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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喜红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个合同是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下签的,颂喜红娘没有告知我合同内容,并且没有提醒我一些重要条款,还在我未签完合同就让财务进来要我微信扫码付款,还在一个封闭的空间被人轮番游说,是很难保持清醒判断的,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这是严重的诱导消费。因为当时红娘反复强调水晶杯这个词语,这个水晶杯是她自称给别人匹配成功,别人专门送的,时刻提起喜糖这个词语,说成功了要记得请她们吃喜糖,这个合同里也写着是婚姻服务,红娘老师还要了我的学历证明,这也让我感到放心,认为这次是可以配到可以结婚的对象了,因为红娘说双方见面前都是互相了解了才见面的,我心里也认为女方也是花了很多钱的会员不会随意见面的,肯定是喷着婚恋来的。可结果是到了第二天五月六号,给我服务的却又换了另一个叫黎老师的,简直离谱,最了解我要给我做婚姻服务的不是荣老师吗?(实际上冯老师和荣老师这两个红娘都是销售)。在于黎老师多次电话沟通中得知,其实她们能匹配的资源中,会员数量由于不多,根本无法匹配,只有过期会员和诚意会员,过期会员是之前交过费由于各种原因资料档案还在数据库,诚意会员是她们红娘跟其他服务机构换来的资源。这样一来,办了会员的我只能闷声吃大亏,因为无法匹配同等重视婚姻的会员,只能跟所谓的诚意会员见面,这样一来,因为诚意会员见面根本不花成本,显得很随意,完全不重视当时5月19日下午两点半的见面,诚意会员(无法确定是否婚托),能得知的信息实在太少,红娘又不肯提供照片,从一开始签合同时说的婚姻服务居然成了红娘口中的只是互相见见面,女孩子相中了才能给你微信,简直可笑至极,瞬间成了见面交友,主动权完全在别人那,这不是诈*是什么?诉求1.颂喜红娘线下无纸质价目表,收费不透明不公开,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颂喜红娘人员诱导用户用信用卡和花呗等做分期消费,在线下门店姓冯红娘询问我的花呗和信用卡额度,并问我有多少存款。3.颂喜红娘人员引导用户只做主要信息签订,并未解读且故意隐瞒就将合同签订,消费者没有自主选择权,被迫消费,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4.霸王条款:合同中有在本合同生效后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单方提出终止的,其缴纳的服务费乙方有权视情形不予退还;乙方提出终止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服务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服务费退还事宜协商处理。 故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7120122
投诉对象
红娘颂喜-优恋文化-杭州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288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诱导消费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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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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