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携程住宿环境差及服务问题投诉

投诉对象 我于2025年5月2日入住在携程平台预订的住宿,出现以下问题,侵害了我的权益: 1. 早上五点开始装修噪音,严重影响休息(家中有老人和小孩) 2. 电梯故障导致不得不爬11楼(家人腿脚不便) 3. 承诺的行李协助服务未兑现 4. 房东无理质疑我提供的证据真实性 事件经过 - 住宿期间遭遇清晨5点开始的持续装修噪音 - 带着老人小孩爬11楼(电梯故障) - 无人协助搬运承诺的行李 - 家人受到惊吓(心脏问题老人和受惊小孩) - 房东态度恶劣,质疑证据真实性 我的诉求 1. 要求携程平台严肃处理此房源 2. 要求房费全额赔偿并给予补偿 3. 要求平台加强对房源的质量监管 (注:作为长期忠实用户,这是我在携程第一次投诉)
投诉编号:98764896
投诉对象
携程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70元
投诉问题
#入住环境差#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携程预订酒店取消规则不合理收取高额违约金
本人于2025年5月2日通过携程预订了5月3入住的汕尾保利雅途星海度假酒店,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平台显示7:40分后不能全额退款,本人于10:00-10:30左右联系了酒店两次,平台沟通后可以承担50%的违约金,本人问平台这收取50%的违约金如何构成,从下定到退房的的时间也就两个小时,平台没有给出正面回复。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处理中
携程未经同意擅自抢票要求退票手续费不合理
我于2025年4月17日在携程APP上预约了火车票抢票,是从广州去重庆5月1日的票,后来4月18日我收到他们短信说5月1日的那个班次因受铁路运力调整影响无法开售,抢票暂停。于是我就当天上携程APP取消了订单了。我以为这个事情画上句号了,结果,今天,4月26日我突然收到12306的短信通知说我已经成功抢到了5月2日去重庆的火车票,我当时非常惊讶,因为我明明已经在携程取消了5月1日的订单,而且我也没有下过5月2日的订单,为什么要给我抢5月2日的票呢?于是我马上联系携程客服,说明情况,客服说我可以退票啊,我去看看,发现现在退票已经是离出发日7天内了,要支付5%的手续费,我跟客服说,我不承担这个责任,因为不是我的问题,我不该承担,然后他就让一个专员电话联系我,这个专员听完我的情况后,说是12306收的手续费,我知道啊,但是重点是这个订单并非我的意愿,我要求携程来承担这个手续费,该专员一开始说给我申请20元的火车券,我不接受,然后她说申请20元的现金,我不接受,不是20元的事情,现在是公道的事情,不是我的责任,凭什么我要承担这个手续费呢?后来这个专员反复又打了两次电话给我,说的是一样的方案,给我20元,我非常气愤,非常不满意,觉得这个专员客服不是真心帮我解决问题的,我明确跟她说,我不接受这个解决方案,我不会承担一分钱的手续费的!她好像没听懂似的,照样说她的对白,来来去去都是说没办法,只能是这样了,简直就是等我放弃,等我去妥协。还有,在电话里,她还要我提供我授权携程信用扣款的截屏,纠结我是购票当天授权的还是购票之前授权的,我觉得无法理解,什么时候授权跟这个事情有什么关系?我认为她是在带我绕圈子,难道我授权是我的错,是我该承受这个结果的原因吗?我跟她说,是携程订票时非要我授权,我才授权的,我是出于对于携程的信任,才授的权,她却一直纠结这个事情,我授权不代表我同意他们不基于我的意愿去买票啊,我没有要5月2日的车票,我只下过1号的订单,而且我4月18日已经取消订单了,所以我觉得很困扰,携程根本不理解我,也不是真的要解决问题的,我今天下午还要求换一个客服处理,但不行,依旧是她,我希望可以经过消费保,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诉求是,我不承担退票的手续费,谢谢
已补偿
携程强制捆绑旅行包不提供纸质行程单
我在携程购买了2025年4月27号北京到福州的机票,下单了时候已经选择了不要任何绑定服务,但是还是被携程强制绑定了什么旅行包(实际压根没有使用),导致了现在无法获得纸质行程单,多次与携程沟通,他们拒不提供!我公司财务要求报销必须提供纸质行程单,否则不予报销。携程这样的行为损害了我的权益,而且购买的机票价格已经几乎是全价,并不存在什么优惠。我的诉求是,要求携程提供纸质行程单给我。
处理中
