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我投诉博轩公考直播间诱导消费,24小时内要求退款遭拒
我是2月19日晚上进的所谓的直播间,一直说只有20个名额,9.9抵2000元,然后微信有个导师一直催促交费说还有最后一个名额,在晚上22:30分又缴费3980元,共计3989.9元,第二天查了查网上的信息说涉嫌虚假宣传,而且里面大多是录播课,所以在第二天的下午提出退课,全成未超过24小时,但工作人员一直在推脱也没有了当时买课的热情!我一节课也没上,而且未超过24小时为什么不能全款退? 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编号:98384927
投诉对象

武汉博轩教育-博轩公考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989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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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绝合理退费
本人在2024年11月12日晚上在博轩公考宣传诱导下购买了网课,一共花了9.9+3980=3989.9元。1、直播间通过“只招20人”、“江枫老师亲自带班”、“冲刺班直播授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事实上,本人报名成功以后,并没有所谓的微信班级群,且用以宣传的江枫老师的课也只有几节而已,大部分课程是不知名老师的课程,报名前已经录播好的、重复录制内容高度相似的课程和课程质量不高的问题,向班主任反映过但是没有后续。2、该机构老师以“20人小班即将报满”为由,发给本人付款链接,诱导本人先缴费3980元,提交缴费截图以后,才与本人签订合同。缴费前,本人对需要签订的合同中的所有具体条款概不知情。3、本人付费报名成功以后,博轩公考机构没有第一时间给本人开收据发票,在本人要求退款之后才于2025年6月19日开具发票,且发票公司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不一致,询问对方售后人员多次均避而不答或含糊其词,未正面回应。因此,本人有理由怀疑博轩公考存在涉嫌偷税漏税的行为。4、本人与博轩公考所签订的合同中,未对合同条款涉及的“综合服务管理费”的范围认定进行相关解释说明。“申请退费则需扣除合同总价20%的综合服务管理费及已完成部分课程费用(费用标准为200元/节)”等条款,主张仅退款300元。本人自购课起共观看不超过十五节,且有的课程打开一下就退出了,因此,本人不认可老师主张的退款计算方式和合同条款中对于计算每节课时费用的认定。5、2025年6月6日,本人正式向机构老师提出退课退费申请,一直劝说放弃退款,对承诺的服务未提供任何证据,6月8日对接售后,电话沟通向售后告知了我的诉求,说他做不了主,要向领导反馈,承诺两三天内会有结果(此次电话沟通有录音),后本人询问进展又劝说放弃退款,以霸王条款告知本人最多退款300元,对于电话沟通的内容根本不记得,有理由怀疑向领导反馈也是假话。因此,本人有理由怀疑博轩公考机构存在故意拖延处理售后的行为。6、该机构诱导无收入学生在贷款机构进行分期付款,且本人怀疑该机构不具备教学资质。7、我的诉求是,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本人支付的3980元报名费用。 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投诉博轩公考宣传不符且退款不合理
2025年 6月2日我报名了博轩公考,报名费是3980+9.9+50=4039.9人民币。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机构老师也答应6.18-6.19号处理。事后,6.19号机构老师微信名写着19号休息一天。
经过多次沟通,对方答应退款384人民币。退款条款与一开始宣传服务两年存在矛盾,且宣传时并不事先告知该退款协议。存在霸王条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请有关部门帮助追回退款。谢谢。

武汉市博轩科技有限公司诱导购课后拒绝退费
武汉市博轩科技有限公司诱导购课后拒绝退费
武汉市博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3日晚上八点多,通过抖音平台直播间引流,介绍培训考公考编课程,推出试听课程。后引诱、催促消费购课,通过加微信诱导办理分期前期是打算让用花呗办理,但我花呗办理不了,就诱导我办理(学易分期)武汉市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之前已再三确认不合适可以退课退款。上课前,承认说是直播课程,一对一督学,上课后,发现课程质量差,没有针对我个人定制适合的课程,没有一对一进行指导、答疑,与宣传时介绍的严重不符,课程体验感极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该公司的信息,说是涉嫌虚假宣传,而且里面大多数都是录播课,所以我立刻申请退款,但联系各个老师都在推卸责任拖延时间不愿意退费,不承认购课前说的不满意、不合适可以退费的说法,拒绝退费,微信也不回,最后直接拒接电话。且频繁更换老师,发信息是红色感叹号。签订合同时,只让签字,合同的相关内容并没有明确告知。该发的教材一直没有进行回复,也不发教材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恳请平台协调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帮助追回我所办理的3980元。取消分期协议。

