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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巨秉文化传媒诈*
我于2024.3.14在江苏徐州丰县蓝海酒店被一群以抖音名义开通服务商,被诈*13000,催签合同,以在抖音平台核实过,没有任何代理权!
投诉编号:97236306
投诉对象

巨秉文化传媒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3000元
投诉问题
#诈骗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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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秉文化传媒假冒小红书招商诈*案
今年2月26日我接到陌生来电自称是小红书官方工作人员,给我发送文件名为《小红书团购上线项目》、《小红书本地生活服务介绍》,邀请我参加28日广州市番禺区长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官方招商会。
会上自称是小红书官方服务商,会议现场所使用的物料、宣讲PPT、主讲内容均为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项目,对方以招募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市级/区级服务商为由收取本人5万元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服务商技术服务费(详见收据)。声称只要我交5万元就可以成为小红书本地生活广州市级服务商,每邀请1名商家入驻小红书本地生活可奖励200元,并可以有营业额4%的抽佣。
对方承诺现场签约合同公司广州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小红书官方本地生活合作伙伴,拥有书面授权资质,授权资质会议当天晚上补(因此本人在合作缴费进群后多次询问授权资质),且会场所签合同为小红书官方的统一模板合同。我电话向小红书官方证实并无此服务商,小红书官方予2024年3月20日发布公告《小红书关于线下假冒招商活动的公告》一文中明确指出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非小红书招商合作伙伴,即是该公司无权限以小红书官方进行或对小红书旗下项目进行任何招商活动。
因此本人怀疑他们是属于违规招商收取高额费用,会上宣讲的奖励与抽佣无法实现,合同无效,本人希望能退还本人所交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市级服务商技术服务费5万元。
另外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着小红书本地生活、快手本地生活、抖音外卖小时达等官方名义仍在全国假冒官方进行违规招商,收取16800至68000元不等的代理费,恳请有关部门核查核实并做查处,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遭受财产损失。

巨秉文化传媒虚假宣传涉嫌诈*
我于2024年轻信江苏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在厦门召开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合作商合作协议,后面发现这家公司没有“小红书”官方平台的资质授权书,存在虚假会销,涉嫌诈*我的5万元,恳请平台帮助要回。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公司诈*案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我参加该公司的招商会,于2024年3月26日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维也纳酒店冒充抖音官方进行抖音外卖生活服务商招募,该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大规模诈* ,后经联系抖音官方,抖音官方明确表示抖音官方没有对任何公司、团体、组织及各人授权招募抖音外卖服务商的事实。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我实施诈*,诈*金额13000元。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假冒小红书招商诈*案
今年3月13日我接到陌生来电自称是小红书官方工作人员,给我发送文件名为《小红书团购上线项目》、《小红书本地生活服务介绍》,邀请我参加3月17日在福建泉州市南安大酒店举办的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官方招商会。
会上自称是小红书官方服务商,会议现场所使用的物料、宣讲PPT、主讲内容均为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项目,对方以招募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市级/区级服务商为由收取本人5.5万元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团购服务商技术服务费(详见收据)。声称只要我交5.5万元就可以成为小红书本地生活广州市级服务商,每邀请1名商家入驻小红书本地生活可奖励200元,并可以有营业额4%的抽佣。
事后下午我电话向小红书官方证实并无此服务商,小红书官方予2024年3月20日发布公告《小红书关于线下假冒招商活动的公告》一文中明确指出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非小红书招商合作伙伴,即是该公司无权限以小红书官方进行或对小红书旗下项目进行任何招商活动。
而且该公司有多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样的工作人员换着不同的营业执照与全国各地的商户签约,一旦所使用的营业执照经营异常和有诉讼案件后,便会更换新的营业执照开展下一场活动,以免招商会场被发现所使用的营业执照经营异常和诉讼案件。这次与本人签约的是广州鼎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在我与其工作人员协商退款后,与我签订退款申请书的是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且我们通过网上发帖,发现全国各地被这家公司*的受害者多达上百个。
因此本人怀疑他们是属于违规招商收取高额费用,会上宣讲的奖励与抽佣无法实现,合同无效,本人希望能退还本人所交的小红书本地生活市级服务商技术服务费5.5万元。
另外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着小红书本地生活、快手本地生活、抖音外卖小时达等官方名义仍在全国假冒官方进行违规招商,收取16800至68000元不等的代理费,恳请有关部门核查核实并做查处,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遭受财产损失。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公司涉嫌抖音诈*案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我参加该公司的招商会,于2024年3月1日在毕节市织金县金玉龙城大酒店冒充抖音官方进行抖音外卖生活服务商招募,该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进行大规模诈* ,后经联系抖音官方,抖音官方明确表示抖音官方没有对任何公司、团体、组织及各人授权招募抖音外卖服务商的事实。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我实施诈*,诈*金额40000元。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虚假宣传诈*投诉
我于2024年2月26号被江苏巨秉文化传媒诈*5万人民币,对方公司以官方小红书名义对外宣传本地推广,涉及假宣传,实质小红书没有任何资质许可给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我们要求对方开具相关发票,对方一直不支持,发信息,打电话都不回复,也不给予任何回复,现在要求对方退款,也不回复,找不到对接的任何工作人员,望相关部门重视,给予帮助和支持

