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长安保险理赔不及时,消极应对投诉
4/1号车祸后,我的车子(无责方)交给4S店(厦门建通汽车 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889号)维修,4/8号收到4S店说车子已经维修完成,但长安保险尚未理赔,所以无法将车辆归还给我,一直到4/16号我们自行联系长安保险,保险方说尚未定损,等订损完就会付款,4/29肇事方再次主动联系长安保险,保险回复给肇事方说已经赔付交强险,4/30号第三险会进行赔付。
4/30 我方再次联系4S店确认长安保险是否已进行理赔,4S店表示两笔理赔款项都尚未收到,同时联系相关长安保险业务(180****9152),长安保险业务表示因他们总公司财务系统问题,需要再次延到8个工作日以上才能进行理赔动作,期间要求对方与4S店先行提供交车的动作。长安保险业务语气嘻笑表示需要我们无责方自行垫付理赔,不协助处理。
长安保险业务只会等待总公司进行理赔。
期间所有业务都表明如果要车,就要我们无责方先行垫付,他们不管。语气跟态度让人非常不悦且不舒服。
从车祸当日到理赔未付款至今已经一个月,期间我的工作收货送货及接待客户的车资,长安保险都表明这不管他们的事情,要我自行承担这些费用。
投诉编号:97029010
投诉对象

长安责任保险-长安保险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8181元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
#服务态度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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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保险销售隐瞒公司户投保致无法退保
🔹
-投诉公司:长安责任保险-长安保险
- 预估处理时间:超过7天
- 投诉编号:10*****93
🔹 投诉进度补充内容
- 投诉人:刘晓莉
- 身份证号:612731*********428
- 联系电话:186****4082
- 被投诉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 投诉事项:销售时未如实告知保险为公司户投保,隐瞒退保限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要求全额退保。
🔹 事实与理由
1. 我于2026年3月4日购买保险,保单号:60*****************44,险种: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6816.18元。
2. 购买时,销售人员未告知、未提醒、未说明:
- 本保险投保人为公司:句容市百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保险人为:刘晓莉
- 该保险为公司户保险,个人无法自主退保
- 退保必须经过公司同意并盖章,个人无法办理
3. 我作为实际出资人和被保险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公司户保险,导致现在想退保却无法办理,公司不配合,保险公司不处理,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
4. 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属于销售误导、隐瞒重要信息,违反保险销售相关规定。
🔹 用户补充投诉
- 第一条补充投诉:2026-03-10 17:49:21
- 第二条补充投诉:2026-03-10 17:49:29(时间显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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