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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诱导报名后隐藏退款条件
2025年2月12日,收到qq邀请以免费直播教学为由加我的微信并诱导我报名缴费,后期复查合同,显示退课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等,可无论报名之后还是之前,该机构从未直接表明退款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用等内容和具体的课时费用,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和解除合约
投诉编号:98339031
投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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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走进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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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68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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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诱导报名并拒绝合理退款
我于2024年九月在QQ上有人贸然加我好友,以免费直播教学为由加我的微信并诱导我报名缴费,而我在几节课之后发现并无有用内容想要退课,再报名之前曾表示可以退款等意思,而合同上却说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等,可无论报名之后还是之前,该机构从未直接表明退款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用等内容和具体的课时费用,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和解除合约

投诉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虚假宣传引诱分期贷款
我于2024年七月被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话术诓签下名为商业系统插画班的分期合同,且引导我交200定金还承诺可以自己接单并以赠送引诱消费者,课程疑似录播虚假宣传。且对接老师频繁更换。该机构虚假宣传,该机构宣传报名学习后可以兼职接单,并以赠送诱导我办分期报名,但我还是学生,并无偿还分期的能力,机构只是一味的诱导我报名,并未告知我分期可能会对我造成的影响,因此提出退学。 1、公司工作人员在销售课程时,以虚假承诺兼职即高收入承诺,恶意诱导消费,进行虚假宣传,让消费者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购买课程,属于民事欺诈。 2、公司在销售课程时,恶意诱导学生分期贷款,进行“培训贷”,已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贷款行为无效,无需继续履行,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返还。 3、公司签订的合同,很多条款属于限制学员权利的格式条款,并且签约时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属于无效条款 4、公司在销售课程过程中没有说明:(1)授课老师情况,是否有教育资质;(2)公司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公司侵犯我的知情权,让我产生重大误解。 5、公司没有办学、教育相关的资质,销售课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属于过错方。 综上,本人希望贵司慎重考虑协调问题,本人要求:(1)解除合同,停止支付分期贷款,退还本人全部已付款项。(2)公司应当及时沟通与公司合谋串通损害学生利益的第三方贷款公司,及时解除贷款,如未及时解除贷款,应当承担学员因此产生的一次损失。

投诉成都走进画学教育收费问题
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对方好像是正规教育机构,我只是个学生想赚点外快,然后他们主动联系我,然后我不知道不能退,开始他也没提,然后说又不懂的问他,但是我没什么要问的(我忘了问)然后他又说再过几天班都进不了了,我就有点急了,然后就是定金两百,我还签了合同,然后因为他在和我打电话我没仔细看合同,我对接一个人以后他说要上课……然后我蒙了,开始我觉得是可能是我没懂他的意思,后来发现他们两个不同负责部分的,一个人就是多讲好处,另一个是负责上课的,说什么一定要经过培训,说商稿风格不同,我觉得有点在扯,但是后知后觉,我现在就想解约把定金拿回来,但是他们说定金不退

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虚假宣传并诱导分期付款
本人在成都走进画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名,该机构虛假宣传,诱导我报名,并进行分期,报名时以兼职为由诱导我报名,我本来是想试一下的,没有说确定要买这些课程。而且上课的课程很水,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并且承诺一一对一带服务,新人培训,公司派单等服务均没有提供提出退课的时候,机构还要我交违约金,我在去上课之前还是之后都没有跟我说明有违约金这个事,而且并没有说明一节课的需要支付的费用,只说过可以去试一下。我提出退课之后才跟我说需要支付违约金。该机构违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 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取消分期

走进画学诱导签约并威胁学员需全额付费
走进画学的工作人员假冒的我校学生混进我们新生军训群,单独加我的微信,诱导我交了200元定金试听了一节视频课,我刚表示有点兴趣,他就给我发了一个合同链接,诱导我不停点下一步,直至网络上签名。签完后我才看到整个课程学下来需要5000元之多,我每月生活费不到2000元,根本没能力交费,而他诱导我签下的是个分期贷,我每月也没有那么多钱交学费,所以我提出来不学了,他说定金就不退了。我以为就是单纯的损失定金,简单的删除了这个人的微信。结果十月放完假回到学校,有陌生电话找我说我欠学费,我根本一节课都没上怎么欠学费呢?结果他们的人给我说我签的合同是必须参加他们的课程,就算不学也要交费,电话里对我进行威胁,每天给我发短信……我认为他们制定的合同是强迫我的霸王条约,使用格式条款明确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限制、排除消费者退费及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宣传说是保障学员的学习权益,但合同内容更多的是保障商家的权益,合同中甲方违约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违约需支付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合同中不可抗力不包括家长不支持,家长知道是不会签合同的,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欺诈消费者!要求退回我的定金200元。
且该公司没有办学、教育相关的资质,销售课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属于过错方。
并且多次发短信、打电话骚扰我,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我要求强制解除合同

