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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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无证据永久封禁账号侵犯用户权益投诉

关于牵手APP无证据永久封禁账号及 侵犯用户权益的投诉与解封申请 本人于2023年04月注册牵手APP,始终遵 守平台规则,积极使用其交友功能。2025年 12月31日,本人与一名女性用户线下见面, 因交流中可能存在意见分歧,对方事后通过 平台对我进行了不实举报。次日,本人发现 账号被牵手APP以"违反用户协议"为由永久 封禁,且未提供任何具体违规证据或行为说 明。多次通过APP内申诉及电话联系客服 (400-898-0000)均未获有效回应,仅收 到"账号违规不解封"的模板化回复。 投诉核心问题 1. 无证据封禁,缺乏透明度 平台单方面判定账号违规并永久封禁,但未 提供任何违规截图、聊天记录或其他实质性 证据(如举报内容的具体描述)。根据《网 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八条,用户有权知悉其账号被限制的 具体原因。牵手APP的行为涉嫌侵犯用户的 知情权。 2. 申诉机制形同虚设,客服推诿责任 本人多次通过APP内申诉渠道及电话联系客 服,要求复核封禁决定,但客服仅重复"违反 用户协议"的笼统表述,拒绝提供进一步解释 或申诉途径。其他用户亦反馈类似遭遇,申 诉后仅收到"不解封"的机械化回复,平台未 履行对用户权益的基本尊重。 3."一次违规永久封禁"条款显失公平 根据本人查阅的《用户协议》,平台规定"用 户若违规可被永久封禁",但未明确界定"违 规行为"的具体范围,也未设置分级处罚机制 (如警告、短期封禁)。此类霸王条款剥夺 了用户改正的机会,与《民法典》中"公平原 则"及"禁止权利滥用"的规定相悖。 4.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益受损 账号封禁后,平台拒绝提供注销账号或删除 个人信息的选项,导致用户身份信息、聊天 记录等数据被长期留存。此行为违反《个人 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用户有权请求 删除个人信息"的规定,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用户诉求 1.立即解封账号并书面说明封禁理由 要求平台提供完整的违规证据链(如被举报 内容、审核记录等),若无法证明违规,需 恢复账号全部功能并公开道歉。 2. 整改申诉机制,保障用户救济权利 建立透明化申诉流程,允许用户提交补充证 据或申请人工复核,避免单方面"终审制"损 害用户权益。 3.修订用户协议,明确违规界定与处罚标准 删除"永久封禁"等模糊条款,增设警告、限 时封禁等分级处罚措施,保障用户知情权与 申诉权。
投诉编号:98648249
投诉对象
牵手-来福文化
近30天投诉解决率87%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服务质量差 #霸王条款 #账号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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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求解封牵手账号并反思违规行为
尊敬的牵手平台审核团队,您好,通过这封信向您提出一项正式申请——请求解封我的牵手APP账号。账号是183xxxxxx,在此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充分认识到违反平台规则的不当之处,愿意就此作出诚挚的道歉及改正承诺。 首先,我想回顾一下账号被封禁的具体情况,本人在牵手平台认识了一个叫Y先生的用户并且线下见面了。见面在车里对我动手动脚拒绝无果后。回到家我在平台上投诉了他并且删除了微信。后来他又联系我,说想我要来见我, 我回复说“你见面只是为了性,我不约炮。他回复:“性舒服,我现在去找你吧”。我说你见面就为这个 你把我当什么了。然后生气说了一句“让他去买个金手镯来见我”。他故意激怒我,我才说那么一句话就想恶心他,结果他保存了截屏立刻恶意就投诉了我,导致我被封禁了!言论虽过激我也不是有意伤害他人,但我确实违反了牵手APP的社区准则,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我深感懊悔与自责,意识到在网络空间中,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应更加谨慎负责,尊重他人,维护良好的交流氛围。 自账号被封禁以来,我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我认识到,作为平台的一员,我有责任遵守平台规则,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友善的社交环境。这段时间里,我不仅学习了牵手APP的用户协议及社区规范,还通过其他渠道学习了网络礼仪和情绪管理技巧,努力提升自我修养,确保未来在任何网络平台上都能以积极、理性的态度交流,我也深刻体会到失去账号使用权的不便与失落。牵手APP作为一个专注于为单身男女提供相识、相知机会的优质平台,对我而言,不仅是寻找人生伴侣的途径,更是一个学习如何更好地与人交往、增进理解的重要空间。因此,我迫切希望有机会改正错误,重新获得使用这个平台的权利。 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承诺将严格遵守牵手APP的所有规定,积极参与正面交流,不再发表任何违规内容。此外,我愿意接受平台对我账号的一定期限内的监督,并积极参与平台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改变与成长。 我恳请牵手APP管理团队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给予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相信,通过这次经历,我将更加珍惜每一次在线交流的机会,用更加成熟、理性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相遇,为牵手APP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衷心感谢牵手APP团队为维护平台环境所做出的努力,也期待未来能在更加和谐、积极的氛围中,继续享受牵手APP带来的美好体验。请您相信,我将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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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牵手APP采用付费用户限流运营策略,刺激用户升级到高昂的红娘服务套餐
