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公众号广告报名考试后迟迟不安排且不退款
公众号广告然后报名考试,说一年四次,报完名马上就有一次考试了,肯定没准备好所以没报名,后面就一直问,一直回复等通知等通知
投诉编号:98567534
投诉对象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2280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 AIGC 课程:宣传诱人,退款无望
一、购买课程
2024 年 7 月 20 日,我被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的 AIGC 课程宣传所吸引。在报名前,商家承诺课程费用 2080 元包含网课(录播 + 直播)、题库、教务服务、报考服务、答疑、取证邮寄以及 1 年的有效期。同时,销售明确表示若不合适可退款,并且考证后可做 AIGC 产品经理、AIGC 应用工程师等。基于这些诱人的承诺,我决定购买该课程。
二、课程与宣传不符
然而,当我开始学习课程后,却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课程内容大部分为基础的办公软件(如 Word、PPT、Excel)的应用,这些知识我在大学期间就已经掌握。课程中涉及 AI 的部分非常少,只是教了两句我早在 2023 年就会使用的简单指令,与宣传中提到的 “AIGC 高级知识” 和 “AI 产品经理所需技能” 相差甚远。这让我原本期望通过这个课程提升自己在 AIGC 领域的竞争力、为职业发展打开新局面的愿望彻底落空。
三、申请退款受阻
2024 年 7 月 27 日早上,我确认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后,立即向商家申请退款。但商家却以 “课程服务已开始” 为由,要求扣除 20% 的费用后才能退款。后来销售又说试看期限只有两天,可在购买课程之前,他们从未提及这个限制条件。
四、退款拖延
自我 2024 年 7 月 27 日申请退款以来,一直到 2025 年 1 月 8 日,已经过去了七个月的时间,我却仍未收到任何退款。商家的这种行为不仅让我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还在心理上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
综上所述,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在销售 AIGC 课程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退款政策不合理以及退款拖延等问题,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希望消费保平台能够帮助我维护消费者权益,督促商家立即全额退还课程费用,并且对商家的不良行为进行彻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

惠民百事通售课欺*,拒退费
投诉他们卖课钱和卖课后不一致,欺*说很简单通过率高,老师上课听不懂,老师自己都可以把自己绕晕,里面有同学反馈听不懂太难了,老师不让同学说,要求退费不同意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费解约
在成都市工会在群里发布提升学历消息,本人朋友看到后,觉得工会发布比较靠谱,于是添加了深圳潮生活新媒体负责学历提升的老师,在老师的各种引导消费下,本人朋友多次向老师提到专业难度、和拿学业证书的顺利问题,该老师承诺2年拿证,考试难度低等引诱消费的语言,本人朋友以为是小自考考试,该老师从未在合同、聊天记录中明确是大自考,并且本人想报考的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该老师只想收学费并不告知学生该考试难度非常大,基本不能考过。在该老师名额有限、时间限制的诱导下,本人和朋友缴纳7000元学费,该老师承诺名师辅导结果是在柏克学APP上看录播,并且考试注册等繁琐教程全是自己注册,不提供任何帮助,且不告知还有额外考试费用。在本人2025年3月询问该老师是报名的是什么考试时,该老师模糊回到“自考” 还在引导学生错误理解。
现本人要求退费全部学费

机构隐瞒专业难度,未履行辅导责任
因为本人想报专升本的培训,于是网上搜到了这家公司,并且加了他们的老师进行咨询和报名,因为我本人的工作是计算机相关的,想着就报一个计算机相关的专业。在老师的推荐中,选择了电子科大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当时机构老师也没告知他们属于大自考,而且也没告知我选的这个专业是非常难得一个专业。稀里糊涂的就把明报了,钱交了。后来才了解到他们属于大自考,而且我报的这个院校和专业非常之难,现在想退费,因为他们一开始最初啥都没有告知,感觉有点诱*学费的感觉。而且报名之后,老师也不负责,从来没有主动辅导过课程。现在联系对方老师进行协商退费怎么的,对方一拖再拖,打电话也不接!!!

