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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珠宝销售高价低质一口价黄金
我2025年一月一号晚上本来是拿旧金916的8.7克手镯去换足金的古法素圈手镯,由于没有带旧的手镯去,然后看了个古法素圈,一口价标签价格13763元,由于我以前买过一口价金式,所以就坚决拒绝买一口价手镯,然后刘姓店员一直说来,我给你试戴一下,你看戴着多好看,我说我不想买一口价黄金,然后她说今天元旦,我给你个7折,然后可以称重给你,我一听可以称重就同意了,后面称了一下11.66克,付款人民币9635元,折合850左右一克,后来经过了解黄金市场价,还有工费,根本到不了这个价格,后面一直沟通店员,然后让我去店里当面沟通,后来就在1月3号晚上带着我之前的916的手镯去了店里,然后她们给出两个方案,一是换克重,但是说素圈手镯都是30克起步,光工费就得2000/3000不等,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拿我旧的手镯去换一口价的手镯,由于我旧手镯就是一口价买的,吊牌价格6525元,然后就说可以换他们的6525元的足金,我一听等价交换还可以,就同意了,然后就换了她们店员所谓的等价格的一口价黄金,结果才4.56克,折合人民币1000多一克,这不是诱导我吗?市场价哪有这么贵,误导消费者消费,一环套一环
投诉编号:98143527
投诉对象

龙凤珠宝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616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以次充好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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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在口头及票据上均未说明一口价金饰的克重,只以工艺好不按克重计价,导致我在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兑换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并且该店售后未开发票,只有销售保证单,保证单上没有详细标明黄金兑换前后克重,只写了折旧价格,交易过程不清晰,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

龙凤珠宝诱导消费及多项违规行为
①2025年3月8日,在消费者无知状态下以“一口价黄金打折后可以按原价换取同等价位的饰品”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
②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③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④在添加微信好友后显示的企业微信非龙凤珠宝品牌,怀疑存在诈*。
⑤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增加换一口价金饰条例,只能换同等价位或价格递增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优先退款,不能退款的情况下更换等价克重商品(购买还不足24小时,未佩戴过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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