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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杭州盛都旅行社购物纠纷
我于2025年3月19日定的苏杭4天3晚的旅游团,但是抱团的时候说是只有一个购物店,到整个行程下来一共4个购物店,从第三天3月21日从早上6点半出发就去桐乡珠宝翡翠店购物,一直呆到上午10点多,接着又去第二个购物店,蚕丝被,直接带到一个屋里讲解让购买,呆到中午1点,孩子饿的一直哭,午饭后又来到西湖茶多酚的一个购物店继续讲让购买一直到下午5点,一天全是购物,要求退款
第四天3月22日6点出发去苏州又去了
一个丝绸的购物店,当时定团的时候
说只有一个购物店,现在总共是4个购物店,虛假宣传,欺*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编号:98536644
投诉对象

杭州盛都旅行社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720元
投诉问题
#购物纠纷#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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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服务人员误导消费,服务态度差,存在欺瞒避重就轻的行为
1.交定金前旅游社服务人员没有把行程中会有导游带我们去购物点(翡翠、丝绸)消费、浪费旅行时间的实情告知我们。 2.出现问题需要商议解决的时候,不回复消息、不接电话。 3.旅行过程中住宿、吃饭和签合同之前旅行社服务人员跟我们承诺的不一样。合同上写着会以网评四星或同级酒店作为我们旅客宾馆,实则住的是三星的发霉宾馆。 4.之前在电话承诺在团费里面会包含免费送机服务,结果因为我们提前脱团(我们提前脱团是因为他们旅行社要带我们去消费点购物,而我们之前并不知情)该承诺不作数,并且在我们提出要脱团时没有告知我们会有这样的后果。 5.全程消费过程,又换司机又换导游,究竟找谁负责不知道。 6.在消费点不消费还要被导游阴阳“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思想龌龊”。 7.第三天行程去往消费点的时间超过了合同上写的90分钟,实则逛了一上午,早上七点半从酒店出发的,中午十二点多才吃的午饭。 8.合同避重就轻,障眼法,第一页行程表中没有明确标明除了旅行景点外的购物消费点。 9.消费点并不是旅游社负责人员说的那样是在景区里面的,而是需要特地跑去的地方。

杭州盛都旅行社不退定金,在我提出退定金后再也没回复过
3月8日与旅行社工作人员联系,并下了定金,工作人员说如取消行程会全数退还,此时我们并没有约定行程时间。3月9日我与家人商量,考虑了老人的身体状况,决定自己游玩,并向工作人员表达了退还定金的想法,工作人员却不作回复,后来我仍然提出过几次退定金,但工作人员再也未回复。(旅行社资质证明以及我转账的记录和收据都有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