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酒店扣费.
提前六天因为不可抗因素申请取消订单,平台商家要求扣30%违约金。不能接受,去哪儿平台的条约对于消费者来简直是霸王条款。联系商家,商家和平台也互相踢皮球。
投诉编号:96751184
投诉对象

斯维登公寓管理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87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斯维登公寓退租恶意克扣押金清洁费
珠海横琴湾区1号1510房斯维登酒店公寓(签约公司是珠海途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退租已做基本清洁,合同没有约定退租需要达到专业清洁标准或者要支付清洁费,退租时酒店以下水口、淋浴间门缝有轻微污渍,水龙头有水垢判断房屋未达拎包入住标准恶意克扣押金清洁费150元,申请12345和12315投诉反馈商家态度强硬拒绝接受调解。(视频为商家克扣清洁费拍摄,均为日常损耗,合同未约定须支付清洁费,且客户并未恶意损毁、破坏、弄脏房屋,离开前已完成清洁并拍摄视频发送至商家)

斯维登公寓管理预订后无法取消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2025.4.20预订酒店多方联系不能取消退款,霸王条款一分钱都不给退,不能去办理取消住宿手续。

斯维登公寓管理拒绝合理退款并态度恶劣投诉
2025-04-16 14:32:54
我在2025年4月14日,于“去哪儿旅行”平台预订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4日名为“斯维登度假公寓(烟台大学万象汇店”的“商务大床房”,出现拒不退款,平台推诿扯皮的问题,侵犯了我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平等交易权利以及契约自由与契约平等;后我与商家打电话协商,商家出现态度恶劣、语气不善、挂断电话等态度问题,平台方退所谓的“消费金”,实际只能在本平台使用,根本就是强制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我的诉求是:尽快解决问题,按支付方式原路全额退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消费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秉持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现在提前退,在五一并不影响商家再次出售,这样以后谁还敢用你们个软件?你们条款现在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投诉斯维登公寓管理虚假宣传
我在2025年3月16日入住青岛市斯维登酒店石老人海水浴场万象汇店。入住前去哪儿平台上明确表示该房是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的。但是我于3月17日凌晨两点左右开始洗澡,洗了大概十多分钟便没有热水,当日青岛温度为一度,我身上还有泡沫,无法冲干净。一直等不到热水于是两点二十二分的时候我拨打了酒店前台电话,二十四分加了酒店微信询问解决方案,等来的却只有换房和等热水来两个方案。第一个换房首先我明确说明我独身一人住房,刚洗了澡身上头上全是湿的还有泡沫,酒店让我换房,我认为不可行。第二个等热水来,以下图片为两点二十二至两点五十七中间拍摄的热水器温度图片。一直到三点十几分都还是无法洗澡的温度,所以第二个方案也不可行。酒店方也给不出第三个方案。因为冻得受不了只能用冷水冲了澡。三点二十三的时候热水器才到五十度,我又去洗了一次,结果洗到三点四十三分的时候又只有二十六度的水了。酒店的热水器设施可谓是几乎毫无用处。 今早酒店经理来找我协商解决方案。经理的意思是昨晚上退房的话就能全部退掉房费但今早上就只能退三十五块钱。但是昨晚也没有人告诉我可以退房退全部房费。且经理表明他们热水器没有问题,二十四小时热水代表二十四小时打开都是热水,但昨晚上一个小时打开都是没有热水的,难道我就应该花了房费却只能洗冷水澡吗?
问题梳理
1.不予退款:经理表明现在只能退41%,如果昨晚上退房就能全额退款但没有工作人员告诉我可以这样
2.客服不处理:客服只给了两个方案,一个是等热水,从两点二十四一直到三点十二分都只有三十七度的水温,还是完全不能洗澡,改方案不可行;第二个是换房间,我跟客服表明我身上头发湿透且身上有泡沫,独自一个女生居住,且客服完全不告诉我如何换房间只给我说可以换房间,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身上的泡沫怎么穿衣服换房间等等,所以该方案也不可行
3.虚假宣传:在app上预定酒店时,设施界面明确标明有二十四小时热水,实际情况却与此不相符
4.酒店服务差: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工作人员主动跟我道过歉,表示是酒店的问题。
5.消费者权益受损:本人因为昨晚上洗到一半没热水而发烧,现在头疼嗓子哑