武汉博轩教育-博轩公考课程及服务存在多重问题
本人于2025年3月1号晚进行试课,然后讲了一些技巧课,就说报班,当时觉得还不错,就交了9.9定金,主要是想学技巧提分,后面分期付款,已经交了一个月了,当时报名的时候老师说班主任是江枫老师,就是当晚上课的老师,但不是他,像是在踢皮球一样,涉嫌诈*,直播的时候也说的是只招20名学生,江枫老师自己带,但是不是他,我是墨琛老师班主任,后面3.4上技巧网课的时候问班主任老师问题,他要我自己去直播间问老师,我说我在听回播课,3.6听课的时候发现,同一个技巧课里面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内容,题目和讲解全是一样的,我找班主任老师,他说要我截图,自己的机构课程都不了解,就给我们看,浪费时间,就是讲解人不一样,当消费者的时间不是时间嘛,而且当初直播的时候说会制定学习计划,一对一那种,谁能想到是一对多。班主任老师只会发直播链接,资料讲义只有亲自要才给,不要就不给,没有的资料也会搪塞过去。添加的助教老师在交完费用后一周就删除我,说是换老师了。

博轩公考宣传不符且退款困难
我在2025年3月7日我报名了博轩公考,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一直扯其他的。我是打算考社区工作者和三支一扶还有选调生,我跟博轩公考的老师说了的,刚开始说是每个考试的课程都可以的,后面我要课程的时候却说社区工作者是萝卜岗,报名的人很少,没有这个课程,有考公考编的那种也有讲到的,但是我假如只是为了那个,为啥我不选择更加经济实惠的呢?还有就是根据直播宣传的课里面,叫我们抢9.9的券抵扣,结果还是花了3980,我没有抢那个券一样的可以用3980购买那个课程,那我抢那个券的意义在哪里?说是课程都是直播课,结果我需要考试的课程都是24年的录播。她说她们会给我提供选岗服务,我已经告诉她很多次了,我自己已经报名好了,不需要选岗,博轩公考的自己都不知道三支一扶的报名啥时候结束,一直跟我说还没开始报名,
而且回想起来,之前那个直播课也是很有端倪,我还在听课,然后就说抢卷,报名,我就是寻思先抢,假如要报名呢,结果,机构的老师,就说我抢到了,叫我报名,我本来还想考虑一下,就给我打电话过来了,叫我报名,说是名额没有多少了,还有四个,我寻思这么火🔥吗,然后我就稀里糊涂缴费了,但是,我对课程很多方面还没有细致了解,结果现在想要退费,根本就没有像之前付钱的时候这么轻松,,给出去的东西哪有那么容易收回来,真的是非常难,希望可以给还没有报名线上机构的小伙伴一个忠告,