携程境外租车订单因误导信息导致无法提车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4月27日在携程下单境外租车订单,订单号为:112813******0127,取车地点为迪拜T1机场,取车时间为迪拜时间4月27日22.30。当我按时到达去车行取车时被告知我无法使用中国驾照和车行翻译件提车,而是要求我持有阿联酋本地驾驶证。但是在我下单时我反复咨询携程客服有关提车使用哪种驾驶证的问题,给我的回复均为:“驾驶员驾照原件+翻译件:中国大陆驾照原件+驾照国际翻译认证件;中国大陆驾照原件+车行翻译件;”,并未提示我需要阿联酋本地驾驶证。(有截图为证)。我因对于携程平台和客服多次回复的信任而下单,却因证件原因无法提车,我认为是携程未给予完整及充分的提示,导致我下单了却无法提车,且拒绝退款,客服来回踢皮球不解决问题,携程平台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携程平台侵犯我作为消费者的以下权益:1. 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作为消费者,我有权知道租车服务所需的真实、完整信息。携程客服向我反复确认中国驾照+翻译件可以提车,但实际取车时却被告知必须持有阿联酋本地驾照。2.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如果我在了解完整信息(如须持有阿联酋驾照)后,我可能不会下单。因此,平台在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情况下,剥夺了我对是否下单的自主判断权。3.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我支付了费用,却未能正常使用服务,等同于未收到符合约定条件的服务,平台未能保障交易公平性。4. 诚信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和《民法典》第509条,合同一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披露影响履行的信息。客服的错误或误导性答复可认定为“预先违约”或“虚假承诺”。 我的诉求:要求携程全额退还租车费用1197元。
处理中
携程购票成功却无票可刷,要求退款赔偿
《这就是携程作为上市公司的担当?店大欺客,无耻至极!》 我是在微信的携程小程序上2025年4月28号 购买了两张火车票 订单上显示我购票成功 但是今天4月29号到高铁站 却显示没有票! 在机器前一直刷不进去 工作人员核对了信息还是没有票! 最后到查询口查 还是没有票!!!耽误了我很多时间!打电话转人工还不给转 要投诉还显示不可以🙄你说你未购票成功 在我这里显示有票 欺*我就算了 🫣🤣还不给我退钱!!😝😝本来就是个穷学生 好不容易求了家长好久才来厦门旅游 你带给我体验感极差就算了 钱都不给老子退😘😘 不仅不能帮我快速解决问题 哦不对 您是挺快的 快速敷衍我捏🫶🏻问题一个都不能解决 在那里一直推卸 不敢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请问你们的反馈是刻在龟壳上用甲骨文传递的吗?这效率,建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捏🤏 况且携程是穷到要靠坑用户的钱维持股价了吗?这种流氓行为也配叫服务?纳斯达克的投资者知道你们这么玩吗?🤗 原来‘携程在手,看清楚再走’的意思是坑你没得商量?你们培训客服的第一课是教怎么甩锅吧?🤣😮💪🏻🥹 最后还是在国家12306重新买了一张同乘次的票 要不是我去的早 不然根本赶不上捏 现在立刻马上退还我的购票费用!必须原价赔偿!!🤣😆😇🥰😜🤗
已退款
携程预订酒店隐私和服务问题严重
一个80平房间里面,塞8个人,正常青旅的话,至少要安一个门,他的酒店和青旅是混在一起的。只有帘子隔开,八个人共用一个厕所,在床的正前方安了一个监控,我怎么知道那个监控可不可以摇头?服务态度极其恶劣,我问他住房信息的时候,他很不耐烦。结合山东地区的具体法规和实务处理方式,针对你描述的连锁青旅混合酒店经营、隐私及服务问题,以下是更贴合山东本地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指引: 一、核心法律问题分析(结合山东地方规定) 1. 监控设备对准床铺的违法性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侵犯隐私)全国通用,山东无额外放宽条款。 - 山东省地方标准:参考《山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要求监控设备只能安装在大厅、走廊、出入口等公共区域,严禁对准客房内部、床铺、卫浴等私人空间,无论监控是否可转动(摇头),只要镜头直接覆盖私人区域即构成违法。 - 判断监控是否可转动的实操方法: - 观察监控外观:半球形监控(带云台)通常支持远程或手动转动,*式监控多为固定角度; - 夜间观察:若监控镜头有红外灯随视角移动(如左右、上下转动时红外灯位置变化),说明具备转动功能; - 直接询问:可要求经营者提供监控安装平面图或说明覆盖范围,若拒绝提供,可视为存在隐私隐患。 2. 混合经营与住宿条件问题 - “青旅+酒店”混合经营的合法性: - 青旅(多人间)与酒店(标准间)可共存,但需满足各自的经营标准: - 青旅: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多人间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你提到的80㎡住8人,人均10㎡,符合基础标准),但帘子隔开的“房间”不属于合法分隔(需实体墙或固定隔断,山东对青旅多人间的消防分隔要求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帘子不具备防火功能,可能违反消防规定)。 - 厕所配比:山东无特殊规定,参考国家标准,每8-10人配置1个厕位(你处8人1厕位,勉强达标,但需确认是否男女分设、是否有洗漱区域等配套设施)。 - 消防隐患:帘子属于易燃材料,且无法形成有效防火分区,若发生火灾易导致蔓延,违反《山东省消防条例》第20条(场所装修材料需符合消防标准)。 3. 服务态度与消费者权益 -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受尊重权)、第20条(如实告知义务),经营者拒绝提供
已赔偿
携程未经同意强制退票导致近1.5万元损失
我于三天前在携程平台购买一张国际航班机票,总金额超 ¥15,000。不幸在页面卡顿过程中误操作点击了“取消订单”。我在5分钟内立即联系客服请求撤回,并在20分钟内致电航司寻求改签或积分补救。 但航司表示:由于携程已将订单操作为“退票成功”,他们无法再提供任何补救空间,包括改签、换积分、或协助退全税。而这一“退票操作”完全未经我授权、也未进行任何确认提示,是携程单方面处理的。 实际退款金额仅为 17元税费,但携程页面只模糊显示“航司已退款”,既不说明构成,也不允许用户与航司协商。客服态度冷漠,多次沟通仍不提供退款明细,更拒绝协助恢复行程或给予合理补偿。 携程一直宣传“不收取退改服务费”,但这次事件中却让我承担了 高达近1.5万元的损失,且完全没有操作空间、知情权或选择权。 我要投诉携程: 未经我同意武断退票,切断我与航司补救通道,严重失职; 页面不透明,仅显示“航司退款”,无退款明细、无补救机制; 客服反复推诿,完全不协助用户挽回行程,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诉求: 要求携程立即联系航司,恢复原本行程或提供补救方案; 说明为何在我提出撤销取消后仍强行终止订单; 对因携程单方面操作造成的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优化退票流程,建立“二次确认”“紧急撤销”机制。 订单号、证据我可随时提供,请尽快处理!
已完结
携程拒绝合理退改订单并包庇酒店不合理政策
我于2025年5月3日下午预定了烟台市莱山区斯维登度假公寓(烟台大学万象汇店)的房间,当晚因不可抗力不能去烟台,希望取消订单,但无论是申请取消订单还是申请变更订单,均被该店拒绝。我要求携程客服帮助协商,但依然未成功。携程客服告知在5月4日中午12点前会有客服经理给到回复,但在5月4日上午10点,携程发来短信,说将在5月4日晚6点前给出回复,但这个时间已经是入住时间之后,已不可能给出让消费者满意的方案。携程不但前后言行不一,还故意包庇该店不合理行为。 而且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曾多次提起退房申请、变更申请,并电话沟通,酒店客服以超过酒店政策规定的取消时间为由拒绝。(携程显示该订单允许30分钟内取消)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已退款
投诉携程房东清辉十七里不退款
我的订单上写明了5月3号18点申请退款要和房东协商,我希望申请退全款或协商部分退款,但房东拒绝进行协商,不退款
已退款
携程订单因不可抗力未入住不给退订
4月29日订购丹东憩园宾馆5.3-5.5两晚入住, 5.3去丹东的路上,车子坏在了路上,无法到达酒店入住,但是携程和商家均不给退订订单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