斯维登精品公寓虚假宣传并擅自更换房型
投诉单位是斯维登精品公寓(青岛五四广场宁夏路地铁站店)
咨询产品与实际收到产品不符,虚假销售。具体事件经过如下:
该单位在网上平台同程旅行上“太空漫步大床房(50㎡)”房型(以下简称C房)的房间链接在2024年12月11日显示已订完,只有“特惠大床房(30㎡)”(以下简称A房)和“商务豪华投影大床房(50㎡)”(以下简称B房)在平台显示未订完,消费者,即举报人本人在2024年12月10日咨询的是A房和B房,因此根据事实可认定消费者只想租住A房或B房。
酒店相关负责人与12月10日在微信聊天页面承诺2400元住30天,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9日共30天,并未在此时表明所住房型非双方讨论的A房和B房,而是自作主张地在12月11日入住当天将C房安排给消费者入住。这侵犯了了消费者对商品应有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其在网站上所公布的可支付的付款链接存在明显的误导意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五十六条第(6)条的规定。
在12月10日13:32交付定金500元以及12月11日18:21交付押金1000元,但在12月11日下班后正式入住时,却发现是C房型,经认真比对约定房型与实际房型时,发现并不相符,因此与酒店提起调换房型的合理要求,但酒店告知消费者需提高房费100元,即总房费2500才能住到原来的B房,且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当天退房一天让给其他消费者入住,这是明显违约的说法,于是消费者拒绝。
消费者于2024年12月15日退房,住4天,但酒店只归还800元押金。
该酒店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五十六条第(6)条的规定,涉嫌欺诈行为,应依法退一赔三并对消费者道歉。请政府相关部门查明事实并依法对相关酒店作出处罚!谢谢!

斯维登度假酒店房间卫生条件恶劣,要求退还房费
我于2024你11月26日在银川市金凤区大阅城斯维登度假酒店住,以往经常来这住,但是昨天晚上出现一件不好的事,在第一间房里卫生间洗手台上全是水渍,马桶圈上黄色不明物体印记,地上毛发大量,换到第二间房但是在第二天早上发现床头角落有掉落的美瞳,有大量毛发,还有不明液体加一个用过的安全套包装,异味很重,事后去在微信上与前台沟通,说是我发现迟了,不能给我退房费,我没有要额外补偿,只是想要房费而已!!还说图片地板不是它家的

斯维登公寓管理存在欺诈行为
我于2024年10月4日晚9点30分想要取消订房订单由于超过取消时间并和商家协商退全款 我再三确认是否退全款对方都表示同意 在我准备同意最后确认的时候 对方又说敲错字 我认为商家玩弄文字游戏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行为
斯维登度假公寓(烟台大学万象汇店)

斯维登公寓取消预定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6月10日预定了该家酒店(斯维登服务公寓淄博火车站八大局店),由于行程发生变化,想取消6月12号至14号的房间预定,结果被告知只有付费前半个小时才能免费取消预定,要取消也要交40%的费用,我的诉求是想全额退款,因为行程临时发生变化,我也是提前了两天向他们沟通,本来想开开心心的去淄博旅游,结果订的第一个酒店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挺失望的,希望我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斯维登公寓管理卫生差,拒绝退款霸王条款
入住酒店卫生极差,酒店部分设施损坏,床品脏,不给退款霸王条款!服务恶略,推诿处理!

斯维登公寓卫生问题投诉
我于2014年4月3日入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斯维登服务公寓(淄博火车站八大局店),入住2216房间,入住后,发现房间卫生间有虫子,联系前台,前台工作人员称因下水管地漏原因有虫子爬出,遂换一个地漏。于当晚23点17分去卫生间发现多个虫子在地面墙壁上爬行,其中有蟑螂,即刻联系前台,前台反应速度缓慢,仅做同楼换房间处理。
另外,酒店设施严重老化,每个房间的家具设施均不相同,请有关部门严查。
