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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诺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婚恋服务合同纠纷
2024年2月24日,原告现场与玉溪市诺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并转账支付了会员服务费4980元。(婚恋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4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3日。
1.服务未按照合同和面谈条件进行推荐。合同签订后,被告所推荐人员未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择偶要求进行推荐,至今推荐有效见面人数为0人。(合同为被告推荐总人数不少于3人,双方同意见面后如愿意进一步了解,视为推荐成功1人,详请看高古楼会员流程图)。合同及高古楼会员流程图为证据。
2.被告服务至今未按要求推荐过一人。(微信记录有证据)。
3.合同内容存在霸王条约,合同三的(3)、(4)中,在同等条件下,被告免除和减轻了自身的责任,加重了原告的责任。
被告在服务过程中,不按照签合同前的面谈择偶条件及面谈单对原告进行推荐,该面谈单是原告同意签合同的前提条件。
请求退还全部费用4980元。
目前争议为1.商家的30%建档费用为自行规定,合同中从未提及,消费者处于完全不知情情况,不应该扣除此费用。并且建档材料全部是原告所提供的(包括身份证、工资证明、学历证明、自我介绍等),不存在建档费的说法。合同三(5)中写明了无其他费用2.推荐见面人数1人存在争议,被告所描述的见面人信息与见面后不一致,完全属于欺*手段,哄*消费者见面扣除1个见面人数!并且按照该公司流程图,见面后不愿继续了解,就返回上一级重新推荐,并不扣除见面人数。
投诉编号:97425269
投诉对象

诺德软件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98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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