成都走进画学教育霸王条款及退款纠纷
本人2024年12月23日在成都走进画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报名参加了走进画学的网络课程,交了200定金,学报课学习,该机构夸大学板绘能很快挣外快,并一步步诱导我报了可分期还款的课程。但我仔细了解后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我仔细的看了一眼合同发现其中有许模棱两可概念属于霸王条款。其中的不可抗力的定义就很不合理,没钱了不想学了等都不能算不可抗力,双方的权利不平等。报名参加走进画学的网络课程,想着可以学习一门技能,之后在网上看见了一些关于该公司的“差评”,什么霸王条款,诱导消费,于是我就又去仔细查看了一下合同,发现网上说的都是真的,于是我就找老师要求退课,合同上白纸黑字的写着,有退课服务的,但是,当时那个老师给我说没有,于是我更加坚定了网上的说法。过了之后才发现之后要付巨额费用,因为已经签了合同只能接受,过了几个星期后我才想到能不能退学,和班主任聊了之他说要交完钱才能退。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课程开始后乙方不得退款。经营者对于消费者退费可以主张相关违约责任,但并不能因此而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的行使,该条款明显不具有合理性,限制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中明显加重了乙方的责任,减轻了甲方的责任,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故为无效的格式条款。 本人协商过程中,对方一直以不符合合同上的特殊情况为理由拒绝。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发起 投诉 因为个人的经济能力与意愿问题,不想继续参与成都艺画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板绘课程,特此向公司提出退课诉求,结果被驳回,该公司合同上写的是,原则上不得提出退课诉求,有特殊情况才能与班主任进行沟通协商,原则上这三个字模棱两可,并不清楚他指的具体范围。并且本人感到没有任何效果,因此请求相关部门人员协助本人解除合同并退款。

成都走进画学教育:未上课要求退款并解除合同
我在2024.12.19日在网上买的一个课程,当时被人忽悠去听试听课,然后就报名这个课程先交200块钱报名费用又签了合同,一开始我是不同意的,后来架不住他们推销就交了钱签了合同,后面我就想着我确实没有时间,那个人就说可以先不上,等我有时间再上。今天我给她发了几条信息都没有回。他们的缴费是这样的,先交200块钱报名费,再签合同,一共要交4680块钱可以分12期交,。但现在我想让他们退钱并且解除合同,(我一节课都没上)

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诱导报名且退课需额外费用
我于2024年九月在QQ上有人贸然加我好友,以免费直播教学为由加我的微信并诱导我报名缴费,而我在几节课之后发现并无有用内容想要退课,再报名之前曾表示可以退款等意思,而合同上却说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等,可无论报名之后还是之前,该机构从未直接表明退款需要交付违约金和课时费用等内容和具体的课时费用,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和解除合约

投诉成都走进画学教育分期贷款
我于2024年九月成都走进画学教育引导我交200定金还承诺可以自己接单并以赠送引诱消费者,课程疑似录播虚假宣传。该机构虚假宣传,该机构宣传报名学习后可以兼职接单,并以赠送诱导我办分期报名,但我还是学生,并无偿还分期的能力,当提出退课时对方以支付课时费和违约金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因此提出退定金和已分期缴付的1050元,并终止后续分期缴费。1、公司工作人员在销售课程时,以虚假承诺兼职即高收入承诺,恶意诱导消费,进行虚假宣传,让消费者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购买课程,属于民事欺诈。2、公司签订的合同,很多条款属于限制学员权利的格式条款,并且签约时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属于无效条款 3、公司在销售课程过程中没有说明:(1)授课老师情况,是否有教育资质;(2)公司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公司侵犯我的知情权,让我产生重大误解。4、公司没有办学、教育相关的资质,销售课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属于过错方。综上,本人希望贵司慎重考虑协调问题,本人要求该公司尽快解决此事

成都走进画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报名并强制消费
我于2024年8月,在成都走进画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商业角色立绘课程,该机构虚宣传,诱导我报名,报名时以兼职为由诱导我报名原画就业市场及商业回报做出不实承诺或误导性宣传,夸大所售课程在行业中的地位、优势、方向,打出"边学边赚钱""先学后付""分期付款"的广告,夸大培训效果,以提供兼职与就业机会等承诺,恶意诱导学生在网络平台上签格式合同、支付培训费,对教育培训风气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我只上了3节课程时退课该公司以课程权限为由要求我支付6节课费与高价平台费,同时该公司有泄露我个人信息嫌疑,并且合同中不可抗力不包括家长不支持,家长知道是不会签合同的,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学习效果,两个月能接单赚钱。可大部分学员学习发现并且大量案例表明中发现课程质量不好,通过短期学习根本无法到达兼职赚钱的水平。该企业宣传一套服务一套强制消费。消费者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违反《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公司签订的合同,很多条款属于限制学员权利的格式条款,并且签约时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属于无效条款2、公司在销售课程过程中没有说明:(1)授课老师情况,是否有教育资质;(2)公司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公司侵犯我的知情权,让我产生重大误解。3、公司没有办学、教育相关的资质,销售课程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属于过错方。在课程未结束时本人退出退课才被告知需要赔偿高于课程的违约金,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综打诉求是停止在顿点助学和云易账单签订的分期付款合同,不索要违约金与剩余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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