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Vivo手机质量缺陷烧主板要消费者承担后果,生意就做一次只管销售不管售后,早日倒闭吧

我在2023年7月,购买了Iqoo11pro 手机,使用一年三个月即刚出保就出现了卡顿,死机,花屏,黑屏,反复自动重启,现在彻底无法启动的问题,经vivo官方服务中心检测确定,是cou虚焊导致主板烧损,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投诉售后后,不承认产品问题,反而怀疑消费者损坏主板后故意讹诈,要求我自费更换主板,不承认产品缺陷,经查,vivo旗下产品出现刚出保就烧主板的情况已非偶然,已经是大面积的问题,全都没有得到解决,且315晚会已经曝光过相关问题,有一部分人得到了免费换主板或换新机的赔偿,而我们买了当时最新款的,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只是反复踢皮球,希望vivo能给一个合理答复
投诉编号:97909067
投诉对象
vivo(手机)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369元
投诉问题
#主板故障#服务态度差#产品质量缺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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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 iqoo11手机主板故障及售后区别对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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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录像闪屏问题并拒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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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被指高价低配并存在误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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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主板故障及售后推诿投诉
本人于2021年3月22日于拼多多iqoo旗舰店购买iqoo neo5手机,最近几天我的iQOOneo5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忽然反复重启,之后无法识别sim卡,丧失通话基本功能,我送去官方售后检测,故障原因是主板坏了,售后给我的解决方案只有自费维修主板。 本人认为,vivo售后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第24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或修理义务,不得强制消费者自费维修。 2. 区别对待消费者:网络公开投诉显示,同类主板问题部分用户获免费维修,免费置换新机,而本人被要求自费,涉嫌违反《消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3.违反《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应赔偿损失。主板故障导致通信中断,已造成实际损失。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免费维修主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超出保修期,厂商仍需承担相应责任。iQOO手机主板故障已非个案,大量用户反馈同型号机型(如iQOO7、iQOO8、iQOO Neo5等)在1-2年内集中出现主板烧毁问题,明显属于批次性质量缺陷,而非偶发或人为因素。此前已有用户通过媒体曝光或投诉维权,成功获免费维修或低价换新; 2. 停止区别对待消费者,统一售后政策。 3. 公开质量缺陷信息并延长保修承诺 主板烧毁问题已持续多年,涉及多款机型,但iQOO官方始终未公开承认缺陷或启动召回,反而以“过保不负责”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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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手机多次维修仍存故障且服务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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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售后拒保且要求提供发票问题
本人于2022年3月24日购买的vivo x70 pro+手机因为屏幕出现绿线,于2025年7月7日在vivo官网寄修。vivo维修人员在拆机检测后,打电话来跟我说手机检测后,手机通过检测(符合手机未满4年,无拆无修,未进水,未漏液)需要提供购机发票才能免费帮我换屏幕。由于购机发票我已经丢失,vivo售后拒保。根据《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请人vivo售后服务中心为何拒保不休?由于这次当年你们的瑕疵产品当年的那批有问题的三星屏幕,你们才推出的4年内免费换屏。这种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当时不召回,损失都由消费者承担。现在在我手机符合未满4年,无拆无修无进水无漏液的情况下你们为什么拒保。要求我提供购机发票?经过网上自媒体和身边的人了解到,屏幕出现绿线去售后客服中心免费换屏并不用提供购机发票就给直接换屏了。挑客人?还有,为什么叫我提供购机发票你们的售后客服人员没有事先找我要购机发票,就直接拆机检测了,检测工过后才打电话找我要购机发票,提供不了发票的话就要把手机装回去寄回来给我。你们拆了我的手机,再寄回来和未拆能一样吗?这是你们的工作人员的失职吧。他们应该承担我手机被拆的损失吧?这里我提出以下要求:给我免费换屏。坚决为何自身权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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