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旅行社未按合同提供服务,存在虚假宣传与强制消费
原因(简短)
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存在虚假销售。
一,承诺同团旅客均为21-31岁,实际却是31-70岁中老年人,且老年人经常迟到早回,游览时间缩短,旅行社拖延不处理。抵达版纳后旅行社再次将我们转团拼团,同团旅客仍为老年人。
二,旅行社未经协商私自转频繁团拼团。且事先未告知我们旅行团为散客拼团。
三,承诺是纯玩团无购物,3月9日导游在填完体验评价单后在车上推销产品。10日中午丽江用餐前故意拖延1小时时间推销中药,变相强制购物,把购物和午饭捆绑。整个行程当中多次在用餐时推销产品。导游在车上推销产品。
四,10日丽江午饭后,导游用“拉市海自费”等话术引导旅客签自愿放弃该景区行程证明,怀疑旅行社故意用该景区充数,早已计划在实际旅途中导游引导结束行程,而10日一整天时间都在购物和坐车。
五,约定无隐形消费,导游道德绑架致使我们自费金梭岛电瓶车每人20元。到西双版纳后,导游表示11日不自费吃不到晚餐,12日下午不游玩自费景点只能在外等候他人游玩结束,强制隐形消费。
六,约定正餐餐标30元/人,两餐未达餐标。约定包含11日晚餐,实际却需自费景点门票才能享用,捆绑销售。
诉求
一,补偿两次未达餐标的餐费每餐每人15元,共60元。
二,退还第六天餐费每人30元,共60元。
三,退还价值200元的旅拍,因旅行社安排不当导致我们未享用,退款200元。
四,退还原始森林公园门票90元。
五,要求退还之前承诺补偿给我们的升级玉龙雪山大索道费用80元每人,共160元。
六,要求报销我们版纳酒店至版纳动车站打车费用。
七,要求退还版纳至昆明动车费239元每人共478元,已退还374元,还需退还104元。
八,要求退还3月12日版纳至昆明动车票退票手续费每张21元,共42元。
九,要求退还金梭岛电瓶车每人20元,共40元。
十,根据消费者权益及旅游法对我进行赔偿,对公司进行罚款整改。
希望相关单位重视投诉积极对相关旅行社导游购物店进行责令整改。
投诉编号:98514447
投诉对象

云南洪帆国际旅行社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4200元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虚假宣传#强制消费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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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团涉嫌欺*消费者 强制性安排保险
相关工作人员你们好!
我于2023.5月份报团参与了云南洪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8天旅游团 总价2100元
报团前工作人员向我承诺费用是包含保险费以及各景点费用的 还给我在展示了跟团伙食 于是我先是交了200定金 落地之后接待人员又向我收取2100元 其中200元是保险费跟古城维护费
但这两个费用在报团之前只字未提 并且是强制性购买的 协商退款无果我只好向你们求助 团队餐也是图文不符的 涉嫌欺*消费者 请相关部门帮忙处理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