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家家悦峻和什锦水果罐头食品质量问题投诉
我于2024年9月23日购买的一瓶峻和什锦水果罐头吃出异物(类似于毛发),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对我的身体健康照成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有权要求商家和生产厂家退钱,并要求其赔偿价格的十倍,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
投诉编号:97659040
投诉对象

家家悦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家家悦超市购买的烤脖中发现头发,食品安全问题严重
我于2025年4月15号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宝龙家家悦超市买了一包《辣媳妇》的糖醋味烤脖,撕开包装后发现了一根头发,头发上还粘着烤脖的酱汁,食品卫生条件堪忧,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家家悦超市收银员操作失误导致多收费
我在2025年2月23日下午5:56在临沭县万达广场家家悦超市购买(五连瓶装)伊利每益添,收银员操作失误,多扫了一遍,现申请退回额外的钱。

家家悦出售生肉食品拒绝赔偿
本人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6点零1分在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古现街道家家悦熟食区6元购买了炸排骨,食用后发现是生肉,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投诉以后,投诉后商家不予赔偿,录音视频和照片我已保存可以提供

家家悦黄岛区门店员工服务态度恶劣
2月17日20:57在青岛市黄岛区海崖路悦和花街家家悦,本来要买水果,结果走到在摆弄水果的员工跟前礼貌问在哪称咋么称,近在咫尺,我呼口气都能到她脸上的程度,结果人家置若罔闻,完全不搭理,家家悦的员工培训就这样?肯定不是,从小到大去了这么多家家悦,只有黄岛区悦和花街这家对顾客毫无服务态度,表面上大区管理人到期,实际呢?员工是来当老爷的吗?在家家悦想买东西还得靠顾客自己动手?顾客不会自己打码打价就不能买了?员工做不好工作的现象不是个例,就足以说明问题,去年的榴莲歧视到今天的水果称重歧视,家家悦该给个解释了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意思?

家家悦超市售卖霉变金柑要求赔偿
2025年1.18在济南家家悦超市(环宇城店)购买脆甜金柑一盒,散装称预包装金柑,发现其中一枚出现明显的破损(半个)及霉点霉变现象,已无法食用,属于食品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我要求该商品赔偿我1000元

家家悦超市卖变质猪排骨
投诉家家悦超市卖变质猪排骨
本人于2025年1月3日下午4点去家家悦超市买了猪排骨 回到家5点打开包装发现猪排骨臭了 马上打电话联系超市工作人员 人员7点上门检查确实肉坏了 经过协商只同意赔偿500元 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十倍 不足十倍最低按一千赔付,希望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赔付 保证消费者权益

家家悦超市服务态度恶劣及管理疏忽
我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sm城市广场负一层家家悦超市购买散称草本熟核桃时,由于散称称无人管,决定自己打票,打票时候过来一个服务员态度极端恶劣,接手过来称的时候甚至威胁说假如打票出问题要求赔偿零称的称,我在该超市买了几十次核桃,打过那么多次称,而且该超市称附近没人管,也没出问题,就这次就这么恶劣

家家悦超市未尽安全责任致儿童受伤,拒绝合理理赔
我的孩子于2024.11.23日上午10点40左右在家家悦超市跌倒受伤,受伤原因是孩子嗑在了超市用完没有收起来的高脚铁梯子上。两个眼睛中间有一道伤口,缝合6针。我带孩子治疗完后,于下午16点左右去超市沟通责任及理赔,并报警。警察和店长都看了监控录像,并且都认为超市全责。店长同意协商解决,但中间沟通2次,超市都没有给出理赔方案,一直让我们起诉,态度非常不负责任。因为投诉超市,没有负责好顾客的安全并且不负责任。

怀来县家家悦超市销售无生产日期且变质椰子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2点52分在怀来县家家悦超市兰顿店购买的佳农易开椰2个 回家后孩子喝了说酸了 自己怀疑的尝了一口 坏掉了 最主要的是这种椰子连生产日期都没有拿老百姓的命不当命

青岛市北区浦口路家家悦的东西也别买,7月1号晚上买的带鱼第二天早上做就是变质以及各种强烈刺鼻异味,第一时间找到家家悦置之不理不愿意去食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