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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池足疗店虚假宣传诱导老人办卡,退款纠纷

2024 年12月开始,丰台区盛德东兴小区华清池足疗店,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功效,诱导老年人先后办卡消费充值13万余元,在按摩五次后家属发现,要求华清池退款。华清池以享受服务及产品折损为由,仅同意退款4万5千元,当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及12345市长投诉热线,后丰台市场监管所介入调解,经过多次约谈商家均未成功调解,现商家拒绝任何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华清池足疗店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请求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处理商家退还充值款的诉求。 家属黄凤玉联系电话 13******65
投诉编号:98227873
投诉对象
华清池修脚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300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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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华清池修脚退款纠纷
事发地:华清池修脚(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首航超市店)1.在项目充值期间分别于2024.10和2025.3两次更改收款方商户名称,收款方与实体店挂牌名及营业执照不一致,不合规。2.所有项目充值无加盖公章的合同和正式发票,承接第一点,发票的开票方与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3.基于以上两点诉求为:未消费金额4400元全额原路退回;已消费金额按项目余额累计2924元退回(臀腿推拿项目:2800/20次,已消费6次,140/次,共计840元,余额1960元;修脚项目余额:964元;足疗项目大约余5-6次,余额待查)4.商家目前要求未消费金额到店签署退款申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预付费时尚未签订任何加盖公章的合同,并且没有开过发票,要求消费者签订退费申请不合法。5.商家对于已消费金额,主张按原价扣除,但是此项主张在确有合同细则声明的条件下尚且属于霸王条款,更何况所有充值均无合同无发票,因此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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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清池修脚店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在10月24日晚上,我满怀期待地走进了华清池(中骏世界城永辉店),原本只是想放松一下身心。然而,店员们的推销手段却让我感到有些不适。在他们的强烈推荐下,我花费了500元办理了一张会员卡,他们承诺这张卡包含十五次足疗和肩颈按摩的服务,并且还会额外赠送我一次精油开背的体验。 当时,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交易,于是就爽快地付款了。隔天,我兴冲冲地来到店里,享受了那次赠送的精油开背服务,确实感觉还不错。 然而,接下来的经历却让我大失所望。上周和这周,我连续三次尝试预约足疗服务,却都被店员以店里没有师傅、无法提供服务为由拒绝。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店员在推销会员卡时只是口头承诺,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兑现这些服务? 当我提出办理退款时,店长的态度更是让我震惊。他告诉我,由于我已经享受了店里原价四百元的精油开背服务,所以退款只能退给我50元。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我明明只是被赠送了一次服务,为什么却要因此被强制消费四百元呢? 我坚决反对这种不公平的处理方式,并提出要报警解决。然而,店长却威胁我说,报警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拒绝再与我沟通。 现在,我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我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而店方却仗着自己的强势地位,肆意*消费者的尊严和权益。我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公正的平台,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让店方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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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莎奥莱新店华清池修脚消费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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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华清池足疗店违规经营、欺*消费者、偷税漏税
1.投诉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生活广场华清池足疗店,多次夸大按摩和精油套盒效果,多人一起推销、诱导、哄*下单消费72000元,并拒绝退款。要求退还没有使用的按摩款项24500、未使用的精油套盒2800和【女王卡】诚意金扣出使用两次时候剩余金额32200。 2.投诉事实: 2023年9月23日去店里体验足疗项目,多人宣称足底按摩可以治疗失眠,2400可以办理50次,我们反应次数太多,想办理少次体验效果,店长说公司规定都是疗程销售,之后可以随时退款。 之后进店体验足疗服务期间,店长和多名按摩师,通过夸大身体问题、夸大按摩治疗效果、优惠、赠送、之后可以随时退款等方式,哄*、诱导、欺*下单消费33200元。 在此之后每次做按摩,店长都要进来推销心肺项目,多次未果。 2023年12月打电话,说年会抽奖,抽中我们,多人在身边诱导交33600【女王卡】诚意金,可以两人分别体验24次全身按摩,项目结束之后可以全额退款。同时夸大心肺的精油礼盒医用效果,交2800元定一套精油礼盒。 之后由于感觉华清池总在服期间总挑出身体有各种问题,推销不同项目,并且以进行多次按摩之后没有效果,服务体验不好,经营不正规,上门申请退还33600诚意金扣出体验1400之后剩余金额32200,剩余按摩项目款项27320和未使用的精油套盒2800。 华清池经理随意定项目原价,说如果退卡,按照项目原价扣款,没有按摩剩余金额可以退还。原价远高于办卡是店长说的价格。经理以精油套盒只要出库,不退不换理由,拒绝退未开封的精油套盒,并且声称原价5000,需补交2200元。 华清池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不给退剩余的款项,欺诈消费者,在按摩期间多人在身边洗脑,强行推销并且阻止消费者离开,设立霸王条款。华清池不提供任何发票和合同。 3.投诉理由:足疗店经营按摩理疗项目、按摩师未持证上岗、引诱欺*消费者、艾灸点火消防隐患、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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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华清池修脚北京白纸坊西街店退款960元
本人于2023年6月7日上午10点左右,在北京华清池修脚白纸坊西街店,在工作人员反复推销下,充值1200元,办理了30次足疗的会员卡。办卡之后没过多久,本人因为工作原因搬家了,搬家之后,再去白纸坊西街店,不方便。6月16日,本人与该店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希望可以把剩余次数,转到距离本人新家很近的华清池店面,或者转让给他人到方便的店面,如果都不行,就将剩余价值退款。 该店工作人员承诺可以转卡,并且剩余次数不变。但过了几天,又对我说,我想去的店面,因为顾客爆满,不承接其他分店会员转卡,与6月16日在微信聊天记录中答应的“无论哪家店”,完全不一样。 之后本人就想退款,但该店老板不想让我退款,想让我做其他贵的按摩项目,尽快把卡内剩余价值花完。但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并不愿意那样。根据消费者意愿,退掉卡内剩余价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每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任何出现“不许退费”的书面或电子合同,均属于霸王合同,视为无效条款,况且华清池并没有做到6月16日微信承诺的“转卡、无论哪家店”,之后又改口说“有的店可以,有的店不可以”,所以本人要求退掉卡内剩余价值。本人已经做了6次足疗,还剩24次,剩余价值为充值金额的80%,也就是960元。要求7日内退款960元至本人名下建设银行借记卡6227 0000 1325 0127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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