虚假宣传诱导缴费,退费难
我是6月2日晚上进的所谓的直播间,一直说只有20个名额,9.9抵2000元,然后微信有个导师一直催促交费说还有最后一个名额,又缴了3980元,共计3989.9元,第二天经过对前面课程的观看觉得不符合宣传预期,所以在第二天提出退课,经过交涉承诺会在一个月内处理,但过去后一直联系不上。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的诉求是三天内退款3989.9元。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申请退款被拖延
本人在2025年6月10日晚上在博轩公考宣传诱导下购买了网课,一共花了9.9+3980=3989.9元。博轩公考在2月20日晚上7:00的直播中,各种吹嘘他们的课,上岸率达到98%,后面听说支付9.9元可抵2000元,可以享受5980元的两年的学习课程。在他们不停打电话劝导下,我在晚上交钱报名了。但报名之后实在不放心就又去网上再查了一下该机构,结果查出他们很多最近报名的同学都说宣传的时候说是某某老师直播,实际却是其他不认识的老师的录播课,对于学生在学习期间的问题不解决,以及宣传的关于帮助一对一筛选岗位也与实际不符,看到这些我顿时发觉已经上当受*,想要找他们退款。在2月21晚就已经申请退款,但是那边一直推脱,说走流程三天后退款,三天后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而且他们虚假宣传欺诈在先,我向他们反映了他们宣传与实际不符,对消费者存在欺诈问题,他们对此并没有否认。现在因为在我提出退款协商时间内,他们未给予及时回复一拖再拖,基于该公司对于其他学生退款请求一拖再拖的先例,我在此提出全额退款诉求。 合同的当事人因虚假宣传签订合同的,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3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博轩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我于2025年五月二十七号,被虚假宣传诱*。
纠纷类型: 教育类
缴费机构: 博轩公考
付费金额:3980
是否有承诺与事实不符:是
缴费形式(贷款或一次性缴纳):一次性缴纳
是否有过协商:有
协商结果:经付款一概不退
我的诉求是退费处理。
情况概述:我在抖音上看到有个老师在直播讲课,我自己也快考试了,我本来只想要资料,然后我问了一下怎么领取资料,然后进入抖音粉丝群后发了领取资料的方式,就是要加助理老师微信,我就点了一下上面那个链接,然后短信里给我发了助理老师的微信号,点进去以后直接就弹进微信里去了,然后加了助理老师微信,我跟她说我要领取资料,资料是确实给我发来了,过了一会儿她说下午有免费的课进去听,等下午那个课程到了,她就一直催促我记得听课,我刚开始觉得不错,技巧也挺好,等课上到一半以后,老师就推销课程,我当时就觉得如果照这样讲的话效果挺不错的,我还在犹豫呢,助理老师直接就跟我说只剩八个名额了,还直接给我发了付款链接,然后我就在诱惑力和紧张情绪下付款了,还让我签了协议,付款完第一天没什么安排,等第二天的时候他们让我做了一个测试,我就再三强调时间来得及吗,课程很长,他们既然说完全来得及,之后就让我下载他们的那个APP,下载完点进去我就看到相应的课程了,既然除了上面的那四节技巧课之外大部分都是回放课,而且课时很长,完全没有像他们说的时间上来得及的样子,随便一节课就上三个小时以上,他既然让我从基础学起说来得及,时间完全够,我才知道这课有问题,之后我就问他们可以退款吗,毕竟我自己也知道我才学了一天,他们却回答说不能退,有什么问题找班主任解决,过了一会儿班主任就给我打语音过来说怎么回事,我就描述了我自己的情况以及这个课程不适合我,然后他就给我开了一个做题的课说,想听听这个,我就点进去看了一会儿结果跟那个是基础课差不多,没什么区别。我就发现我被*了。之后我找了律师想找他们调节一下,教育机构还理直气壮。据我在律师了解到,他们公司在未取得教育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展公务员考试培训,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其注册经营范围多为“教育咨询”“技术服务”,但实际从事学科类培训活动,并且在直播间以限招20人,9.9元抵2000元等话述制造稀缺性,承诺小班直播教学,但实际安排大班录播课程,并诱*签协议书,我的诉求是退费处理,希望您们维护我的权益。

武汉博轩公考服务不兑现承诺要求退款
我于2024年8月花费3980购买武汉博轩公考的网课,商家承诺会发配套的书本和作业等资料,还有一对一的辅导老师负责批改作业指导选岗等一系列服务,并且承诺有录播课可以退款,另外还承诺公考笔试过了可以免费去线下培训。在购课初期,就发了两本教材,作业什么的还要自己另外花钱买,和当时承诺的完全不一样,刚开始的时候辅导老师服务非常热情,尤其是没有交钱的时候,问她问题也会为我解答,交完钱后服务质量就大打折扣,向他问问题敷衍搪塞,发一大堆电子资料给我让我自己看,直到有一次辅导老师给我发其他机构的网课让我自行观看,最过分的是我报名25年的公考考试,但是他们网课在23年就生成了,也就是说我花了四千块钱买了录播课,从这以后我就认为博轩公考不专业不靠谱,就没有看博轩公考的网课了,而且中途辅导老师也无缘无故换了两次,中途向辅导老师提出了两次退款申请,但是退款老师都不同意,当时也是准备考试,想着不能因为退费纠纷影响考试心情,从那以后我没有向辅导老师问问题,他也没有跟我发消息,甚至公考报名的那一天也没有提醒我报名,别的机构老师还提醒我记得报名。最后公考成绩出来了,我宁愿多花两万块钱报其他的面试班,也不愿意上博轩的面试班,就是因为博旭的服务太差了,承诺的服务都没有做到位,给人一种不靠谱不专业的感觉。现在找他们退费售后电话停止服务,销售老师将我微信删除。现在我的诉求就是退款

武汉博轩教育课程质量差且诱导贷款,要求全额退费
我在微信平台购买的武汉博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博轩九思班课程,服务态度恶劣,课程不好,侵害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费。诱导贷款

请问最后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