潮生活茶艺师考证课程未履约,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对象】潮生活惠民百事通(公司注册名:深圳市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大厦1401-03
班主任电话:156****5481
公司电话:0755-23****46
【情况描述】我于23年12月4日,通过微信与客服咨询了解广州茶艺师的考证信息,并与当天完成付款1380元。于次日12月5日平台建微信群,要求我提供报名材料,实际报名材料未提供完整,后续客服亦没有找我补充材料。当天客服提示已注册学习账号,后因平台未上传课表、课件,本人实际未进行课程学习;同时双方微信沟通不参加年前考试,承诺由平台老师年后通知新的考试时间。至此,双方再无任何沟通。25年5月12日,本人主动联系,却被告知已到期。
【诉求】平台全额退款1380元,不参加任何转考方式。

深圳潮生活新媒体培训退费难,涉嫌联合欺*消费者
2022.12.6号通过小红书上用户名叫:文竹,小红书号:41*****13的,看到有了解茶艺师培训可以领钱的培训 然后加了联系方式 小红书上说是1000元培训费 通过考试可以领取一千元补贴 加上联系方式告知涨价交了1200 元,金额欺*消费者,后续1.7-1.8上了两节体验课 ,在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英龙大厦612室,由于平时工作忙而且每次报名名额极其紧张好多人等了一批又一批没有报上名,而且没有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所以补贴更没有领取 。于2023.9.10在联系了群里的培训老师问能否退费 ,告知月底就不在深圳了 他们回复 只负责培训不能退费 。我也就没有追究 联系了小红书上加的客服也不处理退费。现个人没有一直机会再去深圳工作要求退费 请麻烦处理退款 。另外,联系315消费者维权单位回复说此笔金额是潮生活新媒体公司收取的,故该公司尽快处理该笔退款。此次消费估计是两家公司联合欺*消费者。深圳市青柠檬健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培训是在青柠檬健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是深圳潮生活新媒体公司。

深圳潮生活公司拒绝退费,涉及合同及退款纠纷
我于2023年11月13日在网上看到,深圳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简称为)该公司广告,报读大专,自学考试收费4980元,我于2023年11月13日和该公司签定合同,合同里写明,合同签定后24小时有犹豫期。我细心看了考试资料,觉得自己年纪大,记忆力较差,学习的资料较多,于是2023年11月14日提出要求退费,该公司员工用了各种理由,说考试很简单别人60-70岁的婆婆都可以考试拿到证书,例别人上课睡觉都可以拿到证书,考试很简单没你想得的那么复习,说了一大堆理由,到了最后也没退费给我。

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培训课程退款纠纷及虚假宣传投诉
2024年11月14日日交人工智能培训费2980元。合同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款。在11月20日第一次上课后反馈授课质量差要求退款一直拖。后来跟进退款事项。多次沟通只同意退842元。要求全额退款。
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67号海运中心主塔楼511-2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无效合同且未开发票:合同签署后,未提供盖章版合同及发票给我,该公司已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保护法》。
2.合同链接已失效,无法查看内容,意味着合同存在瑕疵。我本人实际上并没有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就被误导签署,合同内容未依法告知,存在误导行为,合同属于无效。依据《民法典》第491
条:电子合同成立需可随时查阅,该公司单方面删除,合同链接构成违约。
3.虚假宣传、课程质量极差:承诺“名师直播授课、督学服务”,实际是在“柏克学”app的录播课,授课老师机械朗读题目答案,无教学互动,无任何教学意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合格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可要求退款或赔偿。我的诉求:1.要求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学费2980元。

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课程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2024年11月通过惠民生活企业公众号报名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的教育服务课程,报名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但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额退费。具体申诉理由如下: ### 一、虚假宣传与诱导报名 1. **承诺与实际不符**:报名时,贵司工作人员声称“无需学习即可通过考试”“课程含一对一答疑服务”,但实际课程均为录播视频,服务支撑不到位 2. **隐瞒关键信息**:未明确告知课程为录播形式,且未提前说明退费限制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未提前声明 二、服务质量问题 1. **课程内容不达预期**:课程质量低劣,录播内容与宣传的“高效辅导”严重不符,且无配套服务(如作业批改、答疑),未履行合同义务。 2. **教师不作为**:报名后未获得承诺的教师指导,多次联系客服无果,构成服务缺失。 课程更新未告知 三、退费争议与违规操作 1. **无理拒绝退费**:本人未实际学习课程,且申请退费时未超过合同约定的冷静期,贵司以“超过7天无理由”为由拒绝退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2.报考全贵公司未说明课程版本问题,在学习课程后,私下更改课程,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告知甲方,存在隐瞒欺诈行为。 四、诉求与法律依据 1. **退费要求**:立即退还全部课程费用3611元,并终止合同关系。 2.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存在欺诈行为,予以赔偿,我现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深圳潮生活惠民百事通
投诉对象
合同主体:深圳市潮生活新媒体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方)
关联企业:深圳市多易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对接方)
投诉事项及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
该机构在2023年10月30日推广“高级公共营养师培训”时,以“政府补贴2000元”为诱导,隐瞒国家已停止相关考试的关键事实,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信息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未履行告知义务与合同违约
报名后机构未提供实际培训服务,且始终未主动告知考试取消,经消费者多次催促仍敷衍拖延,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按约定履行;未履行的应退还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