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免费维修

iQOO Neo5主板故障频发且售后不公,要求合理赔偿

我在2021年3月在线下购买了一台8+256配置的neo5,一直可以正常使用,但是2025年2月24号,手机忽然黑屏关机,然后就再也无法正常开机了,我送去售后检测,是主板坏了,手机使用过程中无磕碰无进水,而且经过了解最近同型号的手机大量出现类似的问题,但是厂家却以过保为由要求我们付费维修,经过接近20天的周旋,官方依旧不能给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1、在网络平台上,Neo5主板虚焊、烧毁等问题已被大量用户证实为通病。在非人为损害下,手机开始花屏并死机,经过官方售后检修后确定为主板损坏。 2、各个地区对此通病的售后服务不一,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100)。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在与vivo售后沟通的这二十多天多的时间里,很多跟我同病相怜的朋友通过售后799换购了neo10,但vivo售后拒不承认,所以存在区别对待消费者。 最后我的诉求是799换购iQOO neo1012+256内存,并延保一年十官网不少于143元的iQOO真无线蓝牙耳机。
投诉编号:98490912
投诉对象
vivo(手机)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299元
投诉问题
#推脱三包责任 #售后服务欠缺 #产品质量缺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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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vivo X80主板故障引发的售后争议
2025年7月17日,我的手机VIVO X80在无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突然死机,一直停留在VIVO开机界面,无法开机,因事发突然,手机里数据无法提前备份,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 经过检测主板损坏需要更换主板,售后服务中心提出可提供优惠换机或者返厂维修一口价369元的方案。我的手机正常使用期间没有进水没有大磕碰,也不打大型游戏,经网上查证主板问题是该手机X80型号的通病。 该手机问题属于产品性能问题,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理论寿命都在十年左右,而本人使用时间远低于理论寿命。 而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也没有关系,侵权行为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侵权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双方形成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我认为vivo公司作为销售方对于产品品质把控不严,将技术存在缺陷的产品流入市场,从而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应当主动承担起售后责任,免费进行更换主板等维修手机所需的相关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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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高档品牌iQOO neo5S产品由于设计缺陷烧WIFI,不能使用
vivo高档品牌iQOO neo5S产品由于设计缺陷烧WIFI,不能使用。不应该消费者买单。 我在2023年8月购买iQOO neo5S手机,使用一年左右过程中系统自动关机,烧WIFI,打不开WIFI功能。去网上了解,原来很多购买该型号的都出现该情况,说是设计缺陷。给客服打电话电话,来回踢皮球 ,强制维修或者加钱换新,吃相难看。 vivo手机,宣传高端品牌iQoo Neo5S这款产品有严重设计缺陷,要负责就应该召回所有产品或者拿出质量更好的产品赢得消费者,而不是怎么搞定消费者。对于商家严重不负责任,把自身产品缺陷导致侵害消费者权益后不积极面对解决问题,而是试图继续伤害消费者,让消费者选择维修来拖延因这种产品本身主板缺陷导致的故障的时间。商家另外招数就是再加钱换新,就这种嘴脸让人不耻。我现在购买该产品已经深深伤害了我,我还会信任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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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O手机屏幕无故故障
本人于2023年5月购买vivo旗下iQOONeo7竞速版手机,截至2025年7月25日,在此期间本人一直正常使用手机,手机未跌落、进水、拆修,手机从外观上看也可以看出没有任何破损痕迹,但是在7月25日晚,本人正常使用手机时,手机屏幕突然变成白屏+多条绿线,手机完全无法进行操作。2025年7月26日,本人前往官方售后点进行检测,随后被告知是手机屏幕问题需要进行更换(官方售后点无法告知手机屏幕出现问题的原因),需要本人自费690元屏幕+50元维修人工费,但经了解,该品牌(vivo和iQOO)该型号手机经常屏幕出问题,官方针对部分机型屏幕问题有4年免修政策,维修人员也承认确有此事,但是坚持说我的屏幕不是绿线问题,是花屏问题,不能免费换屏,在此期间我也通过vivo客服热线(95033)反馈了这个问题,客服与官方售后点给出免除50元维修人工费的解决办法,本人拒绝,现要求vivo免费更换屏幕。
已维修费用减免
vivo售后维修手机致手机报废不予赔偿处理
本人7999购买的vivo x fold3发现电量低自动关机问题,便去官方售后维修,售后点称主板问题且已过保,更换主板要3500,维修主板600多,修不好不收费。更换不合适,选择了发回总部尝试维修。后来售后联系说无法维修,便返了回来。我想,虽然电量低也能对付着用,就先用着吧。可是去取手机时候,发现手机已无法开机。维修失败导致损坏无法使用。vivo方却不予赔偿,给出的方案是更换主板的3500可以打8折。给vivo总部致电,回复话术一样是这种不打算负责任的话。消费者保护法也有规定,维修导致完全损坏需要赔偿的。且此款手机主板存在多用户皆主板问题,我在售后前一位也是刚刚过质保一天,手机主板出现问题。网上也有很多人投诉此款手机主板存在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维修后故障加剧,需要给我原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主板问题是出厂问题,即使过保也应该免费更换。根据民法典1218条,维修导致手机报废属于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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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vivo(手机)推脱三包责任
7.18号购买的手机拍照不管白天黑夜都存在长焦虚焦重影现象,7.22号反馈给当时购买机器的店员,提示得前往壹方天地A区的售后网点检测。到网点排队等候,于18:25分受理售后服务,售后人员检测后仍然出现同样的问题,承认手机拍照的缺陷,但仍表示公司政策问题不给换机。后面有提到可以特殊换机一次,但换机后还存在同样问题便不可以再换了。对此处理结果不能接受,该公司明知产品有缺陷问题,但仍执行霸王条款不给7天退货,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退款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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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 iQOO11手机WiFi模块故障要求免费维修或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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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主板故障及售后问题投诉
本人于2022年8月4日在淘宝iqoo手机官方旗舰店上购入手机,型号为iQOO 9。2025年7月21日手机突然出现频繁卡死,手机卡读取不了,WIFI打不开的打开后又自动关闭的情况,后面甚至直接黑屏,一直在重启画面,在此使用期间没有磕碰、进水,7月22日寄修,7月23日到官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检测微信告知称可能是主板损坏,建议自费更换主板或者返厂维修费用需要三百多,并且还不保证能修好,也不保证我的数据不丢失,7月23号通过vivo官网进行投诉,未取得回复,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 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免费更换主板或6折优惠购机或7折优惠购机并赠送一年延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11、iQOO Neo5等)在1-3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此类行为p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iQO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参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厂商有义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补救措施。要求iQOO公示故障原因、延长受影响机型的主板保修期。
已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