牵手故意限流,不给予匹配,发消息对方也看不到,不只是我自己,很多人遇到了这种情况! 本人下载牵手app是找对象的,看到里面的会员介绍功能,说可以无限次的滑可以匹配,可以增加匹配的概率,自动给我限流了 发给别人消息,别人也看不到! 我在网上查,大家都说这是牵手app故意搞的,把我限流了,很多人遇到了这种情况! 不只是我一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堆人都是这样,然后我就去投诉,牵手也不给解决,只会给一个号码说联系人工客服,询问人工客服只会说一切正常! 希望牵手给我解除限流、解除身份拉黑! 牵手APP平台,(所属公司:天津市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用的【付费用户限流】运营策略,提供虚假服务,刺激用户升级到高昂的红娘服务套餐 资本敛财手段太过卑劣,吃相太过难看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提供虚假服务 恶意抬高年轻人婚恋成本,导致结婚率降低,影响和谐发展,本人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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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牵手APP恋爱宝服务未达标且退款不合理纠纷
4月18日00:42缴费23760元购买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牵手app)的恋爱宝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每周推荐3-5位,包含线下或视频约见人数 2)牵手app后台看到心怡人选,点击发送给红娘,由红娘沟通,并如实反馈对方意愿 3)提供情感服务 服务结果: 服务1)未达到推荐数量,截至5月3日历时17天只推荐了3个微信,约见了1位。 服务2)完成次数为0。 服务3)完成过1次,其他时间不回复不作为(有截图记录) 甲方提出解约,乙方要求甲方赔偿支付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服务周期要求以最后一次发起胜诉时间为截止日期(即服务周期4月18日至5月27日共计40天),即:扣款金额=违约金23760*30%+40天的服务费27360元/6个月/30天/40天=12408元 诉求: 服务期理应按7天计算,不接受违约金。即:7天扣款金额=27360元/6个月/30天/7天924元,应退款金额=23760-924=22836元 理由: 3个微信的推荐收12408元,我不接受。 服务1,服务期4月18日-5月3日共计17天,按照合同约定每周推荐3-5个,17天理应最少推荐7个,截至5月3日包括我一共只有3个互相欣赏的人加了微信,即服务期做到了7天的任务,并非40天。 服务2提供的服务是0(有截图)。服务3也是不达标的,解决过1次情感问题,后续不理不睬(有截图) 合同规定,乙方交付无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提出解约需要缴纳支付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目前情况是乙方违约在先,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事件时间线: 4月18日到5月3日精准推荐了3个微信给我 5月4日及往后不作为(聊天记录均可查,不回复,中途经我多次反馈到对接人刘丹及上级宋先生,未果)没有任何推荐的动作和情感服务,我发起投诉直至5月18日,浙江片区负责人郭总承诺 5.19—5.26 为期一周的试用服务期,精准推荐9位 有效接触3-5位。若试用不达标,不计算在服务期内,且5月4日至5月18日不作为行为,时间也不计入服务期内。 5月27日,试用服务期一样未达标 5月27日我向郭总提出走退款流程,郭总说已上报并以出差为由承诺5月30日电话告知结果 5月30日接到财务电话,说服务期是4月18日-5月27日共计40天,且需扣除30%违约金。如有争议问郭总,郭用说上报还在审核互相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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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恋爱平台购买职场精英版牵手红娘会员虚假宣传不予退款,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18960元
2025年5月17日下午13点20分,我在牵手App注册个人信息,同时添加牵手App微信助手。牵手App微信助手诱导我提供择偶要求和个人信息后,发了几个优秀女生照片供我选择,之后诱导我添加牵手红娘蒲丹丹微信。 14点50分左右,红娘蒲丹丹添加我微信之后进行视频聊天,进一步打探我个人信息和情感状况。先是说我的个人条件很优秀,在牵手上肯定能找到对象,接着提供几个条件特别优秀的女生资料,并且说对方对我的资料条件很满意,愿意和我接触,但是需要后续红娘定制服务,诱导我进行付费行为。 在我付费之后,红娘蒲丹丹将我拉入群聊,让我添加红娘赵梓含。我要求他们提供那几个条件特别优秀女生的联系方式和线下约会安排,然后他们让我等待后续反馈结果。但是在一两天后,他们就回复对方女生对我没有眼缘。并且后续也未提供其他女生的联系方式和约会安排。 5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我发现问题,在微信上找他们红娘交涉但未处理。之后当天下午我拨打牵手App的客服电话并要求解除合约,他们只提供更换红娘服务,对解除合约没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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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牵手红娘定制化服务诱导欺*我10780元
