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中青基石教育诱导贷款及退款遭拒投诉

事件经过 2025 年 4 月 15 日青学辅导中心工作人员致电沟通提升学历事宜,提及杭州职业科技学院正在招生,引发我的兴趣。该工作人员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办理网贷: 1.虚假宣传误导:工作人员宣称 “网上其他招生信息不实不招生”,刻意夸大机构唯一性;以 “助学金” 名义诱导报名,刻意隐瞒 “分期付款” 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质。 2.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工作繁忙工作人员以三五分钟开视频看下他单位,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微信视频画面频繁切换人脸识别、电子签署弹窗覆盖屏幕,以闲聊分散注意力,致使我在不知情的 28 分钟内完成贷款签约与协议签署。首付 199 元转至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3781 元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贷款。 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入学诱导我签下辅导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甚至在协议生效前协议的内容并无法查看。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条款。 4.机构主体混乱:我向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报名,收款方是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老师和售后是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导协议里面主体是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还有无相关单位为我办理贷款的机构参与,至始至终工作人员没有提到这种混乱的主体关系,严重误导消费者知情权。 当晚下班仔细查看发现是贷款,立即联系工作人员关闭贷款,我同意的是学校分期缴费,其继续发送利诱贷款好处,拒绝关闭贷款,便提出退学遭拒。 从入学手续到提出退学退款申请,整个过程不足 12 小时,培训机构却以各种借口,拒绝处理退款事宜
投诉编号:98753012
投诉对象
中青基石教育-青学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5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分期贷款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中青教育培训机构诱导签订贷款合同要求解除课程协议
2025年3月2号,微信,自称中青教育培训机构的张吴通过微信通话的方式诱导本人签订贷款合同,本人请求解除与贵机构签订的课程协议,并要求停止后续的分期付款。希望能尽快处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确认不会再向我收取任何未支付的学费。希望市场监督部门调查此事。
已解释
我投诉中青基石教育学习提升涉嫌欺诈及违规操作
各位领导:本人因想提升学历,从抖音了解有成人自考大专,通过微信联系老师后,经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后,老师微信有标明是院校直招。可后来了解到并非如此,四川大学根本没有授权给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本人认为这属于欺诈行为,并且与我联系的老师通过远程指导让我刷脸认证办理了分期贷,在他一步步指导下,我完成了认证!后来我发现他让我学的专业与我想要看的执业药师证没什么关联,他又让我拿钱挂*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籍,在他的诱导下我转1600在他给我的个人账户上,当时并没反映过来,这是不对的,等后面反应过来他又说都是这样,可以挂学籍的,可我通过了解挂学籍是违法的…我给他说我不挂学籍了,他不予理会…今天他2025年6月17号,我说我要报警,他才说要退我挂学籍的钱,6月19日,我再次说要报警处理,他又说退我大专的钱,但说是要走流程…希望得到处理,追回款项,并终止分期贷,不得影响个人征信,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不被泄露!
已退款
我投诉中青基石教育课程质量差且拒绝取消分期退款
我于2025年4月26日购买了中青基石教育专升本课程刚开始是该机构一个指导报考的老师主动打电话联系我的她诱导夸大宣传说自考改革现在报考学制时间短用的是豆乐派小程序先用后付6280 在这之前还交了¥200报名费和498定金先用后付分9期一期698然后发了一个班主任就给我发了一个网址学网课网课内容质量很差班主任还不闻不问。我找该机构协商取消分期该机构坚决不取消。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解除合约退还我付的第一期学费
已完结
南通青学辅导中心联合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诱导网贷的投诉信
关于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诱导网贷的投诉信 一、事件经过 2025 年 4 月 15 日青学辅导中心工作人员致电沟通提升学历事宜,提及杭州职业科技学院正在招生,引发我的兴趣。该工作人员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办理网贷: 1.虚假宣传误导:工作人员宣称 “网上其他招生信息不实不招生”,刻意夸大机构唯一性;以 “助学金” 名义诱导报名,刻意隐瞒 “分期付款” 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质。 2.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工作繁忙工作人员以三五分钟开视频看下他单位,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微信视频画面频繁切换人脸识别、电子签署弹窗覆盖屏幕,以闲聊分散注意力,致使我在不知情的 28 分钟内完成贷款签约与协议签署。首付 199 元转至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3781 元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贷款。 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入学诱导我签下辅导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甚至在协议生效前协议的内容并无法查看。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条款。 4.机构主体混乱:我向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报名,收款方是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老师和售后是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导协议里面主体是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还有无相关单位为我办理贷款的机构参与,至始至终工作人员没有提到这种混乱的主体关系,严重误导消费者知情权。 当晚下班仔细查看发现是贷款,立即联系工作人员关闭贷款,我同意的是学校分期缴费,其继续发送利诱贷款好处,拒绝关闭贷款,便提出退学遭拒。 从入学手续到提出退学退款申请,整个过程不足 12 小时,培训机构却以各种借口,拒绝处理退款事宜。 二、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行为 1.身份核验与贷款意愿核实缺失:未进行充分身份核验,全程通过青学辅导中心工作人员的远程微信视频指导完成人脸识别,未核实我真实贷款意愿。在我完全不知情且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任由青学辅导中心找第三方机构为我办理贷款业务。 2.关键信息未告知:未明确向我说明贷款性质、利率、还款方式及逾期风险。 3.贷款用途监管缺失:并未向我个人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导致资金流入高风险非消费领域,存在监管漏洞 三、诉求 1.责令海尔消费金融立即终止与我的贷款合同,消除该贷款业务对我个人征信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督促青学辅导中心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妥善处理退学相关事宜。
