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免费维修

vivo iQOO Neo5主板烧毁问题遭区别对待

我在2021年8.15在 vivo官网购买iqooneo5,3.1号出现闪屏,无法启动,识别不到sim卡,经检查是主板烧毁,这次主板突然烧坏,影响了正常工作,又严重影响了生活。 网上调查发现,发现这款手机烧主板并非个例,大批同型号手机主板被烧,完全是芯片通病,为什么商家的问题让消费者承担呢?而且有消费者可以免费维修,有的消费者却让自费维修,搞区别对待! 各个地区对此通病的售后服务不一,据公开投诉显示,iQOO售后存在严重不公:同型号、同问题的用户被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如免费换机、低价换购或自费维修),甚至同一故障机型换购方案差异悬殊(如Neo9换购价从1399元至1699元不等,部分用户可换购更高端机型X100)。此类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要求厂商公开道歉并统一补偿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生产者、销售者的缺陷产品不真正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商品主板不符合质量要求莫名损坏,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厂方承担维修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也没有关系,侵权行为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损害赔偿责任的,双方形成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 因此,即便过了保质期,手机出现大批问题也应该负责,并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给我的政策是369维修,给别人却能免费换新主板,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iQOO7、iQOO8、iQOO Neo5等)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换新;真的是严重的欺诈消费者,我要求免费换新主板,向所有用户道歉!
投诉编号:98444187
投诉对象
vivo(手机)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699元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售后服务欠缺#产品质量缺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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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