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老凤祥(陕西)隐瞒黄金项链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3月23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樱花广场大林购物广场老凤祥店购买了一条黄金项链,商家隐瞒克重,以〞一口价不算克重”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你赶紧签字撇清关系,且打着赠送名义送的手链 ,实际收款600元
投诉编号:98543129
投诉对象


老凤祥(陕西)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9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老凤祥戒指克重未告知涉嫌消费欺诈
我要投诉西安三桥万象城金街老凤祥店,严重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
2025年4月2日晚,我在这家店里选购了一款金戒指。当时店员只告诉我这是一口价商品,价格为1935元 ,但并未告知我戒指的克重。出于对老凤祥品牌的信任,我完成了购买。
然而回家后,我发现戒指的吊牌和质保单上都没有标注克重,出于好奇,我自行称重,结果显示戒指只有1.26g。我查询了当日的金价以及同类产品的价格,发现按照正常克重计价,我购买这枚戒指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此次消费中,店员未主动告知我戒指克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由于店员隐瞒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决策,这损害了我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使得我未能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我要求西安三桥万象城金街老凤祥店退货退款,并对我此次遭遇的消费欺诈行为进行道歉和赔偿。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158****5360]
投诉日期:[2025.4.3]

老凤祥宝鸡店购买金戒指定制服务及售后问题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老凤祥店,买了金戒指,价值为2500+,具体价格忘记了,买的时候一直发微信打电话骚扰,催着让买,男朋友买给我的礼物,有点不合适,问了问能不能退,当时买了不到五天,得知不能退,只能换,就想着换个圈口合适的,哪怕重一点就补钱,店员不理睬,在店里忽视我们两,和去买的时候完全是两种态度,无人理睬,最后一直询问,都不让试柜子里的金戒指,买了五天,没有戴过,店员就以磨损为由,不退不换,让她称重看有没有磨损,也一直置之不理,态度极其恶劣,要么说没小圈口的戒指,要么说总部没货,各种推脱,以至于现在戒指戴不了,买了金子也不开心,店员那种高高在上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寒。希望整改!

老凤祥未提前告知退换收费导致退款纠纷
2月27日我在渭南高新万达老凤祥给孩子买了一个手链,当时告知可以同价位因为孩子不喜欢,2月28日到渭南高新区万达老凤祥店里去申请退换。店员不给退全款,说要收200多块钱返厂费用,换其他金子要收取加工费。这些问题并未提前明确告知,我认为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请提示退款。

老凤祥(陕西)拒绝退货足金戒指质量问题
我老公于2025年2月17号晚上7点30分,在西乡县汉白路老凤祥店买了一个一口价足金戒指,2.14克,折后价2400元,算下来一克差不多1200 元了。而且回家试戴后发现有裂痕,大概在八点左右过去,要求退货退款,店员不给退。本人现在要求退货退款

2014年在老凤祥购买的金项链被指为假货
2014年11月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老凤翔买的金项链是假货请求赔偿

2015年在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老凤祥购买的金项链疑似假货
我于2015年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老凤祥买的金项链是假的,请求索赔

陕西商洛老凤祥销售假黄金项链
2015年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买的黄金项链经鉴定是假的请求索赔

投诉老凤祥安康市高新区国盛祥顺珠宝店拒开发票
2024年11月2日晚在高新区万达广场一楼老凤祥购买一条项链,话费金额为6090元,出店门后发现没有发票以及价签,询问店员克重,店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后来称重仅4克多一点,导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2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项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诱导消费者消费,存在欺诈。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不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淮等有关信息。其中克数属于规格,并末告知,也适用物品遮盖价签。
2、诱导消费。
根据《价格法》 第十四条,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不当价格行为。3、没有主动开具发票,未经同意扣留剪下价签,并且没有给顾客发票

老凤祥(陕西)销售一口价黄金戒指涉嫌欺诈
我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百家购物一楼老凤祥(百家店)去买金戒指,店员一直推荐让我试戴,挑好款式之后就让我付钱,问她多少钱说没有克数,我说没有克数那不是假的吗?她说都一口价的,我问那有克数的多少,她说两个价钱差不多。我付了款之后她把票和标签才拿出来给我装在盒子里,说她们要下班了,就让我拿走了,回家打开盒子才看到克数,算下来1克1300。这就是一种欺*。诉求给我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