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统一银座售卖变质猪肉引发赔偿争议
我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3:35购买猪肉馅,晚上12:12发现变味,很臭,时间已晚联系不到超市11月19日11:11联系超市要求赔偿超市俱不承认肉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两个方面):1
赔偿损失: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来赔偿。
投诉编号:97918673
投诉对象

统一银座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银座超市中铁逸都店售卖变质柿子饼且无有效解决方案
我于2025.3.7号下午在银座超市中铁逸都店,购买了一盒柿子饼,回家之后打开吃了一块,都酸了,还发出腐烂的味道,第一时间和店里打了电话,都不给出好的解决的方案。也和银座投诉电话打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方案,也没人回电话。

统一银座售卖变质猪肉馅未予赔偿
我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3:35购买猪肉馅,晚上12:12发现变味,很臭,时间已晚联系不到超市11月19日11:11联系超市要求赔偿超市俱不承认肉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两个方面):1
赔偿损失: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来赔偿。

投诉统一银座商品质量问题
我与2024年5月31日,在统一银座(齐源店)购买了一个三明治,出现了质量问题,保质期内变质发霉,侵害了我的安全保障权,我的诉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商家赔偿我一千元。

投诉统一食品过期
双国庆假期在泰安岱岳区开元盛世和园门口的统一银座买了两瓶矿泉水,结果都是过期的,喝了后拉肚子,要求赔偿,店员硬气不给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