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赔偿
投诉淘宝网退款纠纷
在淘宝网老板官方旗舰店购买灶具,按照淘宝平台时效应在48小时内发货,然而卖家却在答应加急发货的前提下,仍然在付款后10天才发货(如图1.2)。淘宝网判定商家缺货投诉成立(图3),按照淘宝网平台规则,应该对我进行赔付,即实付金额1269元的30%=380.7元。至今我却一直未收到赔付,老板旗舰店客服表示,380.7元罚款已经交给淘宝网,但是淘宝网却一直没有打款给我。淘宝网作为正规平台,不应该私自扣留买家赔偿金,严重损害我的权益,扰乱市场公平公正。希望淘宝网尽快退还我380.7元。
投诉编号:96808120
投诉对象


老板电器天猫店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269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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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猫老板官方旗舰店运费纠纷
发货地址与退货地址不一致,根据淘宝规则差价运费应由卖家承担运费,卖家不愿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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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电旗舰店下单购买油烟机+煤气灶套餐组合合计6048元。因下单时输入错误收货地址,发现后立即联系该商家客服提出修改地址。商家客服当即回复可以修改,并在联系过程中确认表示油烟机与燃气灶收获地址均已修改完毕。因近期不在国内,直到11月9
日我们才发现该商家仅修改了油烟机
地址,燃气灶已经邮寄到错误地址,该地址为邮寄海外的快递公司收货地址,目前该商品已经邮寄到海外。上周发现此情况后即向该商户提出,因其工作失误导致我们购买的燃气灶产品实际并未收到,希望商家退款或补邮寄产品。但是该商户一直采取推诿、拖延等方式搁置我们的合理诉求,至今未给出任何处理方案。我们的诉求为:因实际未收货(燃气灶),希望商家补邮寄商品或退款。还请帮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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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老板官方旗舰店消费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主张三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购买前与客服的沟通中,客服三次提到诸如“保价618”,”买贵就退“的活动,但并没有对“保价618”的服务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当我发现618购买的价格比我购入的价格低405元,我马上联系客服要求保价。但客服再多次核对我的信息之后并未给到我以为”买贵就退“的保价服务,反而给了我对于”保价618"新的解释,即“(注:平台优惠:如购物津贴、行业购物券、支付宝红 包,以及限量活动不支持差价退回的哦)”。
但商家的这段关于“618保价”“买贵就退”的新解释并未在我咨询客服或者下单之后对我进行任何告知或说明。
所谓消费欺诈是指销售方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认定消费欺诈应考量客观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欺诈故意、被欺诈方是否基于欺诈行为作出错误的判断并据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认为,该商家在咨询及购买时反复提到“保价618”的服务,但并未对该服务进行任何说明或解释,同时使用“买贵退差”这种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引导消费者做出出错误的判断,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行为。
所以我认定商家(也就是淘宝的老板官方旗舰店)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对于“保价服务”的知情权。并对我构成了消费欺诈,我要求商家因此对我的损失进行三倍赔偿,也就是1215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