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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体游泳馆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2021年我们在京体游泳馆花2480元购买了100次年卡,2022年到期的时候没用完次数,游泳馆告续一年费可保留之前未用次数,于是我们于2022年9月4日又交纳了1780元增购了50次。 2023年初,北京市调整了新冠病毒疫情政策,孩子感染过新冠。天气转暖后,到游泳馆游泳一次后高烧很久不退,不知具体是身体原因还是游泳馆水质问题。考虑到孩子健康,2023年至今就不敢再去游泳,目前剩余95次未用(价值2896元)。我们的卡到2024年1月5号到期。11月5日,到游泳馆反应相关情况,接待人员王海洋告如保留使用,需要再缴费1111元增加2024年度30次游泳。我们申请象征性缴费即能使用剩余的95次,因为如再加上30次,明年一共125次也用不完。但对方回复必须只能再续费1111元才能保留这个权限,不然95次就过期作废。 我们向12345反应了情况,后游泳馆经理(150****8394)跟我们联系告只能续费保留;朝阳区体育局一位男士电话简单问了情况。之后就没有消息了。大约一周多后,我们打电话给12345,接线同志告记录显示游泳馆已反馈此情况只能走法律程序。我们非常诧异,朝阳区体育局竟然没有向我们反馈这个消息。 我们再次向12345投诉,之后游泳馆经理电话告要解决他不怕走司法程序,朝阳区体育局换了一位女士打电话,我再次把孩子生病等详细情况反映给她,但她根本就没有意思表示说将我们的想法转告给游泳馆,直接告诉我游泳馆只同意走法律途径。之后,12月3日12345的同志打来电话,只是问了我们满意与否,就没有任何回复了。 现在网上或者实体店各种消费退费很方便,政策很人性化,我们都没有要求游泳馆在孩子不舒服的情况下退95次卡,而是希望象征性缴费保留权利,这没有什么份外要求吧! 11月28日,跟该游泳馆的王海洋微信联系时,告因生病可以办理暂时停卡,但我们已经过了时间节点了,我们不知道这个情况,现在提出延续使用,就办不了了吗?!这个可以停卡的通知在哪里,在哪里明显提醒了?! 我们的诉求:因孩子健康问题游泳卡退费2896元或保留使用权限。游泳馆按次办卡,使用不完就应保留,限定使用期限作废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另,在知情孩子病的情况下,仍无协商态度,言辞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游泳馆哪里来的底气,对霸王条款这样自信?这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初心吗?
投诉编号:96794897
投诉对象
京体游泳馆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2896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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