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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京东未履行京豆过期提醒义务导致用户损失

本人于2025年3月11日意外发现,2025年 1月1日在京东平台过期了一笔6157的京豆,(折合人民币61.57元,京东用户在京东网站购物、评价、晒单等相关活动情况给予的奖励,可直接用于支付京东网站订)。京豆,属于个人财产,是个人通过各种活动得到的能在京东进行消费抵现,京豆具有现金价值,京东未在京豆有效期的信息尽到合理告知义务。亦未在合理期限内,对即将扣除京东豆的单方面行为,作出警示。第一,京豆过期仅 在7天内会有显示,且不会提醒,7天未登录app过期了都不知道;第二,本人的京东绑定了手机号,京东没有通过这个渠道提醒京豆过期,但我发信息客服,客服明确说“了解的亲,小妹来争取下的,明天下午2点前给您短信同步的”,结果没有回复没动静,第三,京东将过期信息压缩在7天内,又不提供过期提醒,也不给提供任何延期,涉嫌故意钻规则空子误导消费者趁机侵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编号:98475309
投诉对象
其它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1.57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积分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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