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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管家未经同意购票并退票,涉嫌欺诈与侵权
本人于2024年5月2日通过航班管家平台购买了一张5月13日兴义至广州的机票,航班号为CZ3924,订单号为D241232********459。该笔订单支付人民币522元。11月20日,一、本人通过南方航空公司官方渠道发现,该航班实际出票的含税票价为280人民币元差价为242元。 二、其次航班管家未经本人允许使用我个人信息进行第二行程的购票广州-揭阳机票含税票价为170元然后因本人未登机又全额退掉该机票。航班管家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购买第二行程的票不仅未曾通知反而还将第二行程的票价算在我的总支付金额522元中,随后进行退票恶意赚取差价,不予告知消费者真实行程真实消费私吞差价。三、航空管家误导消费者订购服务包以及旅游套餐等产品,本人理解能力有限根据操作以为是必须订购的,不止有恶意引导的行为还存在捆绑销售行为。四、在11月20日航班管家给我开的发票中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已经退掉第二行程的票情况下给我开具的发票中还存在第二行程的价格,虚开发票抱有侥幸心理准备蒙混过去。
总结:航班管家这一系列操作购票且又退票从未通知过我本人。要不是我通过南航app查到他们令人发指的行为,他们就坐收“渔翁之利”。不仅私吞差价还赚取消费者毫不知情的一无所知的行程价。一则航空管家不予告知消费者真相私吞差价,二则未经本人允许使用本人信息购票侵犯本*利。直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捆绑套餐销售实际无任何套餐服务。航空管家的这一系列操作行为属于低价出票,高价卖票,向消费者提供了明显低于实际价款的产品,系欺诈行为!系欺诈行为!系欺诈行为!
我的诉求是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航班管家需要对消费金额522元退一赔三依照法律即2088元并且以公司的名义对我的侵权行为进行道歉,另附最高检同类判罚。
投诉编号:97964906
投诉对象

航班管家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88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捆绑搭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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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管家作为机票代理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机票的真实价格以及所收取的服务费金额,但商家未如实告知机票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所告知的价格和实际收取的费用,与行程单所示的机票真实价格不一致,属于价格欺诈。行程单价格与实际支付金额严重不符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民航局的行政性规范条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民航局发布的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违反第十四条,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向旅客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责成相关主体对其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质,并可转至税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处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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