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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投诉嗨学邦马科技诱导消费及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主要述求:请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信访局、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本人赵磊与成都嗨学希夏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嗨学邦马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勃朗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纠纷问题,退还本人缴纳29800元费用,并解除分期。
诱导消费和虚假宣传:在2024年4月24日购买嗨学网的逐梦项目经理集训班3000元整、在2024年4月30日又报名购买了云集结2024考季一建钻石尊享实战班26800元整,在购买课程时,嗨学销售人员承诺:第一嗨学的课程一周只用学习2个小时左右就能通过考试;第二他们还会请著名的一建讲师(比如赵爱林、陈印、龙炎飞等等)给我们学员上课、出题、押题、核心考卷,每年的押题合格率在80%左右,课程质量与宣传不符,课程由不知名老师授课,且没有加密课程,所支付的费用与实际获得的内容不匹配;第三嗨学保证四门课程全部能通过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如果考试不通过嗨学网会全额退费,但实际考试未通过后申请退费,退费时却以不符合协议为由拒绝退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诱导消费和虚假宣传导致的交易,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如诱导消费或虚假宣传)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撤销该行为,并请求全额退款。在我和嗨学网电话沟通中,嗨学承认销售人员虚假宣传商品、引诱消费者,我有电话录音、转账记录、考试成绩单为证。
合同协议不成立:付款报名的时候嗨学销售没有告知协议及协议的内容,网络电子协议没有嗨学网的公章和没有我本人手写签字或本人的电子手写签字,且未明确告知退费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我有电子协议和与嗨学电话录音为证。存在偷税逃税嫌疑:我向收款方缴费26800元,收款方与发票方的名称不一致,存在偷税逃税嫌疑,我有电子发票、转账记录为证。销售涉嫌违法:在2024年4月30日报名购买了云集结实战班26800元整,销售让我办理贷款,和嗨学合作的贷款公司(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雨花贷)办理,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从贷款公司办理了24120元的贷款一次性被嗨学网收取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如果销售人员通过欺诈手段,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夸大分期付款的优惠性等,使消费者受*。
投诉编号:98167643
投诉对象


成都嗨学邦马科技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29800元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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