巨秉文化传媒虚假招商诈*案
我于2024年3月10日在福州金源会展中心饭店通过朋友邀请参加了名为小红书线下招商活动,期间对方的宣传标语和PPT演示均显示为小红书招商。我信以为真缴纳了5万元作为招商费用。3月13日通过网络媒体发觉情况不对,对方可能是诈*。当即报警,警局说这是合同欺诈,让我们自行走其他法律程序维权。我们向对方讨要款项对方不给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涉嫌诈*案
1、2024年3月1日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自称快手官方客服电话邀约本人参加其自称为快手官方举办的本地生活招商会,【会议时间为2024年3月2日14:00,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汉普斯酒店7楼深湾二号厅】会上,其冒称快手官方平台本地生活招募市级、区级服务商一事,对我施行诈*,诈*金额3万元,本人经济损失3万元,付款方式为支付宝扫码转账。
2、对方在本次的诈*事件中从会议前的邀约、会场布置、宣讲文件、收款码、会议台卡等等均以官方素材出现,谋划缜密,且工作人员众多,且进行多次、多地作案,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所定,涉嫌集团犯罪。
3、5月12日,本人对江苏巨秉所提供资质进行扫码,发现失效,随后向快手官方求证,快手与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存在合作关系,对方明确知道公司主体未具备快手平本地生活项目的招商资格却还故意而为之,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此事件虽与双方有签订合同,但对方在未取得官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在合同签订前有欺*行为,虚假宣传及承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合同金额为目的,给我方造成高达3万元的经济损失,且对方在收取合同款后经其注册地的市场监督局、税局、市场服务热线反馈公司经营地址虚假、法人无法到税局配合税务问题、办公地址人去楼空,有逃匿嫌疑,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5、本人诉求:对方将非法所得的3万元人民币全额退还。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虚假招商诈*,要求退还14000元
今年了3月3日上午9点,参加以快手平台招联营商为名义的招商会。会议在中山市区喜来登酒店举行的。
招商会上说,快手平台本地生活需要中山本地商家入驻平台开商铺,招联营商。联营商负责免费将本地歺饮,休闲,旅游商户引导入驻成为快手商户。
公司方把中山市划分为5个片区,并收取了3万到5万不等的押金。我支付了14000元成为所谓的西北片区银牌联营商。
公司方在台上讲,每成功入驻一家商户奖200元,今天入注第二兑现奖励。商户交易额3%作为佣金,发放给联营商。发放方式也是第二天到帐。成功开发50家商户退押金。
正因为它的第二天发奖励发佣金,开发50家商户退押金打动了我,因此现场转帐了14000元,签了合同。签合同时是安伟经理。接待并讲解的。
当我成功的入驻了第一家商户,第二天发现奖励200金并没有兑现,就联系了安伟经理。安经理说发奖励金的商户是有条件的,需要一年中须有一个月的交易额3000元才有奖励,并且只奖励50家。
如果公司方现场讲清楚了奖励条件是需月流水3000的商户才有,我是不会转账的。因为那是难以达成的目标,实际上大部分商户都是零成交的。公司事先隐瞒条件,事后再告知,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利益,是欺诈行为。
我主张巨秉公司全额退还押金14000元人民币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虚假招商诈*退还6000元
诉求退还6000元
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月2号在东莞南城希尔顿欢朋酒店举办招商会,自称是快手团购一级代理商,说拉一家商家入驻快手团购奖励200元并且有团购营业额3%的抽佣收取3万到5万的代理费,我打电话向快手团购官方客服询问证实无此服务商,并且快手团购是免费自行入驻。
因此本人强烈怀疑他们是属于违规招商收取高额代理费,他们保证的200元奖励和3%抽佣只是收取高额代理费的噱头根本无法实现,合同无效。因此本人希望能退还6000元押金。
另外这家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着小红书的名义招商,也是收取3万到6万不等的代理费,经小红书官方客服证实并发布公告称江苏巨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是官方合作伙伴,是属于违规招商。恳请有关部门能尽快证实是否属于诈*,避免更多人上当受*损失巨额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