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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处理退货申请时涉嫌欺*及服务态度差
我于3月3日在淘宝BOSE官方旗舰店购入一对耳机,3月6日上午送达,在打开后发现耳机有明显问题,第一是音量过大,即使我的手机调到最小的音量,我仍然觉得声音很大,第二是提示音很大,耳朵出现明显的不适感,消费体验糟糕,第三是左右两个耳朵降噪不同步,右耳可以听见明显的人声,底噪声音大,于是当天就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申请淘宝客服介入。
3月6日当天货物寄回,期间商家以放假原因拒收,直到3月10日是11点多正式拒收,我与淘宝旗舰店客服对线,她说要申请检测,如果没问题就退回,于是我申请检测,期间我联系物流公司,他们反映商家拒收快递,,到下午五点多客服联系我说商品检测没问题,此时我观察物流状态商品仍是拒收,直到第二天早上,我继续与客服对线,商品才显示于3月11日上午九点签收,那么请问3月10日的“检测没问题”是怎么来的,快递都没收怎么检测的,商家的这一行为是否涉及欺*消费者以及违反七天无理由退货。
在这几天之间,我也申请了淘宝客服进行调解,但是淘宝客服一直站在商家那边,以拆封不退换为理由拒绝退款,甚至对商家欺*消费者的行为视而不见,商家没有进商家没有进行检测,就回复消费者“检测没问题”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不负责任,另外我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不予退费"“不退不换”这类描述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属于格式条款,这就是通常意义中的“霸王条款”,现在我只有一个诉求就是退货退款。
投诉编号:98492424
投诉对象

BOSE天猫店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755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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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猫bose耳机质量问题霸王条款拒绝退货
bose耳机质量问题霸王条款拒绝退货,我作为消费者要穷尽所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3月16日,我在淘宝Bose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了bose降噪耳机。3月17日收到货以后,我拆封试戴,发现耳机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耳机左右两侧均有持续明显的“滋滋啦啦”的电流声,而且耳机音质也非常差,与宣传严重不符,音质完全配不上价格。当即向客服说明情况,客服同意退货退款。因平台没有运费险,我自费通过快递将耳机发送至卖家指定地址,并将各种包装盒、配件及快递盒一无所缺的发回卖方。快递于2025年3月21日发出,物流信息显示3月22日就开始派送,之后的每一天物流信息都显示在派送,但卖家一直未收货。直至3月24日卖家才真正收货,收货后,卖方以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要求拒绝退货退款,并声称耳机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经查证,网上存在着海量关于该耳机质量问题的讨论,更有不少消费者因质量问题将bose公司诉至法院。综上,商家的行为严重违反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耳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试戴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立即同卖方说明情况,卖方同意退货退款。卖家在收到退货后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买了耳机出现质量问题申请七天无理由,BOSE商家和淘宝平台拒绝退货退款
我在3月6日收到耳机,但耳机拿到手后,发现与实体店的体验大相径庭,耳机不仅时常有爆破音,而且连数据线时两个耳罩都听不见声音,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我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了,表示需要他们检修后确定有性能问题才能退款。3.18bose客服表示我的耳机通过检修毫无任何问题,不支持我的退款,但这与我个人的佩戴体验大相径庭,于是淘宝客服介入,但淘宝客服迟迟没有消息,只到我说我要向*投诉,昨天3月28日才有人向我打电话,并告知我无法退款。bose商家和淘宝的这一行为彻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明确表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并且bose未在包装上明确清楚地标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款。我作为消费者认为受到了诈*。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BOSE官方旗舰店耳机左耳有电流声质量问题不承认,我退回商家拒收拒绝退款
2024年 1月24日收到试用发现左耳有电流声所以1.25日跟客服沟通退货退款被拒绝我寄回1月29他说检测出无质量问题并以我拆封影响二次销售要拒绝给我退款爱并强行要让我收货。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下相关法律法律: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电商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2022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文简称为《规定》)中已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终于变成了法律。最高法在《规定》中强调,消 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不能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也就是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即便是拆开了各种电子产品,也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而打开包装或者确认品质,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商家都应当承担退换货的义务,所以耳机拆封后同样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对于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 7日内退货。消费者基于查验而打开包装或者确认品质,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商家都应当承担退换货的义务,所以耳机拆封后同样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淘宝平台多次无故关闭退款通道,商家拒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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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月20日在淘宝此购买了一对白色的BOSE耳机,订单编号分别为247256*********2282收到货后发现价格比别家贵,申请退货退款,商品退货邮寄的时候拿错了商品商家收到拒收,拒收的包裹滞留在物流中心三天,等待收到拒收的包裹后再次申请退货退款将正确的商品寄过去,商家拒绝退货,但是提供了退货地址给到我,让我寄过去,我又寄过去以后商家又无故拒收,申请平台介入,平台无法举证,无法提交举证证据,平台客服草率就关闭了退款通道,再次申请退货退款,平台又无故关闭了退款通道,客服淘宝平台介入小二(川雍扬)多次草率关闭退款通道,理由是超过了七天,淘宝介入平台客服多次草率处理退款,将退款通道关闭,实际上商品未拆内包装,都没有拆接受无指纹检测,商家未在付款时弹窗提醒,也未在商品包装上有任何的提示警醒拆包不退的字样,无故以影响二次消费为由拒收,根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有知情权,侵犯了我的权益。

