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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黄金被误导,要求福泽人珠宝退款赔偿

在2024年1月11号上午十一点左右 在(株洲市大金行山鹰店)福泽人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22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751克,在购买期间,我奶奶说这个很轻,导购反正避重就轻说是因为这个面积大,分摊下来,才轻,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56.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并且该品牌已说明首饰要复称 ,重量与标签一致,导购从未提醒过,本人也未签字确认。 第一这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二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6767240
投诉对象
福泽人珠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200元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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