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携程机票预订未出票且款项去向不明投诉

我是携程旅行网的用户,于2025年2月23日通过该平台预订了2025年4月18日至21日的往返机票(行程为:[深圳]至[重庆],订单号:[112813******7763])。自支付机票款至今,我遭遇了以下问题,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投诉,请求协助调查并督促携程旅行网解决问题。 一、投诉事实 机票款去向不明,履约能力存疑 我于2025年2月23日支付了全额机票款,但截至4月11日,携程平台未能说明票款的具体去向。我联系航空公司后确认,航空公司未收到任何来自携程的款项,也无我的机票预订记录。这让我对携程是否将票款用于出票表示严重关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并履行合同义务。携程的行为已损害我的知情权。 回程机票迟迟不出,解释不清 携程平台告知我所购“特价机票”需最迟于4月16日出票,但未解释为何出票耗时近两个月,也未说明票款在此期间的用途。我至今未收到回程机票的确认信息,4月18日至21日的出行计划面临不确定性。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52条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严重影响我的正常出行。 客服态度敷衍,未能有效解决 我多次联系携程客服,仅得到“请耐心等待”或“系统处理中”等模糊回复,未能获知具体出票时间或解决方案。携程的服务态度和处理方式让我对其诚信经营产生质疑。 二、投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信息;根据第10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携程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出票,未说明票款去向,涉嫌违反上述条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17条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全面、真实披露服务信息,携程未能履行相关义务。 三、投诉请求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会协助督促携程旅行网履行以下义务: 立即出票:于2025年4月12日24:00前提供4月18日至21日往返机票的确认信息(含航空公司出票记录及票号),确保原航班行程不受影响。 说明票款去向:向我公开2025年2月23日至4月11日期间票款的用途,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改进服务:就延迟出票及服务不当向我致歉,并整改相关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其他说明 我已多次尝试与携程沟通,但问题未获解决,
投诉编号:98642022
投诉对象
携程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416元
投诉问题
#无故取消订单#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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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