本人于2025年3月16日下午被牵手微信前端销售一步一步引诱签订协议合同,第一位推销人员上来跟我聊了一个多小时并发了五六个女生的个人资料,让我挑选心仪的女生并马上能够提供联系方式,我被诱导交完费用,签订完合同又换了一个工作人员再次收集我的个人信息并说无法保证配对的女生是vip用户,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时候,该公司工作人员一直在不停的介绍合同中有利于我的条款,都是一些虚无缥缈的服务,没有向我提及或说明任何关于退款的条款,更没有提及如果我在没有任何服务的情况下退款,需要缴纳30%的违约金。 并且,合同中关于的退款的大部分都是格式条款,该公司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我没有注意或者理解关于退款事项的条款,我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后续上网查询得知,有许多使用牵手App的人被*,并在315曝光,该公司同样的服务对每一个用户收费标准都不一样,通过电话得知用户收入后再据此定价,随意抬价,且该平台已给其他用户全额退款。该公司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我的权利、免除该公司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法律应主张这种格式条款无效。付款当天晚上发现后,我在没有接受任何服务,并且该公司没有任何损失的前提下,申请全额退款,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缴纳30%的违约金,该合同中关于退款的条款,都是约束我们消费者的,对该公司没有进行约束,所以这个扣费我坚决不能认可,后续在与该公司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一直顾左右而言他,完全不提退款事宜,承诺让我免费体验15天,然后在体验完十天后(3月30日),我依然认为该服务并没有达到他们所说的预期,于是我又提出退款诉求,售后多次联系我依旧不履行退款责任,故我强烈要求投诉该公司,并且全额返还10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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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及服务质量问题投诉
2025年6月22日,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牵手平台以欺诈哄*的方式,诱导我订购服务,而实际服务与宣传承诺不符,介绍的女生资源与我的要求完全不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可以主张全额退款,但对方声称,合同中约定如果我提前提出解除合同,要扣合同总额30%违约金,完全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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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分期办理红娘会员且退款无果
诱导用支付宝分期办理牵手APP红娘会员,要求退款无果,一直拖着说没上班休息,说上报后需要等30-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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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认证被拒及个人信息质疑
我在2025年7月30日注册牵手成为会员,实名认证时告知我短期内注册过多拒绝我的实名认证。之前曾注册过,后来不用了选择了注销,现在又有使用需要,却以此为由拒绝。我认为牵手app获取了我的个人信息、人脸信息,却以之前注册过为由拒绝本次注册是不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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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且服务质量差请求退款
本人2025年7月4日在 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 婚介服务 支付8898元,该婚介所诱导消费,本人通过抖音发现机构,然后下载注册并开通了基础会员(无限刷新功能),之后有红娘主动打电话联系我,推销vip服务。她先在我微信上推荐了很多女性,说是按照我的要求找的,并在电话里沟通了解了很多情况,我记得其说推荐的女性都是开通会员的,我以为之后推荐的人员恋爱和结婚目的明确,但经过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后,发现推荐的女性也是从注册这个平台中的人员进行挑选,有些电话联系不上,有些已经有男朋友。在这种模式下来我觉得很浪费时间,短时间无法达到脱单目的,并领回服务中承诺的半年内脱单后退还剩余的百分之70费用,目前约见一位,不符合标准,对方不退,请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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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平台提供虚假照片并拒绝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5年7月13日,在牵手平台工作人员指导下,购买“都市白领版”牵手会员服务。7月15日,工作人员陆续推送三位男嘉宾,前两位不符择偶标准,第三位朱先生经互换联系方式线上交流后,本人发现红娘所提供朱先生照片并非本人。 依据服务合同第四条4.6、4.7款约定,工作人员应筛选并保证信息真实,现因平台提供虚假照片,本人当即要求终止服务。 此后,四位牵手平台工作人员来电沟通。第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终止服务需扣除30%服务费;本人强调系平台未按约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才终止,对方却称若拒绝其工作调整,视为本人违约。第二位女性工作人员提出扣除10%服务费及14 - 18日服务费,本人不予认可。 本人认为,平台违约在先,未提供真实服务,还以虚假照片欺*,严重损害本*益,现要求全额退还会员费用,恳请信访局协调处理,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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