BOSE天猫店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5年2月10日,我在淘宝BOSE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副耳机。2月11日收到货,2月13日我拆封试戴了下,发现耳机声音断断续续,询问客服后按照指引再次尝试(后附我第一时间与客服沟通的聊天记录截图),还是出现断断续续声音,且还出现耳机内有电流声音,左右耳声音不同频等问题,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收到或后拒绝退款,告知已经拆了包装封条且试用过耳机了,没有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后修改退货原因为质量问题,还是被拒绝退款。但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耳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试戴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并支持退款。

BOSE天猫店耳机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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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问是否有线下维修门店,我愿意自费去线下门店检测,证明耳机有问题。客服告知我全国的商品如果要维修检测都是寄回他们上海检测。这不是一言堂吗?完全没有第三方介入,BOSE自己说了算。如果耳机没问题我为何耽误一两个月时间反复邮寄?而不是留下使用?我认为BOSE存在欺*消费者、强买强卖的行为,将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强行售卖给消费者,话语权始终在他们手里,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BOSE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我的诉求是:退货或者换货!

bose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在2025年1月31日在淘宝的boss旗舰店,就是被告公司经营的淘宝旗舰店,购买了boss耳机。但是收到货后发现底噪声音很大,所以就是退货了,而且平台支持。但是被告公司收到货后,仅向淘宝提供了发票和声明,也没有提供正规的质检报告。没有针对这个耳机做过底噪测试。就退回了我的货物。现在申请货物退回给被告,并且被告赔偿我的货款。

BOSE天猫店售出存在质量问题耳机拒绝退货退款
1月17日在淘宝店铺名为(bose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款名为(BoseQC消噪耳塞Ultra真无线蓝牙降噪耳机),1月19号收到该商品,拆开包装试用,发现该商品有断连,异响,电量续航不足3小时等质量问题,在1月20日申请退货退款,而该商家以已拆开包装为理由,拒绝退货退款,并否认质量问题。该行为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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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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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铺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4年12月24日,我在淘宝BOSE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两副耳机(Ultra开放式耳机和QC消噪耳机)。12月29日收到货以后,我拆封试戴了下,发现耳机音质各方面都没有宣传得那么好,由于产品介绍上写了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因此我在平台上申请了退货退款并将两幅耳机都快递退回商家侧。12月30日商家收到耳机后,说我已经拆了包装封条且试用过耳机了,没有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后附我第一时间与客服沟通的聊天记录截图)。 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耳机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耳机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在收到耳机后进行拆封、试戴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耳机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