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航班管家捆绑销售安心服务,退费争议
本人于2024年12月16日在航班管家购买机票一张,其中包含安心服务58元,捆绑销售无法取消,页面显示服务未使用可以退款。 下单后找客服退款,客服说买这个安心服务用了立减,要扣掉立减的钱,我不认同退费金额,遂在12345小程序,深圳12345,315平台发起了投诉。
  投诉编号:98049282 
投诉对象
 
航班管家
 
              近30天投诉解决率54%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8元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
          
            #捆绑搭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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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管家作为机票代理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机票的真实价格以及所收取的服务费金额,但商家未如实告知机票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所告知的价格和实际收取的费用,与行程单所示的机票真实价格不一致,属于价格欺诈。行程单价格与实际支付金额严重不符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民航局的行政性规范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民航局发布的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与航班管家客服沟通,商家承认机票票价存在上述差异,但当我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商家提出按照机票购买价格退一赔三的赔偿要求时,商家予以拒绝。故恳请市场监督部门给予公平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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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退掉后半程机票并一赔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去要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的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往。如若不同意,则我这边会起诉,并在各平台曝光该代理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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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预订情况:本人通过航班管家线上平台,成功预订成都IU酒店(人民南路四段48号 (桐梓林南路中成市场B座))9月21日入住的房间,订单生成后系统显示预订成功(可补充订单号:[250911********353]),且未收到任何平台或酒店关于订单异常的通知。
2. 入住受阻:9月21日22:50左右,本人抵达该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工作人员却以“订单系第三方黄牛平台订购、订单信息不符”为由,明确拒绝为我办理入住手续。
3. 不合理要求:酒店前台进一步要求我需再次支付费用购买房间才能入住,该行为强制增加消费者成本,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我方诉求:1. 要求航班管家平台与成都IU酒店核实订单问题,解释拒绝入住的具体原因及“黄牛平台”说法的依据。
2. 要求成都IU酒店承认预订订单的有效性,或由航班管家平台协调提供同等条件的酒店住宿服务,弥补本人当晚的入住损失。
3. 要求涉事方承担此次事件导致的合理额外费用(因成都IU酒店拒绝我方入住,我方第一时间预定其他酒店入住),并承诺后续不再出现类似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已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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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25年9月13日23:13分在支付宝航班管家买了一张飞机票,订单号为D252562********060。客服自己说了用了30元的优惠券就必须购买价格58元的安心服务。剩下的一些优惠券并没有绑定服务,要求必须购买安心服务才能生效,并且这些优惠券并没有标明是出自航班管家,买家会认为是支付宝的优惠券。客服说我用优惠的价格大于安心服务的价格,所以不让退,但其实只有30元的优惠券是和安心服务的58元捆绑的,我多花了28元买它的服务,我只要求退回差价28元,而且服务下面也写了未使用是可以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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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班管家未提示安心服务费用并强制捆绑销售
 9月11日我在航班管家app购买的10月8日上海飞贵阳的机票,付款前未提示有安心服务费用的明细,也没出现勾选该服务的选项,付款后发现付款明细中包含58元安心服务的款项,之后客服告知该服务不能全额退款,只能退10元,该行为属于捆绑销售行为。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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