行的损坏,我们先到医院进行了伤口的缝合和打破伤风,同时报了警,但是经过警察与他的沟通,拒不承认是他酒店的原因,一直在说是我们故意损坏,最起码我们在这个民宿里住下了,要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这是属于意外伤害,在他的民宿里他们最起码要对我们负责,我请求他最起码承担我们的医疗费,房费和精神损失费
已完结
民宿无法联系房东未入住要求退一赔三
我于 [预订日期 2025 年 6月 12 日] 通过美团民宿平台预订了 [云舍.禾曼生活民宿]10月02~10月03-10月03~10月04共2晚的4室一厅,订单编号为 [499002*********0225]和[499002*********0225],预订入住时间为 [入住日期, 2025 年10 月 02日],退房时间为 [退房日期,如 2025 年 10 月 04 日],订单总金额为 [金额,共792元],支付方式为 微信支付。 10月02我曾通过平台聊天功能 / 电话联系房东,皆联系不上,美团民宿客服推卸责任,最终未给出任何有效处理办法。我已按约定支付房费,与房东形成合法住宿服务关系,未积极协调,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平台作为服务提供方,有义务监督房东履约、保障用户权益,故提出以下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是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该酒店构成欺诈行为,故要求按法规退一赔三赔偿。
已退款
民宿预订后无法入住且拒绝赔偿
本人于2025年9月3日在美团民宿平台预定了10.5-10.7的民宿一间,价格总计1302.4元。2025年10月5日晚到达民宿,发现房间里已经有人入住,我一家五个人在门口等了两个小时,商家都不能帮我解决当晚的入住需求,我自己在线下定了同小区的民宿,共计花费2800,我向美团民宿提供了发票,该公司拒绝报销我的住宿费用,仅退还了我的1302.4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该公司赔付我1302.4*3=3907.2元,望处理,谢谢。图一为我的订单信息,图二图三为已入住人的订单信息,图四为我10.5-10.7的住宿发票。
已赔偿
天津榛美旅宿退房退款受阻
我在美团上定了三天的民宿,现在想住两天,最后一天想退款,商家那边同意退款,但是平台卡着不让退。
已改善服务
天津榛美旅宿线下交易未说明且拒退300元
公司有线下交易的行为,并且态度恶劣,交易未说明情况,我的诉求是归还300元
已完结
入住环境差且存在健康风险
本人于2025年7月25日在美团民宿平台上预订无锡铂格城市精品酒店,入住后,发现屋内气味明显。经与房东客服联系后,其承认房屋仅装修一个月。平台对于房东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监管不力,致消费者人身健康于风险之中,请求赔偿1000元 。
已完结
天津榛美旅宿强制五星好评才退押金被指欺诈
入住以后不提押金,必须五星好评才给退押金,不然押金不退,属于欺诈消费者
已完结
天津榛美旅宿预定与实际不符,环境差强人意
我于2025年5月3日在美团预定了这个酒店,到达酒店发现酒店与预期不符相差很远,有异味、蚊子、不干净、隔音差
已完结
美团民宿预订被拒入住,要求赔偿差价及损失
投诉:美团民宿到店拒客,要求赔偿 我于2015年4月19号在美团民宿预订了广州市海珠区两晚房间入住日期为2025年5月1号到3号,房价总额为496.88元,订单编号为499002*********3158。 2025年4月28号房东联系我说房间出事故(有人*),被封控,要我取消房间。之后我向美团客服说明情况要求核实房东房间事故,但美团核实后说房东可正常接待。我又向房东打电话,房东给我答复不能入住,并让我加他微信136****2543依然以出事故为借口,说以他那边为准。之后我多次咨询美团客服告诉我房东可正常接待,到时候直接入住就好。 2025年5月1号,我到达民宿附近,联系房东要具体地址,房东拒绝告之,并扬言要我们自己找!我求助美团客服,客服告诉我可在附近找可入住房源,美团之后可补房费差价。当天房费三倍四倍涨,但我无处可住,于是我当时订了附近两晚的住宿,总额为1611.72元。但是之后我多次联系美团,美团平台退了原本房费,但客服说只能补695元的房费差价,没有履行之前承诺的补全房费差价。美团民宿这种行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权益,并耗费了我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 诉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美团民宿 到店无房或拒客属于欺诈行为。我要求处罚店家,并对我退一赔三总额为1490.64元,或者补全房费差价为1114.84元。
已赔偿
天津榛美旅宿订单无法取消,要求全额退款
我与4月16日在美团民宿订了一个民宿,现在行程有变,想取消订单,但是取消不了,房东也不同意,客服也不够解决,侵害了我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取消订单,全额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并要求依法赔偿损失。美团民宿和恋家美宿利用平台霸王规则,在未提供约定服务的情况下依旧不肯取消订单全额退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