已退款
中青基石教育拒绝退款投诉
我在2025年3月13号报名了中青基石教育行政管理,家里不同意没开课,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行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
已退款
被误导报名并强制分期付款,退课遭拒
我从朱文峰老师这里报名的华农会计专业自考本科,然后其中我多次问他是不是助学点他说是,发的营业执照也是中青基石的,还否定了我一次说他们不是机构,签合同时老师一直催我签导致我根本就没有看清楚条款,也没有提醒我退课要赔付违约金,我以为签完名重新扫码能看见合同,结果签完名发现看不了合同了。并且让我开分期付款。今天有人打电话给我说合同条约,我说我没有合同电子版,我问他们为什么签订完不发给我,他说我报名完没多久就要退课,他们没有这个义务再发给我。到今天有售后联系我说退课的说要赔付违约金25%,我不同意,他就开始各种扯皮,我如果不赔付违约金就不可以退课,已经严重损害到我的人身权益。今天第二个女老师给我打电话明确表示这是机构而不是助学点没有什么助不助学点这一说,说我钱交给慧金助学中心,她是那边的工作人员,她们和中青基石助学点有合作所以是他们收我费用,同上,一定要我交违约金。 作为培训机构不能提供给学员院校的授权以及一开始发的营业执照是中青基石的,也明确跟我说助学点就是官方公布(深圳龙岗区青学教育培训中心)那个,让我误以为我报的就是官方助学点。他们私自给我转换机构然后我要求他们发院校授权、按他们所述慧金机构跟华农官方助学院(深圳龙岗区青学教育培训中心)有合作他们负责收钱,但今日我打电话给官方他们的客诉微信联系到我说跟他们不是一起的。 我于2025年7月22日被他们误导的信息诱*报班并进行支付宝的分期网贷,并且已经缴款一期875元,收款方为济南慧金在线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付款订单号2025072222001491361405960080,我的诉求是该公司给我全额退款
已退款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分期并拒退学费
我于2025年2月12日在这家公司后台留言咨询成人本科学历提升相关事宜,负责招生的老师加我微信,向我讲述学历提升的相关事宜,并没有明确表示合同内容,向我说山西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是特招专业,简单好考容易拿证,只需要支付百分之十的学费就可以先学习,然后让我办理贷款分期,一共九期,然后我就报名了,我微信扫码支付学费,也没有开发票,机构诱导我报名,诱导我办理贷款分期,机构虚假宣传,跟机构老师提出退费,老师以个人原因不能退费为理由不给我退费,还以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款为理由,不给我退费
已完结
分期付款购课后因质量差要求退费遭拖延
2025年5月12日向该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了4980元费用购买教育培训服务,支付完费用之后因为感觉到对方的课程质量差,与我的需求不匹配等原因就立即向对方提出终止服务退还费用的要求,但是对方一直不回复不处理,一直拖到现在,恳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退费难问题。
已退款
中青基石教育退费纠纷
我2025年6月日通过公众号二维码码加的学生招办——刘主任通过说可以升学历说要交学费4980我说自己在校生没有钱交了一半2490最后家长说别报成人学历我就申请退钱他就不会消息装消失了最后承诺vx解封还钱结果这个月15号解封发朋友圈也不回消息
已完结
南通青学辅导中心联合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诱导网贷的投诉信
关于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联合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诱导网贷的投诉信 一、事件经过 2025 年 6月 24日青学辅导中心工作人员致电沟通提升学历事宜,提及杭州职业科技学院正在招生,引发我的兴趣。该工作人员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诱导我办理网贷: 1.虚假宣传误导:工作人员宣称 “网上其他招生信息不实不招生”,刻意夸大机构唯一性;以 “助学金” 名义诱导报名,刻意隐瞒 “分期付款” 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质。 2.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工作繁忙工作人员以三五分钟开视频看下他单位,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微信视频画面频繁切换人脸识别、电子签署弹窗覆盖屏幕,以闲聊分散注意力,致使我在不知情的 28 分钟内完成贷款签约与协议签署。首付512元转至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4608 元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贷款。 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入学诱导我签下辅导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甚至在协议生效前协议的内容并无法查看。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条款。 4.机构主体混乱:我向南通市崇川区青学辅导中心有限公司报名,收款方是苏职培文化传播(南通)有限公司,老师和售后是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辅导协议里面主体是中青基石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还有无相关单位为我办理贷款的机构参与,至始至终工作人员没有提到这种混乱的主体关系,严重误导消费者知情权。 当晚下班仔细查看发现是贷款,立即联系工作人员关闭贷款,我同意的是学校分期缴费,其继续发送利诱贷款好处,拒绝关闭贷款,便提出退学遭拒。 从入学手续到提出退学退款申请,整个过程不足 1 小时,培训机构却以各种借口,拒绝处理退款事宜。 二、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行为 1.身份核验与贷款意愿核实缺失:未进行充分身份核验,全程通过青学辅导中心工作人员的远程微信视频指导完成人脸识别,未核实我真实贷款意愿。在我完全不知情且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任由青学辅导中心找第三方机构为我办理贷款业务。 2.关键信息未告知:未明确向我说明贷款性质、利率、还款方式及逾期风险。 3.贷款用途监管缺失:并未向我个人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导致资金流入高风险非消费领域,存在监管漏洞 三、诉求 1.责令海尔消费金融立即终止与我的贷款合同,消除该贷款业务对我个人征信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督促青学辅导中心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妥善处理退学相关事宜。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