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换新
大疆无人机一键环绕炸机售后维修费用过高且推脱责任
我的大疆无人机在实现一键环绕并且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炸鸡 并且在此之前我已经实验过一次的一键环绕,在第二次环绕的时候,与第一次环绕的地点是相同的,但是飞行轨迹却不相同,所以说导致炸机在飞行的途中,我本人没有实际操作 在无人机损坏的第一时间,我就把这个飞机还有遥控器,包括原箱原盒 一起寄到大疆售后要求大疆售后做详情的飞行鉴定并进行维修,但是大疆无人机的维修清单达到2700百多块钱,然后我对这个维修费用不认同,因为这个维修费用比无人机的实际价值还高,然后大疆售后又提供了一种方案,五折,购机需要缴费2400 ¥,提供单机无电池,然后我对这个方案再次不认同大家售后把价格降到了2000块 首先我对他们的方案都不认同, 同时我要求大家售后对飞机做技术分析,因为我把飞行记录都上传到了这个遥控器,他们是可以查看的,大疆售后说说我的无人机因为时间久了,即使是因为飞机的问题导致炸鸡,但也是需要付费处理的,因为我的飞机时间买了很久了,但是我的无人机从买来到摔坏这一天飞行记录都不超过100次。我的飞机在摔坏之前橙色可以达到九八新九九新,因为使用痕迹几乎很少,因为这个无人机是因为飞机自身的问题导致炸鸡,而且我本人没有实际操作,为什么无人机自身的问题要来消费者自己来承担 我的诉求,要求将我的无人机修好,或者是更换新机
投诉编号:98610911
投诉对象


大疆无人机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00元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欠缺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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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大疆质量问题以次充好 激活九日硬件故障 s
**投诉请求**
1. 责令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立即更换全新全套畅飞版大疆Air 3S无人机**;
2. 责令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书面道歉** 并整改三包政策;
3. 对大疆“按签收日计算三包期”的格式条款进行 **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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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
**一、购买及故障经过**
1. 本人于 **【购买日期】** 通过 **【购买渠道】** 购买大疆Air 3S无人机(序列号:1581F895C24CH0078R7H),因个人原因未在签收后拆封使用,实际激活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
2. **激活后第9天(2025年3月9日)**,无人机出现 **图传信号完全失效** 故障,返厂检测(服务单号:CAS-20****80-N4M9J6)后确认系 **核心板与散热总成损坏**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二、争议焦点**
大疆售后以 **“签收超过15天”** 为由拒绝换货,仅同意维修,其依据为内部政策,但该政策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1. **三包期起点不合理**:
- 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三包期应自 **开具发票之日** 起算,但 **产品性能故障应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无人机需激活后方能使用,故障发生于激活后9日内,完全符合法定换货条件(15日内换货)。
- 大疆强制以“签收日”计算三包期,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 **“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2. **核心部件维修损害消费者权益**:
- 核心板与散热总成系无人机核心组件,维修可能导致兼容性、稳定性隐患(如主板焊接损伤、散热效率下降)。
-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主要部件维修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退货**。本次故障已直接判定为硬件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拒绝维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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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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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贵公司退还我因价格调整产生的差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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