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相爱呗婚姻诱导消费后拒绝全额退款

消费者于2025年1月1日,在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1号航天科技大厦18楼1807的成都市相爱呗婚姻……线下门店,在“红娘”的诱导性消费下(其中诱导性有以下表现:在消费者多次提出需要考虑的情况下持续用语言诱使其付款,诱导信用卡支付)格式合同的情况下,也并未明确告知不能退款,也未约定违约条款,合同也属于霸王条款,在离开门店后一小时内,消费者提出了终止服务并要求全额退款,在其工作人员说需要反馈到公司后,消费者给到了公司时间处理,但是公司联系消费者是不能全额退,消费者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消费者在诱导消费后到提出终止合同只间隔了一小时左右,也并未提供实际服务,所以现在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8365781
投诉对象
相爱呗婚姻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20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退款纠纷 #诱导消费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投诉相爱呗婚姻霸王条款
我于2024.6.2线下和该公司签订相亲服务合同,下午四点半缴费10100元,在小房间被洗脑两小时以上,其利用优质男性资源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我于当天下午六点提出终止合同,根本没有享受任何服务。对方回避话题,不解决问题。我请求全额退款!!!对方电话136 4808 0365
已完结
相爱呗婚姻服务虚假推荐退款投诉
本人6月30日在锦江区光华街7号1栋18层07A成都市相爱婚姻服务有限公司支付5200元,购买婚姻介绍服务,公司给消费者提供的男性资料和实际约谈中男性自述信息相差很大,推荐的男性资料上的水印非该公司,真实性存疑,推荐男性不符合本人基本要求,整个服务过程中,质量很差,7月24日才提供付款发票,期间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给消费者,发票还是消费者主动要求开的,对于消费者提出关于发票的疑问,未及时给出专业准确回复,对消费者反馈服务期间所有问题,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基于上述问题,消费者要求终止合同,协商退款,商家第一时间回复“合同开启以后不退款”,以合同约定“乙方首次推荐候选人资料后,若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为由,欺压消费者,并拒绝退款。该项合同条款,明显违法平等,公平原则,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存在其他对消费者不利条款(附件已标红)故投诉。诉求:退款。
已完结
投诉成都市相爱呗婚姻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虚假优质男性资源诱*消费者签订合同
我于2024.6.2线下和该公司签订相亲服务合同,下午四点半缴费10100元,其利用优质男性资源诱*消费者签订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我于当天下午六点提出终止合同,对方回避话题,不解决问题。我请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